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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源家居: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3-11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的原则,基

于独立判断,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90,000,000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

订)》等有关法规的要求。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公司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范围,仅限于公司主营

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

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债券等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公司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进行的,为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如因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公司将及时归还募集资金,不会影响公

司募集资金投入计划的正常进行。

    公司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降低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合法、合

规,从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的影响看是可行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俞乐平




韩灵丽




益智




                                                2020 年 3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