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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飘飘:香飘飘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5-21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之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作为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在审阅有关文件及尽职调查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是在充分了解被选举人身份、学历职业、专
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被选举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资格
与能力,胜任所任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符合担任公司董
事长、副董事长的任职条件。
    本次公司董事会、副董事长选举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董事会选举蒋建琪
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选举蒋建斌先生担任公司副董事长。


    二、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聘任总经理是在充分了解被聘任人身份、学历职业、专业素养等情
况的基础上进行的。被聘任人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与能力,胜任所
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
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符合担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
    本次公司总经理聘任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董事会聘任蒋建琪先生担任公
司总经理。


    三、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聘任财务总监,是在充分了解被聘任人身份、学历职业、专业素养
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被聘任人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与能力,胜
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
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符合
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
    本次公司财务总监聘任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董事会聘任李超楠女士担任公
司财务总监。


    四、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聘任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是在充分了解被聘任人身份、学历
职业、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被聘任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证
券事务代表的资格与能力,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
禁止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
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
    本次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聘任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董事会聘
任邹勇坚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李菁颖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五、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是在充分了解被选举人身份、学历职业、
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被选举人具备担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资
格与能力,胜任所任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符合担任公司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职条件。
    本次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选举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对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委员的选举。
   独立董事:杨轶清      应振芳     缪兰娟
                                                       2022 年 5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