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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香飘飘: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2020-03-05  

						证券代码:603711            证券简称:香飘飘          公告编号:2020-011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4 日召开了职
工代表大会,监事会于同日收到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出具的会议决议:全体与会职
工代表一致同意选举张丽萍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
事。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张丽萍女士的任期自职工代表
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
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并
按照《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张丽萍女士将与公司股东
大会选举产生的股东代表监事商钢明先生、俞琦密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
会。


    特此公告。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3 月 5 日
附件:

                          张丽萍女士简历


    张丽萍,女,1977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毕业于浙江大学。曾任职于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品牌主管、浙江苏泊尔股份有
限公司公共关系部部长、海亮集团有限公司媒体公关部部长。2018 年 12 月起,
担任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关传讯副总监,负责企业公共关系和品牌传播工
作。
    张丽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担任职务,
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张丽萍女士不存在受到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
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