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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香飘飘:香飘飘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11-19  

                        证券代码:603711            证券简称:香飘飘        公告编号:2021-045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1 月 1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杭州新天地商务中心 4 幢西

   楼 13 楼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20,062,14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76.8548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蒋建琪先生以现场召开的方式主持本次
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
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7 人,副董事长蒋建斌先生、独立董事应振芳先生
   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邹勇坚先生、财务总监李超楠女士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A股       319,910,147 99.9525                200     0.0001       151,800    0.0474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续聘公
                        664,9                                            151,8
1        司 2021 年度审       81.3932               200         0.0245             18.5823
                           07                                               00
         计机构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经表决获得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毛圣霞、陈根雄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
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
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
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