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塞力斯 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塞力医疗”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 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对塞力医疗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 存放和使用情况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22号)核准,公司于2018年6月5日非 公开发行A股股票26,853,709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3.31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625,959,956.79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607,608,016.80元。上述资金已于2018年6月5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6月5日出具的众环验字(2018)010040号验资报告审 验。 2、募集资金存放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非公开募集资金人民币375,333,009.23元 (含本报告五、(一)、4所述的8,181,235.95元),尚未使用的非公开募集资金余额 为人民币248,924,781.65元(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20亿元、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 生的利息并扣除手续费的支出)。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1 开户行 账号 初始存入金额 截止日余额 招商银行武汉东西湖支行 127905615310913 410,059,956.79 21,903,336.77 民生银行武汉分行 678588882 200,000,000.00 2,299,381.97 招商银行哈尔滨分行平房支行 451905199010901 102.33 招商银行呼和浩特成吉思汗大街 471901347710202 534,033.52 招商银行杭州分行解放支行 571913263410701 588.14 招商银行乌鲁木齐友好北路支行 991904874010301 51,327.34 华夏银行银川分行营业部 18050000000527271 3,953.38 建设银行北京马驹桥支行 11050171750000000718 66,650.07 建设银行大连西岗支行 212501612006300001514 4,065,408.13 合计 610,059,956.79 28,924,781.65 注:1、公司于2019年1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9年2月18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业务升级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将2018年6月5日非公开发行募集项目 “扩大医疗检验集约化营销及服务业务规模项目”变更10,856.97万元至“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务(SPD)业 务”,实施主体为塞力医疗及其控股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3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的《关于业务升级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9)。 2、公司按照要求开立非公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初始存入金额合计610,059,956.79元,后公司将前期已垫付 的各项发行费用替换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07,608,016.80元。 3、2021年4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 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由于募集资金涉及子公司为投资主体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方便子公 司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大连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塞力斯”)于2021年 4月8日与保荐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西岗支行及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4、2022年1月21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大连塞力斯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设立新的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将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西岗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1250162006300001514)内的募集资 金本息余额全部转入新设立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专项账户(411909001310501),并注销中国建设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西岗支行的专项账户。截至2022年3月18日,大连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已完成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变更并与公司、保荐机构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10)、《关于控股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2-018)。 5、因公司募集资金支出相关人员变更,误将2020年可转债募投项目-研发办公大楼及仓储建设项目对应募集 户(户名:招行武汉分行东西湖支行,银行账号:127905615310515)中的818.12万元资金用于支出了2018年非 公开募投项目-扩大医疗检验集约化营销及服务业务规模项目(IVD项目),该笔资金截至2021年12月31日尚未 从2018年非公开募投项目-IVD项目募集户(户名:招商银行武汉东西湖支行,银行账号:127905615310913)转 入公司2020年可转债募投项目-研发办公大楼及仓储建设项目对应募集户;截至2022年4月24日,公司已将818.12 万元的资金从2018年非公开IVD项目募集户转入公司2020年可转债募投项目-研发办公大楼及仓储建设项目对应 募集户。 (二)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2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33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8月 21 日 公 开 发 行 面 值 总 额 54,331 万 元 可 转 换 公 司 债 券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543,31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及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直接相关的其他 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3,298,679.25元。上述资金已 于2020年8月27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 8月27日出具的众环验字(2020)010054号验资报告审验,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及与本 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直接相关的其他发行费用(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532,698,000.00元。 2、募集资金存放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94,853,621.55元(不含本 报告五、(一)、3所述的2,000,000.00元及五、(一)、4所述的8,181,235.95元),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330,509,048.53元(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30亿元、 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行 账号 初始存入金额 截止日余额 民生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注 1) 632278594 159,512,318.20 27,967,923.75 招行武汉分行东西湖支行(注 2) 127905615310515 213,379,223.20 72,537,586.78 中行武汉东湖开发区分行(注 3) 558678905094 159,806,458.60 3,538.00 合计 532,698,000.00 100,509,048.53 注1:因公司相关人员错误理解2020年可转债SPD项目的支出范围,将对应募集户(户名:民生银行武汉分 行营业部,银行账号:632278594)200万元资金转给控股子公司重庆塞力斯,该笔资金截至2021年12月31日尚未 转回募集户,公司于2022年4月24日将2,103,287.67元资金(本金200万元,利息103,287.67元)归还至可转债募集 资金SPD项目对应募集户(户名:民生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632278594)。 注2:因公司募集资金支出相关人员变更,误将2020年可转债募投项目-研发办公大楼及仓储建设项目对应募 集户(户名:招行武汉分行东西湖支行,银行账号:127905615310515)中的818.12万元资金用于支出了2018年 非公开募投项目-扩大医疗检验集约化营销及服务业务规模项目(IVD项目),该笔资金截至2021年12月31日尚 未从2018年非公开募投项目-IVD项目募集户(户名:招商银行武汉东西湖支行,银行账号:127905615310913) 转入公司2020年可转债募投项目-研发办公大楼及仓储建设项目对应募集户;截至2022年4月24日,公司已将 818.12万元的资金从2018年非公开IVD项目募集户转入公司2020年可转债募投项目-研发办公大楼及仓储建设项目 对应募集户。 注3:中行武汉东湖开发区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558678905094)于2022年3月11日完成注销,剩 余募集资金已转入民生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632278594)。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募集资 3 金管理办法》。 根据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 户存储。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公司预算范围内, 由项目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财务部门核实、总经理审核、董事长签批,项目实施单 位执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监事会。 (一)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 东西湖支行(账号127905615310913)、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账号 678588882)银行开设了2个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 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招商银行哈尔滨分行平房支行 ( 账 号 451905199010901 ) , 招 商 银 行 呼 和 浩 特 成 吉 思 汗 大 街 支 行 ( 账 号 471901347710202 ) , 招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杭 州 分 行 解 放 支 行 ( 账 号 571913263410701 ) , 招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乌 鲁 木 齐 友 好 北 路 支 行 ( 账 号 991904874010301),华夏银行银川分行营业部(账号18050000000527271),中国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马驹桥支行(账号11050171750000000718)开设了6个募 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 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存储,并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12日,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西湖支行、中国民 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9年10月25日,公司与子公司黑龙江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哈尔滨分行平房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 四方监管协议》。 2019年12月11日,公司与子公司内蒙古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呼和浩特成吉思汗大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 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 2019年10月25日,公司与子公司杭州韵文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解放支行,签订了《募集资 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 4 2019年10月25日,公司与子公司塞力斯(宁夏)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华夏银行 银川分行营业部,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四 方监管协议》。 2019年12月30日,公司与子公司塞力斯医疗供应链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中 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马驹桥支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 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分别于2019年4月25日、2019年5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根 据可转换债券发行工作的需要,公司聘请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 证券”)担任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保荐机构,并与信达证券、民生银行 及招商银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塞 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塞力斯”)、黑龙江塞力斯医疗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黑龙江塞力斯”)、新疆塞力斯通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塞力斯通达”)、塞力斯(宁夏)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塞力 斯”)、塞力斯医疗供应链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供应链”)、 浙江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杭州韵文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浙江塞力斯”)分别于2020年6月29日、2020年6月30日与公司、保荐机构信达证 券以及相对应的各家银行分别签署了《四方监管协议》。 2021年4月8日,公司与子公司大连塞力斯、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西 岗支行、保荐机构信达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重 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保荐机构信达证券与招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西湖支行(账号127905615310515)、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武汉分行(账号63227859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 行(账号558678905094)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立了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重 5 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和“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2)。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在2018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为不影响项目建设进度,公司已用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投资项目,截至2018年5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合计39,996,162.87元,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自筹资金事项已于2018年7月13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并经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众环专字(2018)011447号验证。 2、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在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为不影响项目建设进度,公司已 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投资项目,截至2020年9月1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合计2,362.47万元。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于2020年9月15日召开第三届第二十七次董事会、第三届第十六 次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并经由众环专字(2020)011307号《关于塞力斯医疗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验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9年1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2018年非公开发行原“扩大医疗检验集 约化营销及服务业务规模项目”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总额为人民 币1亿元,使用期限为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该 事项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已同意。该笔资金已在2019年10月归还。 2019年10月31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归还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暨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使用不超过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6 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该事项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已同意。截至2020年9月14日,公司已将用于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2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0年9月15日,公司第三届第二十七次董事会、第三届第十六次监事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不超过4亿 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前次募集资金“扩大医疗检验集约化营销 及服务业务规模项目”2 亿元;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医用耗材集约化 运营服务项目”0.5亿元和“研发办公大楼及仓储建设项目”1.5 亿元),使用期限自 公司该次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该事 项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已同意。截至2021年9月9日,公司已将用于临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4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1年8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 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三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该次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到期。 2021年9月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计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 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本次将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 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 至2021年12月31日,该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到期。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无。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无。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无。 7 (七)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无。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一)存在的问题 1、2021年6月10日,公司将2020年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户名:招商银行武汉 东西湖支行,银行账号:127905615310515)中的募集资金3,500万元汇入控股子公司 阿克苏咏林瑞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克苏咏林瑞福”)在中国银行阿 克苏市南大街支行开立的银行账户中(银行账号:107084572674),该笔资金于 2021年6月29日转入公司基本户中(户名:招商银行武汉东西湖支行,银行账号: 127905615310103)用于日常生产经营,该项支出不符合公司可转债募集说明书规定 的募集资金支出范畴。2021年12月30日,控股子公司阿克苏咏林瑞福将3,500万元资 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户名:招商银行武汉东西湖支行,账号: 127905615310515)。针对上述不规范情形,保荐机构责成公司整改,公司于2022年 4月25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披露。 2、2021年6月15日,为归还中国银行借款,公司将2020年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 (户名:招商银行武汉东西湖支行,银行账号:127905615310515)中的募集资金 1,800万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632278594)中 的募集资金2,000万元合计3,800万元汇入控股子公司阿克苏咏林瑞福在中国银行阿克 苏市南大街支行开立的银行账户中(银行账号:107084572674),并于2021年6月15 日当日,转入公司一般账户中(户名:中国银行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行营业部, 账号:556078170303),用于归还银行借款,该项支出不符合公司可转债募集说明 书规定的募集资金支出范畴。2021年6月29日,公司通过基本户(户名: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武汉东西湖支行,银行账号:127905615310103)分别将1,800万元、 2,000万元的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西湖支行 8 (银行账号:127905615310515)、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营业部(银 行账号:632278594)。针对上述不规范情形,保荐机构责成公司整改,公司于2022 年4月25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披露。 3、2021年7月9日,公司根据重庆SPD项目需要将2020年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 (户名: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632278594)中的 募集资金200万元汇入控股子公司重庆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塞 力斯”)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荣昌支行开立的银行账户中(银行账号: 0050117360000001269),后经核查发现,操作人员错误理解重庆塞力斯的项目支出 符合可转换募集资金SPD项目的使用范围(SPD的安全备货金、仓库租金和铺底流动 资金虽属于项目投资范围,但不属于可以使用SPD募集资金的投资类别),付款资 金账户使用了可转债募集资金SPD账户资金。针对前述不规范情形,保荐机构责成 公司整改,公司于2022年4月24日使用基本户(户名:招商银行武汉东西湖支行,银 行账号:127905615310103)将2,103,287.67元资金(本金200万元,利息103,287.67元) 归还至可转债募集资金SPD账户(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营 业部,账户:632278594 ),同时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 补充确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发 表明确同意意见并披露。 4、2021年度,因公司募集资金支出相关人员变更,误将2020年可转债募集资金 专户(户名:招商银行武汉东西湖支行,银行账号:127905615310515)中的募集资 金818.12万元,用于公司2018年非公开募投项目-扩大医疗检验集约化营销及服务业 务规模项目(IVD项目),即公司将2020年可转债的募集资金用于支出了2018年非 公开的募投项目。针对前述不规范情形,保荐机构责成公司整改,截至2022年4月24 日,公司已将818.12万元的资金从2018年非公开IVD项目募集户转入公司2020年可转 债募集资金专户(户名: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西湖支行,银行 账号: 127905615310515)。 除以上事项外,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 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其他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 的违规情形。 (二)整改措施 9 公司董事会获悉此事项后高度重视,及时核实了相关情况。公司及相关工作人 员对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的不当行为已进行了深刻自查和反省,并就因此造成的影 响表示诚挚歉意。公司对此具体整改措施如下: 1、转回使用不规范的募集资金 针对上述使用不规范转出的募集资金,由公司全部转回募集资金专户。 2、补充确认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披露。 3、进行内部追责 公司管理层将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本次事项的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通报批评, 并视情况予以处分并要求相关责任人员切实加强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 制度,提高相关人员对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理解。 4、持续加强培训 公司组织相关高级管理人员、证券部、财务部等相关人员学习了《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一步提高相关人员的规范运作意识和业务水 平,确保信息披露质量。 公司计划将进一步强化相关业务人员的定期培训机制,包括但不限于聘请专业 的外部机构开展讲座;督促董事长、独立董事、监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参加证券监管部门举行的培训;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定期编制专项 培训资料开展内部培训和学习等。 5、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方式 针对此次公司募集资金不规范的情形,公司开展了内部研讨,加强财务部与证 券部的联动协作进行双重确认,持续改进沟通机制,强调相关负责人密切关注,在 后续募集资金的使用上,除遵守相关规则制度外,如遇募集资金的非常规事项,不 但要遵守相关流程要求,并需延伸至之前披露过的相关内容,确认符合相关要求再 实施,以此提高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处理规范,加强对关键特殊事项的分析研判。 10 后续公司在募集资金的使用上将严格执行复核机制,要求整个募集资金使用流 程上的操作人员及审核人员对募集资金的相关规则及制度需做到应知应会,压实责 任到人,提高关于募集资金安排处理的谨慎性和合规性。 6、加强内部控制 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业务人员对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不规范的问题进行了严 肃的审查与检讨,并进行相应的完善和整改,公司今后将着力提升公司内控水平, 公司内部审计部将每月及不定期抽查相关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情况,并形成募集 资金专项检查报告提交董事长及董事会秘书审批,确保公司财务部门是严格按照相 关信息披露要求及相关募集资金管理规则及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谨慎规范的使用和 管理,避免此类违规行为再发生。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信达证券认为: 塞力医疗《关于补充确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 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保荐机构对公司将7,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截至 2022 年4月24日,公司前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7,500万元募集资金已全部还款完毕。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 项核查,针对上述问题,责成公司进行了补充确认,督促公司进行了整改完善,公 司募集资金不规范使用事项未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投资运行造成不利影响, 亦未给公司及股东造成经济损失。保荐机构将持续督促上市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严格执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制度,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监管, 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除本核查报告之“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中披露的情形外, 塞力医疗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不存在其他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规定的 情形。 11 附件1: 2018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注1) 607,608,016.8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5,550,614.8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08,569,70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75,333,009.2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7.87% 已变更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 项目达 项目可 截至期末承诺投 截至期末累计投 截至期末投 项 目 金额与承诺投入金 到预定 是否达 行性是 募集资金承诺投 入金额 入金额 入进度 本年度实 承诺投资项目 (含部 调整后投资总额 本年度投入金额 额的差额 可使用 到预计 否发生 资总额 现的效益 分 变 状态日 效益 重大变 (1) (2) (3)=(2)-(1) (4)=(2)/(1) 更) 期 化 1、扩大医疗检验集 16,444,81 约化营销及服务业 / 496,658,016.80 388,088,316.80 388,088,316.80 10,950,235.95 167,414,261.37 -220,674,055.43 43.14%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8.06 务规模项目(注2) 2、医用耗材集约化 运营服务(SPD) / 108,569,700.00 108,569,700.00 24,600,378.94 96,968,747.86 -11,600,952.14 89.31%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业务 3、补充流动资金 / 110,950,000.00 110,950,000.00 110,950,000.00 - 110,950,000.00 -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计 607,608,016.80 607,608,016.80 607,608,016.80 35,550,614.89 375,333,009.23 -232,275,007.57 61.77% 1、因疫情及政策原因影响,对IVD集约化项目的招标及实施产生不利影响。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2、因疫情及政策原因影响,导致SPD项目招标、投放进展缓慢。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在2018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为不影响项目建设进度,公司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投资项目,截至2018年5月31日,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合计39,996,162.87元,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于2018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7月13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众环专字(2018)011447号验 证。 1、2020年9月15日,公司第三届第二十七次董事会、第三届第十六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公司使用不超过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前次募集资金“扩大医疗检验集约化营销及服务业务规模项 目”2 亿元;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务项目”0.5亿元和“研发办公大楼及仓储建设项目”1.5 亿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元)。截至2021年9月9日,公司已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4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2021 年 8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 将不超过 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扩大医疗检验 12 集约化营销及服务业务规模项目”1000万元和“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务(SPD)业务”1000万元)。 3、2021 年 9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扩大医疗检验集约化营销及 服务业务规模项目”2亿元)。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不适用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注1:“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发行费用后的金额,计算公式为发行股数26,853,709*每股发行价格23.31-发行费用18,351,939.99元=607,608,016.80元。 注2:因公司募集资金支出相关人员变更,误将2020年可转债募投项目-研发办公大楼及仓储建设项目对应募集户中的818.12万元资金用于支出了2018年非公开募投项目-扩大医疗检验集约 化营销及服务业务规模项目(IVD项目),即扩大医疗检验集约化营销及服务业务规模项目2021年度投入金额中的818.12万元使用了2020年可转债募投项目-研发办公大楼及仓储建设项目 募集户的资金。 13 附件2: 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注1) 532,698,00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9,676,219.9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94,853,621.5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已 变 更 截至期末累计投 项目可 截至期末承诺投 截至期末累计投 截至期末投 项 目 入金额与承诺投 项目达到预 是否达 行性是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 入金额 入金额 入进度 本年度实 承诺投资项目 ( 含 部 本年度投入金额 入金额的差额 定可使用状 到预计 否发生 投资总额 额 现的效益 分 变 态日期 效益 重大变 (1) (2) (3)=(2)-(1) (4)=(2)/(1) 更) 化 1、医用耗材集约化 运 营 服 务 ( SPD ) / 159,512,318.20 159,512,318.20 159,512,318.20 8,825,495.21 15,675,538.21 -143,836,779.99 9.83%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业务(注2) 2、研发办公大楼及 仓储建设项目 (注 / 213,379,223.20 213,379,223.20 213,379,223.20 850,724.74 19,371,624.74 -194,007,598.46 9.08%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3) 3、补充流动资金 / 159,806,458.60 159,806,458.60 159,806,458.60 - 159,806,458.60 -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计 532,698,000.00 532,698,000.00 532,698,000.00 9,676,219.95 194,853,621.55 -337,844,378.45 36.58% 1、因疫情影响,SPD项目推进速度不及预期。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2、目前研发大楼项目已完成设计图、施工图、地勘、试桩、试桩检测、造价、临时用水等工程建设工作,现进入总包招标、桩基工程建设 阶段。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在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为不影响项目建设进度,公司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投资项目,截至2020年9月15日,公 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合计2,362.47万元。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于2020年9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月15日召开第三届第二十七次董事会、第三届第十六次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并经由众环专字(2020)011307号《关于塞力斯医疗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验证。 1、2021年8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使用部分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注4)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 务项目”1500万元和“研发办公大楼及仓储建设项目”1500万元)。 2、2021年9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14 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务项 目”0.5亿元和“研发办公大楼及仓储建设项目”1.5亿元)。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不适用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注1:“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及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直接相关的其他发行费用(含增值税)后的净额。 注2:因公司相关人员错误理解2020年可转债SPD项目的支出范围,将对应募集户200万元资金转给控股子公司重庆塞力斯,公司2021年度SPD项目投入金额未包含前述200万元。 注3:因公司募集资金支出相关人员变更,误将2020年可转债募投项目-研发办公大楼及仓储建设项目对应募集户中的818.12万元资金用于支出了2018年非公开募投项目-扩大医疗检验集约 化营销及服务业务规模项目(IVD项目),公司2021年度研发办公大楼及仓储建设项目投入金额未包含前述818.12万元。 注4:2022年1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银 行短期借款,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以下无正文) 15 (此页无正文,为《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赵轶 刘文选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