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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源家居: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4-11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的原则,基

于独立判断,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的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是在保证公司流动性和资

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降低财务成本,提高公司阶段性闲置资金的利用

率,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公司此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8,000 万元(含)的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公司此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俞乐平




韩灵丽




益智




                                                2020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