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力斯:关于为北京京阳腾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0-08-20
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斯 公告编号:2020-055
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北京京阳腾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控股子公司北京京阳腾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京阳腾微”)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拟为京阳腾微担
保 1,500 万元,已实际为京阳腾微担保余额为 2,100 万元(不含本次担
保金额)。
是否存在反担保:是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前期已担保事项
经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3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为北京京阳腾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于 2018 年 7
月 3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京阳腾微担保事
项变更的议案》,及于 2020 年 1 月 3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公司为北京京阳腾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为京
阳腾微提供总额度不超过 2,800 万元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
京阳腾微担保余额为 2,100 万元。
(二)本次担保事项
京阳腾微为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近期拟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申请综合授信并贷款,借款期限一年,由公司为此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耿智焱、
霍菲、邵新杰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具体的担保期限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
准。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的名称:北京京阳腾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南路 2 号院 1 号楼 1003A
法定代表人:耿智焱
业务范围:京阳腾微主要在华北地区从事体外诊断产品和医用耗材集约化业
务。
(二)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京阳腾微总资产 11,687.3 万元,净资产
8,161.0 万元,负债总额 3,526.3 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 1,300.0 万元,
流动负债总额为 3,513.1 万元,2019 年度营业收入 13,944.0 万元,净利润
1,906.8 万元。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京阳腾微总资产 13,472.9 万元,净资产 9,368.9
万元,负债总额 4,104.0 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 2,400.0 万元,流动负债
总额为 4,090.9 万元,2020 年 1 月至 6 月营业收入 7,337.9 万元,净利润 1,207.9
万元。
根据最新的企业信用报告显示,京阳腾微当前在 4 家金融机构的贷款业务未
结清负债余额为 1,900 万元,不良和违约负债余额为 0 万元。京阳腾微目前经营
状况良好,不存在影响京阳腾微债务清偿的事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影
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被担保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京阳腾微股权结构
如下:
股东 注册资本出资 出资方式 比例
塞力斯 1020 万元 现金 51%
耿智焱 500 万元 现金 25%
霍菲 240 万元 现金 12%
邵新杰 160 万元 现金 8%
赵长钧 60 万元 现金 3%
赵嵘 20 万元 现金 1%
合计 2000 万元 现金 100%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公司尚未与上述银行或被担保主体签署正式的担保或反担保协议。为便
于京阳腾微向银行办理授信借款申请事宜,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本次《关于
公司为北京京阳腾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以下简称“本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本议案规定的范围内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代表公司签署
相关担保协议等文件。
四、反担保情况
京阳腾微股东耿智焱作为反担保人以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形式为公司提供
反担保,反担保金额为公司为京阳腾微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保证期间为公司履行
代偿责任后次日起,至反担保责任履行完毕。
五、独立董事及董事会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我们认为为京阳腾微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
需要而提供的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且京阳腾微的经营状况良好,相关
担保风险可控。上述决策有利于公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京阳腾微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提供担保的事项。
公司董事会认为:为京阳腾微担保事项,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
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证监发〔2003〕
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况。京阳腾微信用、财务状况良好,为京阳
腾微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章程》及《对外担保制度》的要求,该担保事项是为了
满足京阳腾微因开展业务、扩大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需的资金需求,目前经营腾微
经营情况良好,借款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担保事
项合理,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担保行为。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累计提供担保总额 3,100 万元,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08%;本次新增担保事项审批通过后,对控股子
公司累计提供担保总额为 4,6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七、报备文件
(一)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二)经与会董事签字生效的董事会决议
(三)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