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2-045 债券代码:113601 债券简称:塞力转债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新增诉讼涉案金额: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塞力医疗”)作为原告/被告的涉案金额为 11,620.42 万元,公司作为第三人的涉案金额 为 6,831.18 万元。 本次新增案件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影响:公司按照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准 则的规定对未转让债权诉讼案件计提坏账准备共 104.17 万元。本次新增已结案件对公司本 年归母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为 56.62 万元;剩余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判决,目前尚无法准 确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 关规定,对公司及子公司近 12 个月内新增涉及诉讼及仲裁事项和已披露累计涉 及诉讼及仲裁事项进展情况进行了统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近 12 个月内累计新增涉案金额为 18,451.6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 值的 11.81%。现将相关案件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期已披露案件的进展情况 序 原告/申 被告/被申请 涉案金额 案件进展情 案件号 案由 公告编号索引 号 请仲裁方 仲裁方 (万元) 况 (2021) 共友时代科技 鄂 0112 股份有限公 借款纠 公告编号: 1 民初 2504 塞力医疗 司、陶斌辉、 212.83 二审胜诉 纷 2022-033 号 赵红跃、黑龙 /(2022) 江祥和共友智 鄂 01 民 慧工地管理服 终 2338 务有限公司 号 (2021) 黑龙江共友科 鄂 0112 借款纠 公告编号: 2 塞力医疗 技发展有限公 394.90 一审未判决 民初 4239 纷 2021-099 司、陶斌辉 号 (2021) 赵红跃、黑龙 京 0108 江祥和共友智 股权转 公告编号: 3 塞力医疗 790.48 二审未判决 民初 慧工地管理服 让纠纷 2021-099 22583 号 务有限公司 (2021) 华润山东 塞力医疗、山 和解结案, 鲁 0104 买卖合 公告编号: 4 医药有限 东塞力斯医疗 788.75 公司已支付 民初 4701 同纠纷 2021-099 公司 科技有限公司 相关款项 号 (2021) 山东润诚 华润山东 鲁 0104 山东润诚医学 运输合 医学科技有 公告编号: 5 医药有限 432.00 民初 7063 科技有限公司 同纠纷 限公司胜诉 2021-100 公司 号 结案 襄阳市科瑞杰 (2021) 医疗器械有限 鄂 0112 借款纠 公告编号: 6 塞力医疗 公司、王海 865.00 一审未判决 民初 6759 纷 2021-099 波、罗斌、杨 号 忠平、谢兵 (2021) 和解结案, 十堰市太和医 买卖合 公告编号: 7 鄂 03 民 塞力医疗 3,309.88 公司已收到 院 同纠纷 2021-099 初 268 号 相关款项 刘贞、姜寿 (2021) 林、李柏雄、 和解结案, 桂 01 民 合作纠 公告编号: 8 塞力医疗 李志忠、广西 8,605.41 公司已收到 初 2614 纷 2021-099 信禾通医疗投 相关款项 号 资有限公司 (2021) 提喀科技有限 一审败诉, 哈尔滨丹 黑 0124 公司(以下简 合同纠 提喀科技已 公告编号: 9 盈贸易有 0.38 民初 2705 称“提喀科 纷 支付相关款 2021-099 限公司 号 技”) 项 费敏、苏州苏 SHDS2021 大赛尔免疫生 合同纠 公告编号: 10 塞力医疗 2,053.00 仲裁未裁决 0186 物技术有限公 纷 2021-099 司 (2021) 鄂 0112 劳动争 公告编号: 11 周彤 塞力医疗 13.26 一审未判决 民初 4313 议 2021-099 号 (2021) 和解结案, 鄂 0112 劳动争 公告编号: 12 盛小东 塞力医疗 26.25 公司已支付 民初 6713 议 2021-099 相关款项 号 (2021) 债务纠 公告编号: 13 鄂 0961 塞力医疗 王海波 199.62 一审未判决 纷 2021-099 民初 4499 (2021) 菏泽金豆创业 和解结案, 鄂 0112 服务合伙企业 借款纠 被告已完成 公告编号: 14 塞力医疗 3,462.00 民初 7675 (有限合 纷 以股抵债工 2022-021 号 伙)、火立龙 商变更 (2021) 华润山东 塞力医疗、山 鲁 0104 买卖合 原告撤诉结 公告编号: 15 医药有限 东塞力斯医疗 354.85 民初 9125 同纠纷 案 2022-014 公司 科技有限公司 号 (2021) 华润山东 塞力医疗、山 鲁 0104 买卖合 原告撤诉结 公告编号: 16 医药有限 东塞力斯医疗 605.00 民初 9126 同纠纷 案 2022-014 公司 科技有限公司 号 (2021) 华润山东 塞力医疗、山 鲁 0104 买卖合 原告撤诉结 公告编号: 17 医药有限 东塞力斯医疗 473.25 民初 9127 同纠纷 案 2022-014 公司 科技有限公司 号 二、本次新增诉讼案件的整体情况 序 原告/申请仲 被告/被申请仲 涉案金额 案件阶 案件号 第三人 案由 号 裁方/上诉人 裁方/被上诉人 (万元) 段 内蒙古塞力斯 呼和浩特市达美 (2022)内 01 买卖合同 二审未 1 医疗科技有限 医疗设备有限公 / 45.44 民终 2002 号 纠纷 判决 公司 司 (2022)内 呼和浩特市达 内蒙古塞力斯医 买卖合同 一审未 2 0102 民初 美医疗设备有 / 27.17 疗科技有限公司 纠纷 判决 2063 号 限公司 已撤 (2021)豫 鹤壁煤业(集 诉,收 郑州朗润医疗 买卖合同 3 0191 民初 团)有限责任公 / 177.59 到被告 器械有限公司 纠纷 33268 号 司总医院 全部清 偿款项 (2022)鄂 浙江泉溪资产 买卖合同 一审未 4 0112 民初 徐州市中心医院 塞力医疗 3,739.48 管理有限公司 纠纷 开庭 1797 号 (2022)鄂 浙江泉溪资产 买卖合同 一审未 5 徐州市中医院 塞力医疗 3,091.7 0112 民初 管理有限公司 纠纷 开庭 1798 号 (2022)鄂 劳务合同 一审未 6 0112 民初 潘丽 塞力医疗 / 255.38 纠纷 判决 2717 号 (2022)鄂 湖南国药控股 武汉奥申博科技 买卖合同 一审未 7 0102 民初 医疗生物科技 / 12.25 有限公司 纠纷 判决 5146 号 有限公司 塞力医疗、山 华润山东 (2022)鲁 02 青岛市妇女儿童 买卖合同 一审未 8 东塞力斯医疗 医药有限 11,055.54 民初 794 号 医院 纠纷 开庭 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 黄龙章、塞力医 (2022)鄂 机动车交 疗、中国平安财 一审未 9 0102 民初 山秋香 / 通事故责 15.98 产保险股份有限 开庭 5068 号 任纠纷 公司湖北分公司 (2021)鄂 双方已 10 0112 民初 塞力医疗 张宏亮 / 劳动争议 31.07 和解撤 8412 号 诉 三、本次主要新增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作为原告/被告的诉讼案件基本情况 (1)、郑州朗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与鹤壁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医 院的买卖合同纠纷【(2021)豫 0191 民初 33268 号】 1、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郑州朗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被告:鹤壁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医院 2、案件基本情况、原告诉讼请求 原告与被告签订了一份《合作协议书》,协议签订后,原告负责向被告供应 试剂和耗材,但被告未按时履行合同约定的付款义务,故原告提起诉讼。诉讼请 求:(1)请求判令被告支付货款 1,421,694.41 元;(2)请求判令被告赔偿逾 期付款损失 354,238.64 元(自 2017 年 12 月 28 日起,暂算至起诉日,此后按同 期银行贷款罚息利率 6.5%,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3)请求判令被告承担 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等费用。 3、案件进展情况及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被告已向原告清偿完毕全部货款,原告已收到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 发的《民事裁定书》【(2022)豫 01 民初 230 号】,依法裁定原告撤诉。对公 司本年归母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为 78.13 万元。 (2)公司与潘丽的劳务合同纠纷【(2022)鄂 0112 民初 2717 号】 1、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潘丽 被告: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案件基本情况、原告诉讼请求 原告与被告签订《项目合作备忘录》及《补充协议》,约定原告向被告提供 劳务,被告向原告支付劳务费用,后双方因劳务费产生纠纷,原告提起诉讼。诉 讼请求:(1)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原告人民币 2,553,760 元合同对价款(即被告 应继续履行 2016 年 6 月 22 日双方签订的《项目合作备忘录》约定的义务,支付 原告合同约定的对价款,目前计算至 2021 年 8 月 18 日止);(2)本案的诉讼 费用、保全费用由被告承担。 3、案件进展情况及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于 2022 年 5 月 25 日开庭审理,尚未判决。目前尚 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3)公司、山东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与青岛市妇女儿童医院的买卖合 同纠纷【(2022)鲁 02 民初 794 号】 1、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一: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原告二:山东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青岛市妇女儿童医院 第三人:华润山东医药有限公司 2、案件基本情况、原告诉讼请求 原告、第三人与被告签订《检验试剂、耗材集约化服务项目合同书》,约定 原告及第三人向被告供应试剂、耗材及相关设备,后因被告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货 款,原告提起诉讼。诉讼请求:(1)请求被告向原告支付下列欠款、利息及保 证金共计 110,555,427.35 元:①欠款 18,607,114.58 元及利息 960,127.11 元 (利息以 18,607,114.58 元为基数,按日平均利率 0.04%计算,自 2021 年 12 月 28 日起暂计算至 2022 年 5 月 5 日;自 2022 年 5 月 6 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的利 息,以实际发生天数为准);②欠款 66,477,896.89 元及利息 3,350,486.00 元 (利息以 66,477,896.89 元为基数,按日平均利率 0.04%计算,自 2021 年 12 月 31 日起暂计算至 2022 年 5 月 5 日;自 2022 年 5 月 6 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的利 息,以实际发生天数为准);③欠款 20,159,802.77 元;④保证金 100 万元。(2) 本案案件受理费、保全申请费、保全保险费等涉诉费用均由被告承担。 3、案件进展情况及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公司于近日收到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案件受理通知并申请完成了相 应的财产保全措施,目前一审尚未开庭,公司目前暂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本期利 润或期后利润的整体影响。 (二)公司作为第三人的诉讼案件基本情况 (1)浙江泉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徐州市中心医院的买卖合同纠纷 【(2022)鄂 0112 民初 1797 号】 1、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浙江泉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徐州市中心医院 第三人: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案件基本情况、原告诉讼请求 2011 年,公司与被告达成由公司向被告提供医疗仪器,被告向公司采购相 关医疗试剂、耗材等医疗用品的买卖合同模式并形成相应应收账款。2021 年 12 月 29 日,公司与原告签订《资产转让协议书》,约定公司将其所有的被告的应 收账款(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的应收账款)转让予原告,后公司与原告向被 告发送《应收账款转让通知书》并催收相应款项,但被告未履行付款义务,故原 告提起诉讼。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 37,163,415.47 元应收 账款;(2)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自 2021 年 12 月 30 日起至被告向原告 37,163,415.47 元 应 收 账 款 付 清 之 日 止 的 资 金 占 用 费 ( 资 金 占 用 费 以 37,163,415.47 元为基数,自 2021 年 12 月 30 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 中心同期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一倍的标准,暂计至 2022 年 2 月 28 日,资金占用费为 231,342.25 元);(1)(2)项诉讼请求暂共计 37,394,757.72 元。(3)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等原告为实现协议项下权利支 出的全部费用。 3、案件进展情况及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案件定于 2022 年 6 月 24 日在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公司作为 本案中的第三人,本案的最终判决结果不会对公司现有业务的正常运作造成不利 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造成影响。因案件尚未开庭审理,目前尚无法预测 对公司期后利润的影响。 (2)浙江泉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徐州市中心医院的买卖合同纠纷 【(2022)鄂 0112 民初 1798 号】 1、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浙江泉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徐州市中医院 第三人: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案件基本情况、原告诉讼请求 2011 年,公司与被告达成由公司向被告提供医疗仪器,被告向公司采购相 关医疗试剂、耗材等医疗用品的买卖合同模式并形成相应应收账款。2021 年 12 月 29 日,公司与原告签订《资产转让协议书》,约定公司将其所有的被告的应 收账款(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的应收账款)转让予原告,后公司与原告向被 告发送《应收账款转让通知书》并催收相应款项,但被告未履行付款义务,故原 告提起诉讼。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 30,725,758.04 元应收 账款;(2)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自 2021 年 12 月 30 日起至被告向原告 30,725,758.04 元 应 收 账 款 付 清 之 日 止 的 资 金 占 用 费 ( 资 金 占 用 费 以 30,725,758.04 元为基数,自 2021 年 12 月 30 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 中心同期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一倍的标准,暂计至 2022 年 2 月 28 日,资金占用费为 191,267.84 元);(1)(2)项诉讼请求暂共计 30,917,025.88 元。(3)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等原告为实现协议项下权利支 出的全部费用。 3、案件进展情况及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案件定于 2022 年 6 月 27 日在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公司作为 本案中的第三人,本案的最终判决结果不会对公司现有业务的正常运作造成不利 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造成影响。因案件尚未开庭审理,目前尚无法预测 对公司期后利润的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