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力斯:关于归还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0-09-16
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斯 公告编号:2020-068
债券代码:113601 债券简称:塞力转债
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暨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经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
司使用总额为 2 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 2019
年 10 月 30 日至 2020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已于 2020 年 9 月 14 日提前将此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2、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银行短期借款,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拟
使用 4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前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22 号)核准,公司
于 2018 年 6 月 5 日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26,853,709 股,扣除各项发行费
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607,608,016.80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18 年
6 月 5 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8
年 6 月 5 日出具的众环验字(2018)010040 号验资报告审验。
2、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以下简称“本次募集资金”)
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5 月 29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
许可[2020]1033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1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面值
总额 54,331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33,298,679.25 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
上述资金已于 2020 年 8 月 27 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于 2020 年 8 月 27 日出具的众环验字(2020)010054 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截至 2020 年 9 月 10 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扩大医疗检验集约化营销及服务业务规模 38,808.83 15,524.40
项目
2 SPD 项目 10,856.97 5,516.12
3 补充流动资金 11,095.00 11,095.00
合计 60,760.80 32,135.12
截至 2020 年 9 月 10 日,公司已使用前次募集资金合计 32,135.12 万元(不
含 2 亿元临时用于补流),尚余募集资金 28,625.68 万元(含利息)。
2、截至 2020 年 9 月 15 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已投入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进度
(不含利息)
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务项目 15,969.22 528.37 3.31%
研发办公大楼及仓储建设项目 21,361.98 1,858.98 8.70%
补充流动资金 15,998.67 15,998.67 100.00%
合计 53,329.87 18,386.02 34.48%
注:已投入募集资金(不含利息)包含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后续进行置换部分。
截至 2020 年 9 月 15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
司以募集资金对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 2,362.47 万元进行了置换。
截至 2020 年 9 月 15 日,公司已使用本次募集资金合计 18,386.02 万元(含
以自有资金垫付的部分款项),尚余募集 34,943.85 万元(含利息)。
三、公司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9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总额为 2 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使用期限为 2019 年 10 月 30 日至 2020 年 10 月 29 日。截至 2020 年 9 月 14
日,公司已提前将此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四、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通过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方式,减少银行短期借款,降低财务成本。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4 亿元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前次募集资金“扩大医疗检验集约化营销及服务业务
规模项目”不超过 2 亿元;本次募集资金“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务项目”不超
过 0.5 亿元和“研发办公大楼及仓储建设项目”不超过 1.5 亿元。使用期限自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后归还至
募集资金专户。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表决结果:9 票
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一致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六、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正常
使用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投入和资金周
转需要,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维护投资者
和公司的利益。
七、专项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也出具了核查意见。
(一)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第三届第二
十七次董事会、第三届第十六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
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履行了相应的法定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
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影响募集
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无
异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
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解决公司经营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需求,降
低财务费用,优化财务指标,更好地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本次使用募集资
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该等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同意公司本次将不超过 4 亿元
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
超过 12 个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事项已履行了必要
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
4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特此公告。
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