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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源家居: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2022-04-28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源家居”或“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
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相
关规定,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职业操守,在 2021 年的工作中,忠实、勤勉
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依法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有效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我们 2021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
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俞乐平:女,1958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长期居留权,本科学历,
正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企业法律顾问、注册税务师。
1975 年参加工作,曾任浙江省轻纺集团公司发展部副经理、资产管理部(审计
部)经理、投资部经理,浙江凯诚会计师事务所所长,浙江省轻纺建筑设计院副
院长、总会计师,浙江省机电集团公司资产财务部经理及副总会计师,浙江保达
机电环保包装有限公司(中外合资)董事长,浙江浙商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
等职。2018 年 8 月至今担任中源家居独立董事。目前,俞乐平还兼任浙江天平
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咨询业务总监,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金
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庆回音必制药股份公司独立董事,杭州电魂网
络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嘉信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并且担任浙江省总会计
师协会常务理事、常务副会长。
    益智:男,1971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
金融学博士后。1995 年 3 月至 2000 年 9 月,任上海证券报专题部记者编辑,研
究部副主任;2003 年 11 月至 2010 年 1 月,任浙江工商大学金融学院副教授;
2010 年 1 月至今,任浙江财经大学金融学院、中国金融研究院教授、博士研究
生导师,浙江财经大学校学术委员会委员,致公党中央经济委会委员。2018 年 8
月至今担任中源家居独立董事。目前还兼任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
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谷麦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蒋鸿源:男,1946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高级工程师。2006 年至今,任浙江省家具行业协会任理事长,2017 年起任名誉
理事长兼专家委员会主任。曾任第六空间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恒林家居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大东方椅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 年 10 月起任
中源家居独立董事,兼任浙江护童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华
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
在公司主要股东中担任任何职务,我们及直系亲属均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或
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
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我们均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
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 会议出席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10 次;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4 次,包括
1 次年度股东大会,3 次临时股东大会。在 2021 年度任职期间,我们作为独立董
事积极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
并根据相关规定发表独立意见,诚信勤勉,忠实尽责。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股
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我们就
提交会议审议的议案均事先进行了认真的审核,会上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
出建议和意见,并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二)现场考察情况
    2021 年度,我们与公司经营管理人员积极沟通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
通过现场考察、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
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力求勤
勉尽责,在工作中保持客观独立性,在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规范经
营等方面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三)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中源家居积极配合我们的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提交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
会审议的议案及相关材料,配合我们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及运作情况,为我们履职
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必要的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1 年度,为解决公司办公场所问题,公司向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总
经理曹勇先生租赁其位于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欧美金融城 2 幢的办公楼(建筑
面积共 1,012.07 平方米)做办公用途使用。租赁期限自 2021 年 5 月 1 日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止。租金为 77,000 元/月,此次交易金额合计人民币 924,000.00 元,
已经履行审议及披露义务。除此之外,公司未与其他任何关联方发生直接或者间
接的关联交易。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1 年度,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行为,未发生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占用
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
    2021 年度,我们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部分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审慎地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事项
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
    我们对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1 年半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公司募集资金
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证监会、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
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
    2021 年度,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同意董事会提名曹勇、胡林福、
朱黄强、张芸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董事会提名蒋鸿源、
俞乐平、益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将上述第三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选举;同意调整独立董
事津贴,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我们在审阅和了解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
选人简历等资料后,认为董事会换届选举程序合法、有效,提名、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应有的能
力,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
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应有的独立性和工作
经验,具备担任独立董事的能力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规定
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董事会拟定的独立董事津贴是结合经济环境、所处地区和
行业上市公司薪酬水平等情况,并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另外,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激励均按有关规定执行,薪酬的
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年报中披露的董事、监事薪酬
情况与实际发放情况一致。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4 日发布 2020 年年度业绩快报,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
发布 2021 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司均按照相关规定对业绩情况予以预告,提高了
经营情况信息披露的透明度。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4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我们认为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国内具有证券相关从业资格的大型审计机
构,具备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
财务审计服务,对公司情况熟悉,在以往的审计工作中能够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进行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
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21 年度,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4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0 年度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母公
司)实现净利润 42,133,556.45 元,按 10%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4,213,355.65
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余额后,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合计为
216,492,929.16 元。公司 2020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
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1 元(含税)。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8,000 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
利 8,800,000.0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公司 2020 年度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21.09%。我们就上述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盈利水平和资金需求
等因素,平衡了公司当前资金需求与未来发展投入,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合理
回报,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未
来三年(2020 年-2022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关于现金分红比例的要求、审批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或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有关分红方
案已于 2021 年 6 月实施完毕。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21 年度,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等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违
反承诺事项的情况。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我们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
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2021 年度,公司共披露定期报告
4 次,发布临时公告 60 余则(不含非公告上网的各类报告)。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我们对公司内控制度和运行情况进行了核查,听取了公司内审部门的工作汇
报,并提出了相关改善建议;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已建
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真实、客观地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
委员会根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有关规定,分别对定期报告、对外投资、
董事候选人提名、董监高薪酬方案等事项进行了审查,充分发挥了专门委员会在
董事会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专门委员会在决策程序、议事方式及内容等方面均符
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十二)公司终止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事项
    公司终止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决
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经营和持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终止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会议的召
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
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终止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事项。
    (十三)公司股价波动及二级市场舆情相关事项
    我们关注到 2021 年年初公司股价出现短期异常波动情形,第一时间与公司
管理层开展沟通,了解股价异常波动的原因,并提醒公司积极与监管部门及投资
者开展沟通,做好信息披露相关工作。2021 年 5 月,我们密切关注微博用户“叶
飞私募冠军直说”针对公司开展市值管理的言论,第一时间与管理层沟通,并向
公司发出《问询函》,了解事件经过,建议公司采取法律等措施,同时做好信息
披露,维护公司及投资者权益,并积极配合公司内部自查及监管部门的调查。
    (十四)公司境内外投资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我们关注公司拟设立海外子公司投资建设墨西哥生产基地,并投
资建设未来工厂产业园二期配套项目,我们阅读了相关资料,与管理层交换意见,
并建议公司按照自身经营情况、公司现金流、市场情况,循序渐进,做好项目经
营准备工作,控制海外投资经营风险。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1 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与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管理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与合作,严格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
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在公司规范运作、优化公司治理、升级内控体系、
提高董事会决策质量等方面尽职尽责,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
    2022 年,我们将继续谨慎、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
和有关规章制度,以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己任,结合自身
专业优势,关注公司经营治理和风险管控等情况,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意见和建议,推动公司持续发展。
(本页无正文,为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俞乐平:




韩灵丽:




益 智:




                                                   2022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