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塞力斯 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塞力医疗”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 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对塞力医疗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 存放和使用情况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22号)核准,公司于2018年6月5日非 公开发行A股股票26,853,709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3.31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625,959,956.79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607,608,016.80元。上述资金已于2018年6月5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6月5日出具的众环验字(2018)010040号验资报告审 验。 2、募集资金存放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非公开募集资金人民币375,967,013.93元 (不含本报告五、(一)、4所述的20,000,000.00元),尚未使用的非公开募集资金 余额为人民币245,483,558.08元(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20亿元、募集资金银行存 款产生的利息并扣除手续费的支出及五、(一)、5所述的4,827,779.92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1 开户行 账号 初始存入金额 截止日余额 备注 招商银行武汉东西湖支行 127905615310913 410,059,956.79 19,001,826.66 活期 民生银行武汉分行 678588882 200,000,000.00 2,338,394.09 活期 招商银行哈尔滨分行平房支行 451905199010901 0.00 已注销 招商银行呼和浩特成吉思汗大街 471901347710202 296,489.57 活期 招商银行杭州分行解放支行 571913263410701 293.20 活期 招商银行乌鲁木齐友好北路支行 991904874010301 51,353.20 活期 华夏银行银川分行营业部 18050000000527271 4,065.11 活期 建设银行北京马驹桥支行 11050171750000000718 7.55 活期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 212501612006300001514 0.00 已注销 西岗支行 招商银行大连分行星海支行 411909001310501 3,791,128.70 活期 合计 610,059,956.79 25,483,558.08 注1:公司于2019年1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9年2月18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关于业务升级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将2018年6月5日非公开发行募集项目“扩 大医疗检验集约化营销及服务业务规模项目”变更10,856.97万元至“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务(SPD)业务”, 实 施 主 体 为 塞 力 医 疗 及其 控股 子 公 司 。 具 体 内 容 详见 公司 于 2019 年 1 月31 日 披 露 在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上的《关于业务升级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9)。 注2:公司按照要求开立非公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初始存入金额合计610,059,956.79元,后公司将前期已垫 付的各项发行费用替换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07,608,016.80元。 注3:2022年1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大连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塞力斯”)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设立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西岗支行的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21250162006300001514)内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全部转入新设立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 分行专项账户(411909001310501),并注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西岗支行的专项账户。2022 年 2 月 17 日,大连塞力斯将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西岗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1250162006300001514) 内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全部转入新设立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专项账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大连西岗支行的专项账户也注销完毕(公告编号:2022-010、2022-018)。 注4:2022年10月12日,因公司控股子公司黑龙江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龙江塞力斯”) 募集资金使用完毕,为便于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将黑龙江塞力斯在招商银行哈尔滨分行平房支行 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户:451905199010901)予以注销,剩余募集资金转入黑龙江塞力斯一般户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友协大街支行(账号:172746339643)(公告编号:2022-088)。 注5:2023年1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设立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管理 2018年非公开募投项目-扩大医疗检验集约化营销及服务业务规模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并将原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武汉东西湖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127905615310913)内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全部对应转入 新设立的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洪山支行专项账户(9550880075890400764)。2023年2月7日,公司与保荐 机构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洪山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关 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注6:2023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中国银行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设立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 以管理2018年非公开募投项目-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务(SPD)业务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并将原中国民生银行 武汉分行营业部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678588882)内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全部对应转入新设立的中 国银行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专项账户(554783737343)。2023年4月,公司与保荐机构及中国银行湖北 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关于注销部分募 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 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 (二)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33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8月 21 日 公 开 发 行 面 值 总 额 54,331 万 元 可 转 换 公 司 债 券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543,31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及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直接相关的其他 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3,298,679.25元。上述资金已 于2020年8月27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 8月27日出具的众环验字(2020)010054号验资报告审验,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及与本 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直接相关的其他发行费用(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532,698,000.00元。 2、募集资金存放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93,798,619.24元(不含本 报告五、(一)、1所述的13,000,000.00元,五、(一)、2所述的22,000,000.00元, 五、(一)、3所述的30,000,000.00元,五、(一)、5所述的4,827,779.92元),尚 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337,910,980.56元(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80亿元、募 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不含 五、(一)、5所述的 4,827,779.92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行 账号 初始存入金额 截止日余额 备注 民生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 632278594 159,512,318.20 27,304,069.84 活期 招行武汉分行东西湖支行 127905615310515 213,379,223.20 30,606,910.72 冻结 中行武汉东湖开发区分行 558678905094 159,806,458.60 0.00 已注销 合计 532,698,000.00 57,910,980.56 注1 :2022 年3 月11 日,鉴于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 司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 区分 行(银行账号: 558678905094)存放的募集资金用途已完成,为便于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将该募集资金专户予以 3 注销,剩余募集资金转入民生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632278594)。 注2:2022年8月1日,塞力医疗收到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2)鲁0203财保686号之 一】,为确保青岛市妇女儿童医院对塞力医疗的相关诉讼请求最终得以恰当履行,青岛市妇女儿童医院申请诉前 财产保全,将该募集资金账户内资金予以冻结;2023年1月,该募集资金账户解除冻结。 注3:2023年1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设立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管理 2020年可转债募投项目-研发办公大楼及仓储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并将原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西湖 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 127905615310515)内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全部对应转入新设立的广发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洪山支行专项账户(9550880075890400674)。2023年2月7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广发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洪山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关于开立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关于注销部分募集 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注4:2023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中国银行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设立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以管理2020年可转债募投项目-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业务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并将原中国民生银行武汉分行营业 部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 632278594)内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全部对应转入新设立的中国银行湖北自 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570383727668)。2023年4月,公司与保荐机构及中国银行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 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29)、《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3-040)。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 根据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 户存储。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公司预算范围内, 由项目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财务部门核实、总经理审核、董事长签批,项目实施单 位执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监事会。 (一)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 东西湖支行(账号127905615310913)、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账号 4 678588882)银行开设了2个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 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招商银行哈尔滨分行平房支行 ( 账 号 451905199010901 ) , 招 商 银 行 呼 和 浩 特 成 吉 思 汗 大 街 支 行 ( 账 号 471901347710202 ) , 招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杭 州 分 行 解 放 支 行 ( 账 号 571913263410701 ) , 招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乌 鲁 木 齐 友 好 北 路 支 行 ( 账 号 991904874010301),华夏银行银川分行营业部(账号18050000000527271),中国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马驹桥支行(账号11050171750000000718)开设了6个募 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 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存储,并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12日,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西湖支行、中国民 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9年10月25日,公司与子公司黑龙江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哈尔滨分行平房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 四方监管协议》。 2019年12月11日,公司与子公司内蒙古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呼和浩特成吉思汗大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 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 2019年10月25日,公司与子公司杭州韵文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解放支行,签订了《募集资 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 2019年10月25日,公司与子公司塞力斯(宁夏)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华夏银行 银川分行营业部,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四 方监管协议》。 2019年12月30日,公司与子公司塞力斯医疗供应链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中 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马驹桥支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 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分别于2019年4月25日、2019年5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根 据可转换债券发行工作的需要,公司聘请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 5 证券”)担任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保荐机构,并与信达证券、民生银行 及招商银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塞 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塞力斯”)、黑龙江塞力斯医疗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黑龙江塞力斯”)、新疆塞力斯通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塞力斯通达”)、塞力斯(宁夏)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塞力 斯”)、塞力斯医疗供应链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供应链”)、 浙江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杭州韵文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浙江塞力斯”)分别于2020年6月29日、2020年6月30日与公司、保荐机构信达证 券以及相对应的各家银行分别签署了《四方监管协议》。 2021年4月8日,公司与子公司大连塞力斯、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西 岗支行、保荐机构信达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 2022年1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大连塞力 斯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设立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原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西岗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1250162006300001514)内的 募集资金本息余额全部转入新设立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专项账户 (411909001310501),并注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西岗支行的专项账户。 截至2022年3月18日,大连塞力斯已完成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变更,并与公司、保荐机 构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2年10月12日,因公司控股子公司黑龙江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黑龙江塞力斯”)募集资金使用完毕,为便于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 本,将黑龙江塞力斯在招商银行哈尔滨分行平房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户: 451905199010901)予以注销,剩余募集资金转入黑龙江塞力斯一般户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哈尔滨友协大街支行(账号:172746339643)。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 公司、黑龙江塞力斯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平房支行及保荐机构签署的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2023年1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设立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管理2018年非公开募投项目-扩大医 疗检验集约化营销及服务业务规模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并将原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6 司武汉东西湖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127905615310913)内的募集资 金本息余额全部对应转入新设立的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洪山支行专项账户 (9550880075890400764)。2023年2月7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武汉洪山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3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中国银行湖北 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设立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管理2018年非公开募投项目- 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务(SPD)业务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并将原中国民生银行武 汉分行营业部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678588882)内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 全部对应转入新设立的中国银行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专项账户 (554783737343)。2023年4月,公司与保荐机构及中国银行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 区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重 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保荐机构信达证券与招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西湖支行(账号127905615310515)、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武汉分行(账号63227859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 行(账号558678905094)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立了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2022年3月11日,鉴于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行 (银行账号:558678905094)存放的募集资金用途已完成,为便于公司资金账户管 理,减少管理成本,将该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剩余募集资金转入民生银行武汉 分行营业部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632278594)。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行及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随之终止。 2023年1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设立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管理2020年可转债募投项目-研发办 公大楼及仓储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并将原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西湖支 7 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 127905615310515)内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全部 对应转入新设立的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洪山支行专项账户 (9550880075890400674)。2023年2月7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武汉洪山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3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中国银行湖北 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设立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管理2020年可转债募投项目- 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业务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并将原中国民生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 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 632278594)内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全部对应转入 新设立的中国银行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570383727668)。2023年4月,公 司与保荐机构及中国银行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 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重 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和“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2)。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在2018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为不影响项目建设进度,公司已用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投资项目,截至2018年5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合计39,996,162.87元,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自筹资金事项已于2018年7月13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并经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众环专字(2018)011447号验证。 2、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在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为不影响项目建设进度,公司已 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投资项目,截至2020年9月1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合计2,362.47万元。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8 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于2020年9月15日召开第三届第二十七次董事会、第三届第十六 次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并经由众环专字(2020)011307号《关于塞力斯医疗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验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9年1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2018年非公开发行原“扩大医疗检验集 约化营销及服务业务规模项目”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总额为人民 币1亿元,使用期限为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该 事项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已同意。该笔资金已在2019年10月归还。 2019年10月31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归还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暨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使用不超过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该事项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已同意。截至2020年9月14日,公司已将用于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2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0年9月15日,公司第三届第二十七次董事会、第三届第十六次监事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不超过4亿 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前次募集资金“扩大医疗检验集约化营销 及服务业务规模项目”2 亿元;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医用耗材集约化 运营服务项目”0.5亿元和“研发办公大楼及仓储建设项目”1.5 亿元),使用期限自 公司该次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该事 项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已同意。截至2021年9月9日,公司已将用于临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4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1年8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 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三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该次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 截至 2022 年 8 月 2 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5,000 万元 9 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1年9月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 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本次将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 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 至2022年9月7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4亿元全部归还至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2 年 1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 用不超过 5,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即 2022 年 1 月 21 日起 至 2023 年 1 月 20 日止,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 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截至2023 年 1 月 13 日,公司已将用 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 资金 5,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2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及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对公司 2022 年上半年临 时使用 8,982.78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进行补充确认,同时为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银行短期借款,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000 万元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即 2022 年 8 月 19 日起至2023 年 8 月 18 日止。截至本 核查报告披露日,该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到期。 2022 年 9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 拟使用不超过 4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即 2022 年 9 月 7 日起至 2023 年 9 月 6 日止,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截至本核查报告披露日,该次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到期。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0 无。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无。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无。 (七)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无。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一)存在的问题 1、2022年3月21日,公司将2020年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民生银行武 汉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632278594)中的募集资金1,300万元汇入控股子公司阿克 苏咏林瑞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克苏咏林瑞福”)在交通银行阿克苏 分行营业部开立的银行账户中(银行账号:659659201018800018159),该笔资金于 当日转入公司基本户(开户行:招商银行武汉东西湖支行,银行账号: 127905615310103)用于归还公司到期应予支付的银行票据融资款,该笔募集资金支 出不符合公司可转债募集说明书规定的募集资金支出范畴。2022年4月2日,阿克苏 咏林瑞福将1,300万元资金归还至前述募集资金账户中。 2、2022年3月8日,公司将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招商银行武汉东西湖 支行,银行账号:127905615310515)中的募集资金2,200万元汇入全资子公司武汉塞 力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塞力斯生物技术”)在招商银行武汉分行东西 湖支行开立的银行账户中(银行账号:127905591110501),该笔资金于当日由塞力 斯生物技术用于偿还其到期债务,该笔募集资金支出不符合公司可转债募集说明书 规定的募集资金支出范畴。2022年3月10日,塞力斯生物技术将2,200万元资金归还至 前述募集资金账户中。 11 3、2022年3月25日,公司将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招商银行武汉东西 湖支行,银行账号:127905615310515)中的募集资金3,000万元汇入全资子公司武汉 塞力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塞力斯生物技术”)在招商银行武汉分行东 西湖支行开立的银行账户中(银行账号:127905591110501),该笔资金于当日转入 公司基本户(开户行:招商银行武汉东西湖支行,银行账号:127905615310103)用 于归还公司到期应予支付的银行票据融资款,该笔募集资金支出不符合公司可转债 募集说明书规定的募集资金支出范畴。2022年5月12日,塞力斯生物技术将3,000万元 资金归还至前述募集资金账户中。 4、2022年3月25日,公司将2018年非公开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招商银行武 汉东西湖支行,银行账号:127905615310913)中的募集资金2,000万元汇入控股子公 司郑州朗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朗润”)在浦发银行郑州经三路支 行开立的银行账户中(银行账号:76130154700005179),该笔资金于当日转入公司 基本户(开户行:招商银行武汉东西湖支行,银行账号:127905615310103)用于归 还公司到期应予支付的银行票据融资款,该笔募集资金支出不符合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预案规定的募集资金支出范畴。2022年4月24日,郑州朗润将750万元资金归还 至前述募集资金账户中;2022年5月13日,郑州朗润将1,250万元资金归还至前述募集 资金账户中。 5、因财务人员错误理解2020年可转债募投项目-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务项目 (SPD)的募集资金支出范围(SPD的安全备货金属于项目投资范围,但不属于可以 使用SPD募集资金的投资类别),将2020年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民生银 行武汉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632278594)中的募集资金合计482.78万元用于采购 安全备货及试剂耗材,该笔募集资金支出不符合公司可转债募集说明书规定的募集 资金支出范畴。由于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分别于2022年7月19日、2022年8月1日因诉 讼事项被冻结,公司于2022年8月15日将前述482.78万元资金归还至2018年非公开募 集资金专户(开户行:招商银行武汉东西湖支行,银行账号:127905615310913)。 截至本核查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将482.78万元从变更后的2018年非公开IVD募集资金 专户(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洪山支行,银行账号: 9550880075890400764)返还至变更后的2020年可转债SPD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 中国银行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银行账号:570383727668)。 12 6、2021年8月3日,经公司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将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 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实施过程中,公司2018年非公开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 招商银行武汉东西湖支行,银行账号:127905615310913)临时补流金额为1,000万元、 2018年非公开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民生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 678588882)临时补流金额为1,000万元、2020年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民生 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632278594)临时补流金额为1,500万元、2020年可 转债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招行武汉分行东西湖支行,银行账号: 127905615310515)临时补流金额为1,500万元。因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因诉讼事项被冻 结,公司在2022年8月2日归还前述5,000万元募集资金时全部归还至2018年非公开募 集资金专户(开户行:招商银行武汉东西湖支行,银行账号:127905615310913)中, 即公司未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流金额原路归还至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在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不规范的情形。 7、2021年9月9日,经公司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将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实施过程中,公司2018年非公开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 招商银行武汉东西湖支行,银行账号:127905615310913)临时补流金额为2亿元、 2020年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民生银行武汉分行营 业部,银行账号: 632278594)临时补流金额为1亿元、2020年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招行武 汉分行东西湖支行,银行账号:127905615310515)临时补流金额为1亿元。由于相 关募集资金账户因诉讼事项被冻结,公司在2022年9月7日归还前述4亿元募集资金时 全部归还至2018年非公开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招商银行武汉东西湖支行,银行 账号:127905615310913)中,即公司未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流金额原路归还至对 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不规范的情形。 (二)整改措施 前述第1-5项募集资金违规使用情况主要发生在公司2022年4月募集资金使用专 项整改之前,且不规范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通过2022年4月专 项整改后,公司已落实内部追责、组织加强学习、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方式的 规范、加强内部控制等整改措施。未来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信息披露要求及相关募 集资金管理规则对募集资金进行谨慎规范的使用和管理。对于第6-7项募集资金使用 不规范情况,截至本核查报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已不存在被冻结的情形,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原路归还临时补流金额至对应的募集资金专 13 户。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对于塞力医疗 2022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相关 事项,保荐机构已在2022年 8 月 19 日、2022年9月7日出具并由塞力医疗公告的《信 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中载明。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信达证券认为: 除本核查报告之“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中披露的情形外, 塞力医疗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不存在其他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规定的 情形。 14 附件1: 2018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注1) 607,608,016.8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34,004.7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08,569,70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75,967,013.9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7.87% 已变更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 项目达 项目可 截至期末承诺投 截至期末累计投 截至期末投 项 目 金额与承诺投入金 到预定 是否达 行性是 募集资金承诺投 入金额 入金额 入进度 本年度实 承诺投资项目 (含部 调整后投资总额 本年度投入金额 额的差额 可使用 到预计 否发生 资总额 现的效益 分 变 状态日 效益 重大变 (1) (2) (3)=(2)-(1) (4)=(2)/(1) 更) 期 化 1、扩大医疗检验集 约化营销及服务业 / 496,658,016.80 388,088,316.80 388,088,316.80 - 167,414,261.37 -220,674,055.43 43.14%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务规模项目 2、医用耗材集约化 运营服务(SPD) / 108,569,700.00 108,569,700.00 634,004.70 97,602,752.56 -10,966,947.44 89.9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业务 3、补充流动资金 / 110,950,000.00 110,950,000.00 110,950,000.00 - 110,950,000.00 -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计 607,608,016.80 607,608,016.80 607,608,016.80 634,004.70 375,967,013.93 -231,641,002.87 61.88% 1、因市场客观因素、政策原因影响,对IVD集约化项目的招标及实施产生不利影响。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2、因市场客观因素、政策原因影响,导致SPD项目招标、投放进展缓慢。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在2018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为不影响项目建设进度,公司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投资项目,截至2018年5月31日,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合计39,996,162.87元,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于2018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7月13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众环专字(2018)011447号验 证。 1、2021 年 8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 将不超过 5,000 万元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扩大医疗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检验集约化营销及服务业务规模项目”1000万元和“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务(SPD)业务”1000万元)。截至 2022 年 8 月 2 日,公 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5,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2021 年 9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 15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扩大医疗检验集约化营销 及服务业务规模项目”2亿元)。截至2022年9月7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4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 3、2022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及《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对公司 2022 年上半年临时使用 8,982.78 万元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进行补充确认,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银行短期借款,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即 2022 年 8 月 19 日起至2023 年 8 月 18 日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扩大医疗检验集约化营销及服务业务规模项目”1000万元和“医 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务(SPD)业务”1000万元)。 4、2022 年 9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4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即 2022 年 9 月 7 日起至 2023 年 9 月 6 日止,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 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扩大医疗检验集约化营销及服务业务规模项 目”2亿元)。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不适用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注1:“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发行费用后的金额,计算公式为:“发行股数26,853,709*每股发行价格23.31-发行费用18,351,939.99元=607,608,016.80元”。 16 附件2: 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注1) 532,698,00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35,722.4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93,798,619.2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已 变 更 截至期末累计投 项目可 截至期末承诺投 截至期末累计投 截至期末投 项 目 入金额与承诺投 项目达到预 是否达 行性是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 入金额 入金额 入进度 本年度实 承诺投资项目 ( 含 部 本年度投入金额 入金额的差额 定可使用状 到预计 否发生 投资总额 额 现的效益 分 变 态日期 效益 重大变 (1) (2) (3)=(2)-(1) (4)=(2)/(1) 更) 化 1、医用耗材集约化 运 营 服 务 ( SPD ) / 159,512,318.20 159,512,318.20 159,512,318.20 462,540.00 14,047,353.50 -145,464,964.70 8.81%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业务 2、研发办公大楼及 仓储建设项目(注 / 213,379,223.20 213,379,223.20 213,379,223.20 573,182.40 19,944,807.14 -193,434,416.06 9.35%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2) 3、补充流动资金 / 159,806,458.60 159,806,458.60 159,806,458.60 - 159,806,458.60 -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计 532,698,000.00 532,698,000.00 532,698,000.00 1,035,722.40 193,798,619.24 -338,899,380.76 36.38% 1、因市场客观因素、政策影响,SPD项目推进速度不及预期。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2、目前研发大楼项目已完成设计图、施工图、地勘、试桩、试桩检测、造价、临时用水等工程建设工作,现进入总包招标、桩基工程建设 阶段。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在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为不影响项目建设进度,公司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投资项目,截至2020年9月15日,公 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合计2,362.47万元。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于2020年9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月15日召开第三届第二十七次董事会、第三届第十六次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并经由众环专字(2020)011307号《关于塞力斯医疗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验证。 1、2021年8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注3) 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务 项目”1500万元和“研发办公大楼及仓储建设项目”1500万元)。截至 2022 年 8 月 2 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17 5,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2021年9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务项目”1 亿元和“研发办公大楼及仓储建设项目”1亿元)。截至2022年9月7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4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 3、2022年1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5,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 过 12 个月,即 2022 年 1 月 21 日起 至 2023 年 1 月 20 日止,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 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研发办公大楼及仓储建设项目”5,000.00 万元)。 4、2023年1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 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不适用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注1:“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及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直接相关的其他发行费用(含增值税)后的净额。 注2:2023年1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 2020 年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研发办公大楼及仓储建设项目”预计两年建设完成。项目地块已于 2020 年 5 月交易完成,已于 2020 年底开工建设。由于市场客观因素、政策影响,该地块“三通一平”等基本建设条件 尚未实现,导致本项目目前尚处于建设准备阶段。因此,公司决定对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以下无正文) 18 (此页无正文,为《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赵轶 刘文选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