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友股份:健友股份2022年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3-04-28
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
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友股份”或“公司”)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
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谢树志、独
立董事崔国庆及董事唐咏群,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谢树
志担任,符合“独立董事占多数,其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的
规定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 年度,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5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出席了
会议。并主要就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沟通、监督和核查,就公司财务报告、
聘请年度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具体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时间 届次 会议审议内容
2022 年 4 月 26 日 2022 年第一次 1、审议《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审
议《2021 年财务决算报告》3、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报告》4、审议《公司 2021 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的议案》5、审议《公司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6、审议《公司 2022 年一季度报告及正
文》7、审议《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级报告》8、《会
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报告的议
案》9、《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
告》
2022 年 7 月 14 日 2022 年第二次 《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关于对全资子公司
增资的议案》
2022 年 8 月 29 日 2022 年第三次 审议《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2 年 10 月 28 日 2022 年第四次 审议《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正文》
2022 年 12 月 8 日 2022 年第五次 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项目负责人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
审计方法及人员安排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
确定了《年报审计工作安排》
三、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
(一)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监督及评估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中天运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天运”)所执行的外部审计工作,审计委
员会对于中天运的聘用文件进行了审核,依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实际的审计工作量
情况核定了审计费用,并对其履职的专业性和独立性进行了相应的评估,且按照
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规定与中天运召开了专项的沟通会议,对年度报告审计及审
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其他事项与中天运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审计委员会
认为,中天运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勤勉尽职的完成公司年度财务审计
和内控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具备独立性和专业性,未发现中天运在履行审计职责的过程中有违反法律法
规的情形。
(二)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加强了对公司以及子公司内审部门的工作指导,对于
管理机制与流程、内部制度、存货管理、应收账款等重要事项的审计工作提出了
建议与要求,确保公司内审部门对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实施有效的内部审计,进
一步提升公司经营管理的规范性。报告期内,根据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公
司有序完成了年度各项内部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
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
实、完整、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
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以及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
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
计报告的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持续优化公司内部控制管
理体系,并通过外部审计、内部审计工作的反馈,对于内部控制的制度、体系、
流程进行了相应的评估,不断优化内部控制的实施效果,在此基础上,公司按照
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编制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报告期
末,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已逐渐优化,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业务情况及
内部管理相匹配,公司经营风险进一步降低,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编制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及运行的基本情况。
四、总体评价 2022 年,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法
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以合规性作为工作重心,推动公司内部管理体系的持
续优化,切实履行各项职责和义务。
2023 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勤勉尽职、恪尽职守,与公司内外部审计机构保
持良好的沟通,进一步优化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日常工作对接,确保各项工作
有序推进,提升履职的效率和效果,秉承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规范公司经
营管理,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特此报告
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