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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香飘飘: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1-01-09  

                        证券代码:603711            证券简称:香飘飘              公告编号:2021-005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8 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
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根据《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0 年 10 月修订)的相关规定,鉴于激励对象中:7 名激励对象因其个人原
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决
定取消该部分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
股票合计 1,547,000 股;6 名激励对象因其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
2 名激励对象因其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该
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73,500 股。本次回购注
销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720,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1%。回购价格为 7.35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总价款为
12,645,675 元加上相应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 月 9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04)。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本 次 回 购 注 销 完 成 后 ,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将 由 418,171,100 股 变 更 为
416,450,600 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相应由 418,171,100 元变更为 416,450,600
元。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
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
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
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
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
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杭州新天地商务中心 4 幢西楼
13 楼
    2、申报时间:2021 年 1 月 9 日至 2021 年 2 月 23 日 8:30-17:00
    3、联系人:邹勇坚、李菁颖
    4、联系电话:0571-28801027
    5、传真号码:0571-28801057


    特此公告。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