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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塞力医疗: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核查意见2023-01-17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核查意见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塞力斯
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塞力医疗”、“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对公
司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8 年非公开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22 号)核准,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5 日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26,853,709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
民币 23.3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625,959,956.79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607,608,016.80 元。

     上述资金已于 2018 年 6 月 5 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于 2018 年 6 月 5 日出具的众环验字(2018)010040 号验资报告审
验。

     公司 2018 年非公开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具体专户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西湖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27905615310913
                                  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78588882
                                  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内蒙古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呼和浩特成吉思汗大街         471901347710202
                                       中国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
浙江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571913263410701
                                       行解放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友
新疆塞力斯通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991904874010301
                                       好北路支行
塞力斯(宁夏)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华夏银行银川分行营业部              1805000000052727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马
塞力斯医疗供应链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11050171750000000718
                                       驹桥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星
大连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411909001310501
                                       海支行


     (二)2020 年可转债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33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 543,310,000.00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及与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直接相关的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533,298,679.25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20 年 8 月 27 日全部到位,并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8 月 27 日出具的众环验字
(2020)010054 号验资报告审验,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及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
发行直接相关的其他发行费用(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32,698,000.00 元。

     公司 2020 年可转债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具体专户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营业部         632278594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西湖支行          127905615310515


     二、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情况

     为便于 2018 年非公开募投项目-扩大医疗检验集约化营销及服务业务规模项
目及 2020 年可转债募投项目-研发办公大楼及仓储建设项目的实施及公司募集资
金的规范使用和管理,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西湖支行、保荐机构
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对公司前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使
用情况进行监管。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前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储金额      募投项目
  分类
                                                                              扩大医疗检验集
2018 年非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12790561531
                                                                   1,900.18   约化营销及服务
  公开       团股份有限公司     司武汉东西湖支行       0913
                                                                              业务规模项目
2020 年可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12790561531               研发办公大楼及
                                                                   3,060.69
  转债       团股份有限公司     司武汉东西湖支行       0515                   仓储建设项目


    为优化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管理效率,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6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设立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管理 2018 年非公开募投项目-扩大医疗检验集约化
营销及服务业务规模项目及 2020 年可转债募投项目-研发办公大楼及仓储建设项
目剩余募集资金,并将原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西湖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银行账号:127905615310913、127905615310515)内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
全部对应转入新设立的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专项账户及注销招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西湖支行的专项账户。本次募集资金账户变更不涉及变更
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公司将及时与保荐机构、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签署新的募集资金
监管协议。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变更的具体事宜,授权期限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三、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1 月 1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经全体董事审议表决,一致同意了该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1 月 16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经全体监事审议表决,一致同意了该议案。监事会认
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有助于公司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
使用,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变更开户行,并没有改变
募集资金的用途和使用方向,有利于加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率,符
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实施募投项目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
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行为履行了相应的决
策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使用方向,
不会对公司实施募投项目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
情况;

    2、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
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塞力医疗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事项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赵   轶                    刘 文 选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