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力医疗: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2-04-26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2021 年,我们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规定,忠实、勤勉的履行独立董事工作职责,
积极出席公司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运用各自的专业
知识,对公司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提供建议和意见,充分发挥了我们独立董事
对公司的监督、建议等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1 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张开华先生、刘炜女士、姚江先生于 2021 年 8
月经董事会、股东大会选举,连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届董事会共
8 名董事,其中独立董事三名,占公司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以上,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均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从事的专业
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一)独立董事简历
张开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 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
历,于 2009 年至 2012 年受骋为湖北省委政策咨询顾问,2012 年至 2014 年受聘
为湖北省三农研究院特约研究员,2014 年至 2016 年受聘为湖北省委财办特约研
究员,2015 年至 2016 年任大冶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 年 8 月至 2021
年 4 月受聘为湖北省宏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1
月至今任武汉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5 月至今任武汉森泰环
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2 月至今任武汉汇绿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此外,张开华先生长期兼任国家财政部、湖北省财政厅、发改委、政府采
购办等部门项目评审专家。
刘炜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 年出生,历任科技部管理
学院见习研究员、教师,科技部条财司财务处科员,华中科技大学教师、EDP 中
心主任、院长助理、EMBA 中心主任,中国人民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研究员。刘
炜女士于 2016 年 4 月至 2021 年 2 月担任武汉生之源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2015 年至 2021 年 9 月担任泰晶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8 月至今担任深圳市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姚江先生,中国国籍,1967 年 8 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金
融类经济师,高级经营师,注册风险管理师。曾参与筹建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先后在营业部、发行部、基金部、投资银行部、资金部等核心业务岗位任经理;
曾在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武汉分局)综合管理处、进出口核
销处、国际收支处等岗位从事监管工作;历任天同证券华中总部和湖北天同投资
管理公司总经理;历任武汉光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金融资源事业部总经理;历任
湖北省农业产业化信用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曾组建武汉市农业资产经营管
理有限公司,任总经理。现任湖北珞珈梧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合伙人。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公
司的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可能妨碍我们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我们也
没有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因此,
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召开了 14 次董事会会议,1 次年度股东大会,4 次临时股
东大会。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股东大会
参加董事会情况
情况
独立董
应参加 亲自 通讯方 委托 是否连续 应出席 出席股
事姓名 缺席
董事会 出席 式出席 出席 两次未亲 股东大 东大会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自出席 会次数 次数
张开华 14 14 5 0 0 否 5 5
刘炜 14 14 6 0 0 否 5 5
姚江 14 14 5 0 0 否 5 5
2021 年度,公司召开了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2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2 次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均在会前详细
阅读了会议相关资料并亲自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会议。
2021 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召开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前我们主
动获取相关会议议案资料,了解议案的背景等情况。会议上,详细听取公司管理
层的汇报,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意见与建议,并以专业
能力和经验做出独立的表决意见。2021 年度,我们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
案均投了赞成票,对董事会所提议案及其他事项没有出现弃权票、反对票和无法
发表意见的情况。我们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
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会议决议合法
有效。
2021 年度,我们积极履行职责,通过现场考察、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
管理层保持持续有效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情况及业务发展等事项,
及时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对相关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公司管理层高
度重视与我们的沟通交流并认真听取我们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提供我们所需的各
项材料,为我们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做出独立判断提供了条件和支持,有效的配
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
三、2021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在经营必要、程序合法的前提下
进行的,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未发生损害公司
及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交易行为有利于保证公司相关生产经
营的需要。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向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对部分控股子公司的担
保皆有反担保,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并按规定程序对担保事项进行审批。公
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
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部分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公司已积极整改,除
此之外,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
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并购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并购重组情况。
(五)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换届选举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及聘任程序合法合规,聘任的
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能力,不存在违反
有关规定的情形。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所处行业、地
区的薪酬水平,考核、发放的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
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六)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布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
(七)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决算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公司聘
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财务决算审
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就2020年度利润分配事项提请董事会审议,我们针对利润分
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执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21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股东的所有承诺履行事项均
按约定有效履行,未发生未能履行承诺的情况。
(十)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能够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规定,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及报送程序,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情况。
(十一)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1年度,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结合实际经营
需要,继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并聘任中审众环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公司
内部控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不存在重大缺陷。
(十二)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
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按照各自实施细则开展工作,对各自分属领域的事项分别进
行了审议,规范运作。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忠实、勤勉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动态,督促公司严格控制
风险,积极参与公司重大决策,促进公司稳健规范运作。
2022 年,我们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工作态度,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
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权,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和
合作,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同时继续秉持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维护公司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权的合法权益。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开华、刘炜、姚江
2022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