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议案 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已预 先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会议资料进行了审阅,现就《关 于对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发表如下 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对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能够客 观公正地反映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经营管理和风险管理状况。公司在 财务公司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未发生因财务公司现金头寸不 足而延迟付款的情况。公司与其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 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的情形。同意将此议案 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该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付磊、谢鲁江、梅慎实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