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受让郑州朗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塞力斯 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受让郑州朗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部 分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关 联交易符合公司的经营需要及发展方向,符合公平交易原则,交易定 价依据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房志武、张开华、刘炜 2018 年 1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