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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香飘飘:香飘飘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批复有效期、决议有效期到期终止发行情况说明的公告2021-06-19  

                        证券代码:603711                证券简称:香飘飘                 公告编号:2021-030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批复有效期、决议有效期到期
                         终止发行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基本情况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6 日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
案的议案》等议案。根据上述决议,公司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

案有效期为自上述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8 日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股
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十二个月,即有效期自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9 日刊登于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
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35)。
     2019 年 12 月 11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
香 飘 飘 食 品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开 发 行 可 转 换 公 司 债 券的 批 复 》 ( 证 监 许 可
[2019]2561 号)。


二、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原因
     公司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复后,因受资本市场环境、融资时机、募投项目、
行业情况等综合因素影响,公司未能在证监会核准发行期限内完成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事宜。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批复
和决议有效期已到期自动失效。


三、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未来公司将根据项目的推进进度及资金需求状况,统筹安排公司融资计划。截至
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均正常运行。
    根据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再融资相关规定,如公司拟继续
或重新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宜,需按照规定重新履行董事会、监事会和股

东大会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四、风险提示
    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刊登

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