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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塞力斯: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2018-09-19  

						   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斯            公告编号:2018-114



                      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主要内容: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现任及部分离任高级管理人员计划自 2018 年 6 月 22 日起 3 个月内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 A 股股份,本次增持未设定价格区间,
           增持资金规模合计不低于 680 万元,不超过 1500 万元。
           增持计划实施结果:截至 2018 年 9 月 18 日,刘文豪等七位计划增持人
           员已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394,2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922%),增持
           金额合计 702.29265 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一、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及实施进展
       2018 年 6 月 22 日,公司发布《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
   划的公告》(编号:2018-069),基于对公司自身价值的判断和对公司未来业务
   发展前景的信心,公司现任及部分离任高级管理人员仇健(已离任)、宋禹(已离
   任)、刘文豪、王文彬、万里波、黄咏喜、王军明共 7 人(以下简称“增持主体”)
   拟自 2018 年 6 月 22 日起 3 个月内增持公司 A 股股份,本次增持未设定价格区间,
   增持资金规模合计不低于 680 万元,不超过 1500 万元。
       截至 2018 年 8 月 7 日,上述增持主体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166,200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0.081%,增持均价 19.27 元/股,增持金额为 3,202,997 元。具体情
   况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8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披露的《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编号:
   2018-100)。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增持主体实际增持公司股份合计 394,250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0.1922%),实际增持金额合计 702.29265 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已实
施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序     姓名    拟增持金   实际增持数   实际增持均 实际增持金    占总股
号             额不低于    量(股)     价(元)   额(万元)   本比例
               (万元)                                          (%)
1      仇健       200       119,150       16.80     200.16555   0.0581

2      宋禹       100        52,000       19.25      100.10     0.0253

3     王军明      100        56,600       18.01     101.9351    0.0276

4     刘文豪      80         51,100       19.42      99.2191    0.0249

5     王文彬      80         48,200       16.73      80.6343    0.0235

6     万里波      60         31,100       19.34      60.1486    0.0152

7     黄咏喜      60         36,100       16.65       60.09     0.0176

合       -        680       394,250       17.81     702.29265   0.1922
计


     以上增持主体除宋禹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持有公司 120,850 股股票外,其
余增持主体在增持计划实施前均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三、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本
次增持的公司股份。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如有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将严格按
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
监会公告〔2017〕9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 号)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9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