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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香飘飘: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流通的核查意见2018-11-27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流通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香飘飘”或“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
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就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流通的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股本情况
    香飘飘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贵会”或“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7]2039 号文件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1
万股,发行后股本总额为 40,001 万股,公司股票于 2017 年 11 月 30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涉及 5 名股东,分别为蔡
建峰、勾振海、沈士杰、陈强、俞琦密,其中蔡建峰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勾
振海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沈士杰为公司董事、副
总经理,陈强为公司副总经理,俞琦密为公司监事、销售总监。上述五名股东直
接持有的限售股为锁定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现锁定期即将届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合计为 6,287,760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1.57%,将
于 2018 年 11 月 30 日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
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蔡建峰、勾振海、沈士杰、陈强、俞琦密作出
的有关承诺如下:“一、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
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
部分股份。二、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满 12 个月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其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的 25%;离
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三、如公司股票自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内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
          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
          市交易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四、本人承诺将切实履行上述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
          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如违反承诺擅自减持、违规转让公司股份的,
          擅自减持、违规转让所得归公司所有,如未将擅自减持、违规转让所得上交公司,
          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现金分红、薪酬中与擅自减持、违规转让所得相等部分
          的金额。五、本人职务变更或者离职,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本人仍将继续履行
          上述承诺。六、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
          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6,287,760 股;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 年 11 月 30 日;
                3、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单位:股
                 直接持有限售 间接持有限售 持有限售股    持有限售股      本次上市流       剩余限售股
序号 股东名称
                     股数量       股数量      数量合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通数量             数量
 1     蔡建峰          5,040,000    7,560,000 12,600,000           3.15%   5,040,000 7,560,000(间接持有)
 2     勾振海            479,880      720,000 1,199,880            0.30%     479,880 720,000(间接持有)
 3     沈士杰            288,000      432,000    720,000           0.18%     288,000 432,000(间接持有)
 4       陈强            288,000      432,000    720,000           0.18%     288,000 432,000(间接持有)
 5     俞琦密            191,880      515,847    707,727           0.18%     191,880 515,847(间接持有)
     合计              6,287,760    9,659,847 15,947,607           3.99%   6,287,760 9,659,847(间接持有)
                备注:表中蔡建峰、勾振海、沈士杰、陈强、俞琦密剩余限售股均为其通过宁波志
          同道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志同道合”)间接持有,根据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宁波志同道
          合做出关于承诺:“一、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
          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如公司股票自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
          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交易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持有公司股票的
          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三、本企业承诺将切实履行上述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
          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如违反承诺擅自减持、违规转让公司
股份的,擅自减持、违规转让所得归公司所有,如未将擅自减持、违规转让所得上交公
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企业现金分红中与擅自减持、违规转让所得相等部分的金额。
四、本企业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四、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
         本次股份变动类型
                                        (股)        (股)       (股)
             1、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    325,034,280   -6,287,760   318,746,520
有限售条件
           2、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34,965,720         0        34,965,720
  的流通股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360,000,000   -6,287,760   353,712,24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40,010,000    +6,287,760    46,297,760
               总股本                 400,010,000        0       400,010,000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香飘飘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持有人均已严格履行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
    2、香飘飘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及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
    3、综上,保荐机构同意香飘飘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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