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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塞力斯:关于公司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结果的公告2019-09-26  

						  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斯            公告编号:2019-092



                     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长增持公司
  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30)。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温伟先生
  拟使用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资金规模不低于 2,000 万元,
  不超过 5,000 万元。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6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长增持公司
  股份进展暨增持计划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2),于 2019 年 4 月 17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进展暨增持计划延期的修订公告》,将
  增持实施期限延期至 2019 年 10 月 20 日。除增持实施期限修订外,增持计划其
  余内容不变。
      截至 2019 年 9 月 25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温伟先生已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集合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 1,054,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139%,增持金额合计人民币 20,092,634.43 元(含印花税、佣金、利息等交易
  费用),本次增持计划完成。



  一、增持主体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温伟,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二)增持前持股数量及比例: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温伟先生直接持有公
  司 8,580,008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4.18%,控股股东天津市瑞美科学仪器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瑞美”)持有公司 82,183,492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40.06%,其中有限售流通股 82,183,492 股,温伟先生持有天津瑞美 66.06%股份。
    (三)增持主体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前十二个月内,除参与公司 2017 年非
公开发行项目并已认购完成、办理完毕认购股份登记手续外,未披露其他增持计
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温伟先生增持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



二、 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及实施结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温伟先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1,054,2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0.5139%,增持金额合计人民币 20,092,634.43 元(含印花税、佣金、利息等
交易费用)。温伟先生具体增持情况如下:
       日期           增持数量(股)   成交均价(元/股)   成交金额(元)
2018 年 12 月 21 日       54,400            18.367           999,161.00

2019 年 1 月 30 日        87,500            15.988          1,398,907.00

2019 年 3 月 8 日         55,700            17.975          1,001,199.00

2019 年 9 月 24 日       123,300            19.584          2,414,696.00

2019 年 9 月 25 日       733,300            19.467          14,275,373.50

       合计              1,054,200          19.056          20,089,336.50
     注:成交金额不含印花税、佣金、利息等交易费用



三、其他事项
1、温伟先生承诺:
    (1)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实施增持行
为和管理增持股份。
    (2)在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本次增持的公司股份。
2、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
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温伟先生将应当根据股本变动,对增持计划进行相
应调整并及时披露。
3、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2014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
为指引》(2012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温伟先生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
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
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特此公告。


                                      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9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