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股票代码:603716) 2023 年 4 月 27 日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录 一、会议须知 二、会议议程 三、议案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 证大会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须知。 一、经公司审核,符合参加本次大会的股东、股东代表以及其他出席人员 可进入会场,公司有权拒绝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会场。参会股东应当按照通知 时间准时到场,参会股东或其代理人如果迟到,在表决开始前出席会议的,可以 参加表决;如表决开始后,不得参加表决,但可以列席会议;迟到股东或其代理 人不得对已审议过的议案提出质询、建议和发言要求,迟到股东或其代理人不得 影响股东大会的正常进行,否则会议主持人应当采取措施拒绝其入场。 二、与会者必须遵守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安排。进入会场后,应按照会务 安排及次序就座。会议期间,应保持会场安静,不得干扰大会秩序、寻衅滋事、 打断与会人员的正常发言以及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会务组有权予以制 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三、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参会股东及/或股东代 表应当在会前仔细阅读股东大会相关提案资料,并在会议召开前以及会议进行过 程中以书面方式将质询和建议提交股东大会工作人员转交会议主持人或口头提 出。会议主持人将指定相关人员在股东大会上进行回答或接受质询。 四、股东要求在会上发言前,请先举手征得主持人的同意。如无特殊理由 会议主持人将会安排其发言。股东发言范围仅限于本次大会审议的议题或公司的 经营、管理、发展等内容,超出此限的,大会组织方有权取消发言人该次发言资 格,应答者有权拒绝回答无关问题。 五、股东对公司有关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建议可采取口头发言或书面形式, 但口头发言时间应服从大会会务组安排。 六、如审议提案时间较长可能会导致延长股东大会时间,会议主持人可以 根据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要求合理安排质询和发言时间,如确实需要延长股东大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会的或股东对会议主持人的安排有异议的,会议主持人应当就此提请所有参会股 东就延长股东大会或终止该提案的质询、发言并进入下一提案的审议进行表决。 七、在所有提案均需经审议后,开始进行股东表决;进行表决程序时,股 东及股东代表应严肃认真独立行使表决权,不得干扰其它股东的表决。 八、会议采用投票表决方式。股东以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 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 下设的“表决意见”栏相应选项填写符号“√”表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 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 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 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九、公司董事会聘请国浩(上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并出具法律意见。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2023 年 5 月 18 日(周四)下午 14:00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5 月 18 日至 2023 年 5 月 1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 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地点: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 栋 A 会议室 三、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股权登记日:2023 年 5 月 11 日(周四) 五、会议登记时间:2023 年 5 月 17 日(周三)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6:00 六、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七、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召开,介绍股东及其他出席人情况; (二)宣读会议须知; (三)宣读、审议各项议案: 1、《关于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董事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监事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7、《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8、《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 9、《关于补充确认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及 2023 年度为控股孙公司提 供财务资助预计的议案》; 10、《关于修订<融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11、《关于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1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股东/股东代表发言和高管人员回答股东提问和质询; (五)推举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确定监票、计票人; (六)股东对上述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七)监票、计票(清点、统计现场表决票数并上传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 暂时休会;从该公司信息服务平台下载现场与网络投票合并结果后复会); (八)宣布全部表决结果; (九)宣读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十)宣读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与会董事、监事、召集人、主持人、董事会秘书在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决议上签名; (十二)宣布大会结束。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一: 关于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2 年,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塞力 医疗”)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相关制度规定,认真履行 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公司董事会及时召集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决策公 司重大事项,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 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使公司保持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态势,有效地 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公司董事会 2022 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 年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一)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 2022 年实现营业收入 230,863.17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11.1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7,318.7 万元, 较上年同期下降 242.06%。主要系 2022 年度公司选择性终止部分 IVD 业务及 SPD 项目进度暂缓规模效应尚未显现。 (二)报告期内重点工作情况 2022 年是塞力医疗上市的第六年,也是集团践行数字化战略转型的开局之 年,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等严峻形势的挑战下,集团把握数字化转型契机,持续 深耕 IVD 产业链,聚焦“广阔市场”+“区域化模式”的企业战略进行多个相关 赛道的部署。公司作为数字化转型下智慧医院建设一站式解决方案服务供应商, 坚定不移以“SPD+IVD”双主业为智慧医院生态拓展的驱动引擎,延伸布局独立 第三方医学检验中心(ICL)、区域医学检验中心(RMCL)共建、IVD 产品的研 发制造、生命科学前沿技术的创新孵化、创新医疗废物低碳分布式、本地化处理 等,形成服务链条上的医疗器械及耗材的全生命周期管理生态系统,进一步创新 构建企业核心竞争力。 为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道路,塞力医疗以创新联动贯通机制突破发展瓶 颈,形成多样化服务推动企业多元化发展的格局。为实现主营业务的扩张式发展, 集团全面启动“广阔市场”+“区域化模式”企业战略,基于清晰的产品及服务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定位、差异化壁垒高的商业模式、可及性强的目标客户驱动市场的开发、抢占行 业更多市场份额。2022 年公司上下一心,攻坚克难,持续优化组织架构、坚定 战略转型、延伸产业生态等多种方式,为集团的业务发展保驾护航。 二、2022 年董事会工作回顾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及决议内容 2022 年,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要求,共 召开 14 次董事会会议,充分发挥了董事会的决策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决议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第四届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1 议案》 第八次会议 日 2、《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0 《关于为部分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第九次会议 日 1、《关于 2021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的议案》 2、《关于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 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2 年度财 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5 6、《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第十次会议 日 7、《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8、《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 及 2022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9、《关于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0、《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1、《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2、《关于补充确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 1、《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7 2、《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第十一次会议 日 3、《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9 日 《关于延长 2017 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 第十二次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8 《关于为部分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第十三次会议 日 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15 1、《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第十四次会议 日 2、《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18 《关于不向下修正“塞力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第十五次会议 日 1、《关于补充确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19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第十六次会议 日 议案》 3、《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且公司为其提供担 保的议案》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第四届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7 日 议案》 第十七次会议 2、《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19 《关于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第十八次会议 日 1、《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解除限售 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26 3、《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第十九次会议 日 4、《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5、《关于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提请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1 《关于拟开展融资租赁及保理业务的议案》 第二十次会议 日 第四届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7 1、《关于对外投资暨新设子公司的议案》 第二十一次会 日 2、《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议 (二)董事会组织召开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2 次股东大会,1 次年度股东大会,1 次临时股东大 会,董事会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公司章程》的要求, 严格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认真执行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决议 1、《关于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2 年度财 2021 年年度股 2022 年 5 月 16 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东大会 日 4、《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董事、监事 2022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2 年第一次 2022 年 11 月 14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临时股东大会 日 2、《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决议公告 3、《董事会议事规则》 4、《监事会议事规则》 5、《独立董事议事规则》 6、《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7、《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8、《重大交易决策制度》 9、《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10、《关于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 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报告期内,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认真 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专业技能和决策能力。2022 年各专门委员会共召开 1 次战 略委员会、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 次提名委员会 会议。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召开委员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决议 会 战略委员 第四届战略委员会 《关于对外投资暨新设子公司的议 2022 年 12 月 7 日 会 2022 年第一次会议 案》 1、《关于 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及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审计委员会 2022 年 4 月 25 日 4、《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2022 年第一次会议 议案》 审计委员 5、《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 会 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 第四届审计委员会 2022 年 4 月 27 日 议案》 2022 年第二次会议 1、《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 第四届审计委员会 2022 年 8 月 15 日 其摘要的议案》 2022 年第三次会议 2、《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1、《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 的议案》 第四届审计委员会 2022 年 10 月 26 2、《关于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 2022 年第四次会议 日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第四届薪酬与考核 《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与考 委员会 2022 年第 2022 年 4 月 25 日 2021 年度薪酬及 2022 年度薪酬方案 核委员会 一次会议 的议案》 第四届提名委员会 2022 年 9 月 7 日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提名委员 2022 年第一次会议 会 第四届提名委员会 2022 年 12 月 7 日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2022 年第二次会议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2 年,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公司章程》的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 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 事的作用,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有效保障。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历次董 事会审议的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五)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时完成定期报告披露工作,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发布了各类临时公告,忠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确保 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最大程度的保护投资者利益。 (六)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根据《 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重点关注及核查,报告期内, 公司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的情况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对象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的担保,不存在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 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控股子公司未经公司批准,违规对外提供担保及相 互之间担保的情况。公司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按规定程序对担保事项进行审 批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决策和审议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2、报告期内,经公司自查发现控股股东赛海《(上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控股股东”或《“赛海健康”)通过第三方企业转款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的情况,公司高度重视并积极开展全面核查。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内部审计 部、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相关工作人员迅速组成核查小组,与控股股东积极 沟通,督促其尽快归还占用资金,尽最大努力降低对公司的不利影响,维护公司 及中小股东利益。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控股股东已向公司归还全部占用资 金,并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归还全部占用资金期间利息。同时公司组织全体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深入学习《《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公 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合法合规经营意识,严格落实各项规定的执行。制订 了《《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明确与控股股东关联交易的原 则、责任措施及处罚等,进一步规范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往来,建立和 健全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并且要求公司总部及下属企业相关人员认真学习相 关法律法规要求,对与关联方往来事项均予以特别重视,坚决杜绝此类事项再次 发生。公司董事会会加强管理层对内控制度的管理,强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监 事会的职能,进一步规范公司资金付款流程及相关审批流程,督促公司严格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强化风险意识,杜绝出现以任何形式的关联方 资金占用的情况,切实维护上市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 (七)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2022 年,公司注重构建和谐的投资者关系,以专线电话、董秘邮箱、e 互动、 召开业绩说明会等多渠道主动加强与投资者特别是机构投资者的联系和沟通;全 面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便于广大投资者的积极 参与。公司不断完善投资者关系板块建设,力求维护与投资者长期、稳定的良好 互动关系,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三、董事会 2023 年度工作计划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3 年更需要立足优势、精准发力、狠抓落实。公司要迎接新挑战;精于 协同,把握新机遇;勇于担当,开拓新途径;敢于突破,实现新目标。 (一)进一步做好董事会的日常工作 2023 年度,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做好信 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传递公司价值信息,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力 争取得各方对公司经营发展的长期支持。 (二)强化对经营管理层的指导工作 董事会将依照 2023 年度各项经营指标和重点工作规划,统筹、指导管理层 开展各项经营管理工作。同时,董事将加强学习,积极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各类 业务知识培训,不断增强履职能力,强化合规意识和风险责任意识,更加科学、 有效地进行决策。 (三)把握行业发展趋势及政策导向,完善产品组合,提升竞争力 在十四五规划期间,健康中国战略及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将持续深化。在此背 景下,医药产业将由高速增长转变为高质量增长,公司也必须顺应发展趋势,以 技术为驱动,全面升级商业模式。 公司将创新工作思路,聚焦工作重点,聚焦服务,通过科技赋能、业务协同、 战略投资等举措,明确以医疗智慧供应链服务业务(IVD 集约化、区域检验中心、 SPD)为基础的区域化广阔市场发展战略,实施精益医疗和价值医疗,实现医用 耗材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为医院提供提质增效及降本降耗的赋能服务,同时还 能为与公司合作的产品厂家的竞争力增值加分,从而共同赢得商机。 (四)围绕主业,加强产业投资布局 2022 年公司已经着手开始布局西南地区的业务发展,并已取得较为优异的 成绩,2023 年公司将会寻找更为优质的投资标的,拓展业务领域、提升技术水 平、发展潜在客户,与公司主业发展形成协同和互动;同时要加强投后管理,防 范风险,提升投资收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 股东代表审议。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3 年 4 月 27 日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二: 关于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2 年度,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 会依据《证券法》《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 履行法律、法规及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对公司的主要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进行 全方位的核查,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履职情况予以监督。现就公司监事会 2022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 年监事会运行情况 公司监事会成员 3 名,均为公司关键岗位的员工,具有法律、财务、管理等 履行职责的专业能力。2022 年,公司监事会召开 7 次监事会会议,列席 14 次董 事会会议,参加 2 次股东大会。 2022 年公司监事会召开情况如下: (一)2022 年 1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的议案》。 (二)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监事 2021 年度薪酬及 2022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补充确认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共 8 项议案。 (三)2022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四)2022 年 8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共 2 项议案。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五)2022 年 8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补充确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共 2 项议案。 (六)2022 年 9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七)2022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三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 相关制度的议案》《关于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共 4 项议案。 二、2022 年度监事会对公司重大事项的核查 2022 年,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内部控制、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募集资金、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了认真核查及监督。现监事会对相关情况确认如 下: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2 年,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监督,积极列席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的各项会议,会前审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文件,会中认真听取股东、 董事、经营管理层各项发言。监事会认为,公司在运作过程中严格遵循监管机构 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在法律法规及股 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未发现在履职中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各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股东大 会的召集、召开、表决、决策程序和决议内容均合法有效,各项重大决策符合法 律程序和股东利益。 (二)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认 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 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2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 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发生的担保事项系本公司为全资或 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担保行为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经公司自查发现控股股东赛海(上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 股东”或“赛海健康”)通过第三方企业转款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公 司高度重视并积极开展全面核查。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内部审计部、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及相关工作人员迅速组成核查小组,与控股股东积极沟通,督促其尽 快归还占用资金,尽最大努力降低对公司的不利影响,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控股股东已向公司归还全部占用资金,并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归还全部占用资金期间利息。并且要求公司总部及下属企业相关人员认 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与关联方往来事项均予以特别重视,坚决杜绝此类 事项再次发生。我们认为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成果造成重大的影 响,后期我们会加强对董事会及管理层的监督,进一步规范公司资金付款流程及 相关审批流程,同时要求相关人员密切跟踪资金流向及最终归属,督促公司严格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强化风险意识,杜绝出现以任何形式的关 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切实维护上市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 (四)公司重大收购、出售资产交易情况 公司无重大收购、出售资产的情况。 (五)公司处理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履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监事 会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生产经营所需,其内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对公司股票期权等激励计划的核查情况 鉴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目 标未达成,以及已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 17 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监事 会对激励对象的资格进行复核,认为离职人员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公司 对该笔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相关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 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七)公司定期报告审核情况 监事会认真审议了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2021 年年报、2022 年一季报、2022 年半年报、2022 年三季报,认为:2022 年度,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 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准确地反映出公 司和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定期报告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 定的行为。 (八)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进行了监督, 认为:2022 年度,公司严格执行了内幕信息保密制度,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 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 制度,未发生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影响公司股价的重大敏感信息披露前利用内幕信 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公司内幕信知情人登记管理符合监管规定。 三、2023 年监事会运行方向 2023 年,监事会将继续按照各项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 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勤勉尽责,严格履行监督职 责。围绕公司整体战略,召集召开参加各项监事会会议,依法出席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日常履职进行有效监督,进一步提升公司规 范运作水平,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努力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维护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 东代表审议。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27 日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三: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 2022 年年度经营及财务状况,以及对公司 2022 年年度经营及财务 状况进行的梳理后对 2023 年度的财务状况进行的合理预计,公司编制了《塞力 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 告》。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27 日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四: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 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4,417,230.00 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11,784,160.60元;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的净利 润-58,385,751.04元,2022年度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58,385,751.04元, 母公司实际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314,868,620.89元。 根据《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 年-2022 年)》的相关 规定,公司采取现金分红时,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 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足,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 后续持续经营。 综合考虑以上情况,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 拟定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2022 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资本公积金不转 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27 日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五: 关于公司董事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 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薪酬委员会审议,公司董事 2023 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1)在公司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并同时担任其他职务的,2023 年度薪 酬以 2022 年度的薪酬作为基数,并按照《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管理办法》确定。 (2)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外的其他职务的,不在公司领取 薪酬。 (3)独立董事采取固定董事津贴,每人每年税前 7 万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 股东代表审议。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27 日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六: 关于公司监事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 行业薪酬水平,并按照《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公司 监事 2023 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1)在公司担任监事并同时担任其他职务的,2023 年度薪酬以 2022 年度 的薪酬作为基数,并按照《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确定。 (2)不在公司担任除监事外的其他职务的,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 东代表审议。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27 日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七: 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南第 六号——定期报告》等相关要求,结合 2022 年度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详 见 公 司同 日 披 露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网站 (www.sse.com.cn)的《2022 年年度报告》及《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27 日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八: 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18 年至今,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塞 力医疗”)与武汉联智赛维医疗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智赛维”)和力迩 斯区块链安防科技(武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迩斯区块链”)多次发生业务 合作往来。其中联智赛维主要为公司医院客户提供设备整体的维修服务、技术支 持及设备管理服务;力迩斯区块链的技术软件开发应用及安防设备硬件与公司 SPD 业务协同性较强,公司与力迩斯区块链达成深度合作关系。鉴于公司实控人 温伟对联智赛维和力迩斯区块链公司具有一定影响力,公司出于审慎考虑,将联 智赛维和力迩斯区块链纳入公司关联方范围,公司与之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 易。现对公司与联智赛维和力迩斯区块链自 2018 年以来与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 及 2023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一并梳理后提交公司董事会予以确认。 具体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与联智赛维发生的关联交易往来 1、公司及子公司向联智赛维采购维保服务 联智赛维主要为公司全国范围内医院客户提供设备整体的维修服务、技术支 持及设备管理服务;公司及子公司与联智赛维根据医院客户所在地区管辖范围分 别签订有维保合作协议,公司及子公司阿克苏咏林瑞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咏林瑞福”)、前子公司山西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 塞力斯”)与联智赛维发生的维保服务合作明细如下: 交易总金额 关联交易类别 发生时间 交易主体 交易内容 (万元) 2018 年 11.00 咏林瑞福 2019 年 100.00 塞力医疗 公司接受联智 300.00 塞力医疗 赛维提供维保 2020 年 维保费 6.35 咏林瑞福 服务 2021 年 200 塞力医疗 2022 年 716.44 塞力医疗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5.00 山西塞力斯 24.85 咏林瑞福 2、公司向联智赛维销售零配件商品 交易总金额 关联交易类别 发生时间 交易主体 交易内容 (万元) 2018 年 67.60 公司向联智赛维 2020 年 61.00 塞力医疗 零配件 销售商品 2021 年 1,140.61 2022 年 136.00 3、借款往来 (1)委托贷款的借款 公司 2021 年 3 月向银行申请贷款 4000 万元,付给联智赛维后,联智赛维转 回公司账户。 单位: 万元 交易主体 时间 往来说明 借款金额 归还时间 归还金额 2021 年 公司付 2021 年 2,000+650+900+450 塞力医疗 4,000 3月 借款 3月 =4000 (2)一般性的借款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武汉奥申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申博”)于 2018 年至 2022 年陆续向联智赛维提供借款 890 万元,用于其日常经营资金周转,截至 2022 年 12 月均已收回。借款明细如下: 交易主体 时间 金额(万元) 还款时间 塞力医疗 2018 年 3 月 50 塞力医疗 2018 年 6 月 100 塞力医疗 2018 年 11 月 100 2019 年 9 月 塞力医疗 2019 年 1 月 200 塞力医疗 2019 年 2 月 50 塞力医疗 2019 年 3 月 90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塞力医疗 2019 年 3 月 200 塞力医疗 2019 年 6 月 50 塞力医疗 2019 年 8 月 50 (3)大股东非经营性往来 a.可转股债权投资借款 塞力医疗与联智赛维于 2020 年 12 月签署《可转股债权投资协议》,约定公 司以 3,000 万元可转股债权形式对联智赛维进行投资借款,公司可择机选择转 股。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向联智赛维汇款 1,000 万元,同时将 2020 年 8 月 21 日和 2020 年 8 月 24 日分别对联智赛维的 300 万和 1,700 万借款一并作为《可转 股债权投资协议》的有转股权的借款。公司将此 3,000 万元借给联智赛维后,联 智赛维将其中 2,900 万元转借给公司控股股东赛海(上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赛海健康”),形成控股股东资金占用。联智赛维已于 2022 年 8 月 11 日向塞力医疗退回全部 3,000 万投资借款。 b.其他借款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奥申博于 2019 年 9 月至 2019 年 10 月累计向联智赛维借 款 1,500 万元,联智赛维收到款后汇往赛海健康,形成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截至 2022 年 12 月赛海健康已通过联智赛维向公司全额退还该款项。 借款金额 还款金额 交易主体 时间 说明 还款时间 (万元) (万元) 2020 年 8 月 付借款 300 塞力医疗 2020 年 8 月 付借款 1,700 2022 年 8 月 3,000 2020 年 12 月 付借款 1,000 2022 年 8 月/ 奥申博 2021 年 9 月 付借款 900 900 2022 年 12 月 塞力医疗 2021 年 10 月 付借款 600 2021 年 12 月 600 公司与联智赛维发生的财务资助暨形成控股股东资金占用事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补充确认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 供财务资助及 2023 年度为控股孙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预计的公告》(2023-046)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和《关于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情况及整改情况的提示性公告》(2023-051)。 二、与力迩斯区块链发生的关联交易 1、采购商品/服务 力迩斯区块链的技术软件开发应用及安防设备硬件与公司 SPD 业务协同性 较强,双方在购销行为中主要采用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付款,约定交易价格、付 款安排和结算方式。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发生时间 交易主体 交易内容 金额(含税) 2018 年 咏林瑞福 电子病历研发 16.67 接受力迩斯区块 2019 年 咏林瑞福 电子病历研发 383.33 链提供服务 2020 年 塞力医疗 电子病历研发 300 2022 年 提喀科技 电子商城运维服务 300 2023 年(预计) 塞力医疗 长护险软件开发 24 2020 年 塞力医疗 守护神一体机 176 向力迩斯区块链 2021 年 塞力医疗 守护神一体机 90 购买商品 2022 年 塞力医疗 守护神一体机 1050 2、借款往来 (1)与公司委托贷款的借款 交易内 借款金额 交易主体 时间 还款时间 还款金额(万元) 容 (万元) 塞力医疗 2022 年 3 月 付借款 3,000 2022 年 4 月 4,200 塞力医疗 2022 年 3 月 付借款 1,200 2022 年 4 月 800 塞力医疗 2022 年 4 月 付借款 1,800 2022 年 5 月 1,000 塞力斯 3,000 2022 年 4 月 付借款 5,000 2022 年 3 月 生物技术 1,200 塞力斯 2022 年 5 月 付借款 1,000 2022 年 4 月 1,800 生物技术 (2)一般性借款或预付款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武汉塞力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塞力斯生物技 术”)、海思太科(武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思太科”)于 2018 年至 2022 年陆续有向力迩斯区块链提供借款 1264.64 万元,截至 2022 年 8 月均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已收回。 借款 金额 报表主体 交易时间 交易内容 还款时间 (万 元) 塞力斯生物技术 2018 年 12 月 付借款 400 2018 年 12 月 塞力医疗 付借款/预付款 564 2020 年 12 月 2019 年 塞力斯生物技术 付借款 0.64 2022 年 3 月 塞力医疗 2020 年 9 月 11 日 付借款 175 2021 年 5 月 2021 年 6 月/2021 塞力医疗 2021 年 3 月 10 月 付借款 70 年 12 月 2022 年 4 月/2022 塞力医疗 2022 年 4 月 付借款 20 年8月 海思太科 2022 年 5 月 付借款 35 2022 年 12 月 (3)大股东非经营性往来 a.可转股债权投资借款 塞力医疗与力迩斯区块链于 2020 年 12 月签署 2000 万元《可转股债权投资 协议》,塞力医疗可选择将借款转股,借款年利率 6.8%,借款期限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后双方签订延期补充协议,借款期限延期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力迩 斯区块链收到该借款后转借给赛海健康,形成控股股东资金占用。赛海健康于 2022 年 8 月 11 日通过力迩斯区块链向公司全额退还该款项。 b.其他借款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奥申博、塞立世(上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塞立 世”)于 2020 年至 2022 年陆续向力迩斯区块链提供借款 10,755 万元,力迩斯 区块链收到款后转借给赛海健康,形成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截至 2022 年 12 月赛 海健康已通过力迩斯区块链向公司全额退还该款项。 报表主体 时间 借款金额 说明 还款时间 塞力医疗 2020 年 8 月 1,000 付借款 2020.12 2020.12/ 塞力医疗 2020 年 9 月 400+300 付借款 2021.5 塞力医疗 2020 年 11 月 2,000 付借款 2022.8 塞力医疗 2020 年 11 月 3,000 付借款 2021.12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1.5/ 塞力医疗 2020 年 12 月 330 付借款 2021.6 2021.5/ 塞力医疗 2021 年 5 月 1,190 付借款 2021.6 奥申博 2020 年 9 月 1,000 付借款 2020.12 塞立世 2021 年 9 月 133+152 付借款 2022.12 塞立世 2021 年 10 月 50 付借款 2022.12 塞力医疗 2022 年 4 月 3,200 付借款 2022.8 公司与力迩斯区块链发生的财务资助暨形成控股股东资金占用事项详见公 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补充确认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 提 供 财 务 资 助 及 2023 年 度 为 控 股 孙 公 司 提 供 财 务 资 助 预 计 的 公 告 》 (2023-046)和《关于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情况及整改情况的提示性公告》 (2023-051)。 三、其他情况 (一)上述发生的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上述发生的关联交易的金额超过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27 日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九: 关于补充确认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及 2023 年度为控股孙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1、本次审议财务资助事项主要为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塞力医疗”)及控股子公司前期提供财务资助且截至 2022 年 1 月 1 日尚有余额的情形,及 2022 年度新增发生的财务资助情形,本次提交董 事会对其进行补充审议。同时,董事会一并审议 2023 年度公司预计为控股孙公 司上海塞力斯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塞力斯医检”)提供 1500 万元财务资助的情形。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武汉奥申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申博”)、 塞力斯(上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塞力斯”)、武汉汇信科技 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汇信科技”)、阿克苏咏林瑞福电子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咏林瑞福”)、济宁市康之益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 之益”)、塞立世(上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塞立世”)、海思太 科(武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思太科”),向北京塞力斯川凉慧 医科技有限公司、连州塞力斯博宏区域医学检验有限公司等 15 家企业及赵贝贝、 张凤琴等 4 名自然人以借款提供财务资助及发生货款退款、应收股权转让款等被 动形成财务资助。 3、截至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 61,245.97 万元,占公司 2022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43.65%。其中,公司对合并报 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人民币 49,652.74 万元,占公司 2022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35.39%(其中,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孙公司且该孙 公司其他股东中有实控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 2,736 万元,占公司 2022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1.9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 余额为人民币 11,593.23 万元,占公司 2022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8.26%。 具体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汇报如下: 一、对合并报表范围外主体尚有余额的财务资助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截至本议案审议之日, 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主体北京塞力斯川凉慧医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川凉慧医”)、连州塞力斯博宏区域医学检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州塞力 斯”)、襄阳市科瑞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瑞杰”)、武汉和睦康 医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睦康”)、云南赛维汉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赛维汉普”)、湖北汇深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深医药”)6家企 业及赵贝贝、张凤琴2名自然人提供财务资助尚未归还的余额为11,593.23万元。 列表如下: 序 资助 被资助 资助金额 资助 年化 用途/ 资助方式 资助期限 号 主体 对象 (万元) 余额 利率 形成原因 2021/9/24- 合作保证金 1 公司 川凉慧医 借款 5,000 5,000 6.5% 2023/10/31 借款 连州 2020/9/25- 经营周转借 2 公司 借款 1,760 1,760 6.5% 塞力斯 2022/12/31 款 购买专利,协 专利 2018/1/2- 6% 850 350 议终止转为 转让费 2021/12/31 /8% 3 公司 科瑞杰 借款 2021/12/31 货款转为借 货款 361.37 361.37 / 至今 款 2021/4/15- 经营周转借 4 公司 和睦康 借款 500 500 7.9% 2024/4/15 款 2019/11/11- 5 公司 赛维汉普 借款 2,734 2,734 15% 可转股借款 至今 2020/7/23-2 经营周转借 6 公司 汇深医药 借款 200 200 6.5% 023/12/31 款 股权 2022/4/30- 出售力斯宏 7 公司 赵贝贝 803.1 587.86 6.5% 转让款 2024/12/31 股权款形成 2022/1/30- 8 公司 张凤琴 借款 100 100 6.8% 可转股借款 2022/10/29 二、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尚有余额的财务资助 截至本议案审议之日,公司累计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提供借款余额 49,652.74 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财务资助的有关规 定,其中 46,916.74 万元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且该子公司其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他股东中不包含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可以豁免审议及 披露。另有 2,736 万元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孙公司,且该孙公司其他 股东中间接包含公司实际控制人关联人,本次提交董事会审议。 资助 被资助 资助 资助金额 资助 年化 用途/形成 资助期限 主体 对象 方式 (万元) 余额 利率 原因 2022/5/16- 公司 借款 1,236 1,236 6.5% 经营周转 塞力斯 2023/12/31 上海塞 医检 2022/6/9- 借款 1,500 1,500 6.5% 经营周转 力斯 2023/12/31 三、已收回的财务资助事项 截至本议案审议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武汉力斯宏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力斯宏”)、菏泽金豆创业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菏泽金豆”)、湖南汇诚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汇诚科技”)、 济宁市慧泽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济宁慧泽”)4家企业及张德龙、 米少波2名自然人提供的财务资助,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已全部收回。 资 资助金 序 被资助 助 资助主体 额(万 期限 年化利率 用途 号 对象 方 元) 式 2021/8/26- 242.8 6.5% 货款转借款 货 2022/7/31 1 公司 力斯宏 款 2021/9/7- 152.9 6.5% 货款转借款 2022/10/31 其中 2000 万支付第三 借 2021/1/04- 2 公司 菏泽金豆 3000 6.8% 方股权交易款;1000 款 2021/1/31 万用于经营周转 借 2021/8/09- 3 汇信科技 汇诚科技 800 1.0% 补充流动资金 款 2022/8/08 借 2022/3/25- 4 康之益 慧泽管理 200 6.5% 经营周转 款 2022/9/24 2021/9/01- 银行同期同类 塞立世 737 经营周转 借 2023/8/31 贷款基准利率 5 张德龙 款 2022/7/12-20 海思太科 688 无息 经营周转 22/12/31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借 2021/5/26- 6 咏林瑞福 米少波 200 无息 经营周转 款 2022/12/31 四、与控股股东发生往来的财务资助事项 截至本议案审议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通过对力迩斯区块链安防科技(武 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迩斯”)、武汉联智赛维医疗服务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联智赛维”)、上海嵊篮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嵊篮化工”)、上海 塞斯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塞斯瑞智能”)四家企业提供财务资助后, 控股股东赛海(上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将其拆借用于资金周转,截至2022年12 月31日,公司已对财务资助款项全部收回。 资 资助金 序 被资助 助 资助主体 额(万 期限 还款日 年利率 用途 号 对象 方 元) 式 预 2022/4/23- 付 3200 2022/8/8 3% 经营周转 2022/12/31 款 经营周转, 公司 借 2022/4/22- 20 2022/8/8 无息 非控股股东 款 2022/8/31 占用 借 2020/11/11- 可转股债权 1 力迩斯 2000 2022/8/11 6.8% 款 2022/12/31 投资 经营周转, 借 2022/5/30- 海思太科 35 2022/12/29 4.5% 非控股股东 款 2023/5/29 占用 银行同期同 借 2021/9/17- 塞立世 335 2022/12/31 类贷款基准 经营周转 款 2022/9/16 利率 借 2020/8/21- 可转股债权 公司 3000 2022/8/11 6.8% 款 2023/12/31 投资 2 联智赛维 借 2021/9/24- 2022/8/9、 奥申博 900 无息 经营周转 款 2022/12/31 2022/12/27 上海 借 2022/01/01- 3 嵊篮化工 5665 2022/12/30 无息 经营周转 塞力斯 款 2022/12/31 塞斯瑞 借 2020/10/20- 2022/8/11、 研发项目流 4 汇信科技 1200 6.0% 智能 款 2021/6/30 2022/12/27 动资金补充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上表中除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提供给力迩斯的 20 万元借款和 2022 年 5 月 30 日海思太科提供给力迩斯的 35 万元借款外,其他借款与控股股东有非经营 性往来,构成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控股股东已通过相关第三方企业对占用资金进 行偿还,并支付相应利息。详见公司于 4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 《关于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情况及整改情况的提示性公告》(2023-051)。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27 日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十: 关于修订《融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和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不断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梳理了相关治理制度,并结合公司实际治理情况,对《融资管 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订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三条 股份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 第十三条 股份公司及子公司的融资事项 外借款(包括长短期借款、票据贴现等)均 (包括长短期借款、票据贴现等)均应按照 应按照对外借款金额大小经公司总经理、董 融资金额大小经公司总经理、董事会、股东 事会、股东大会同意批准方可执行。 大会同意批准方可执行。 第十四条 公司对外借款的决策权限:(一) 第十四条 公司融资事项的决策权限: 公司借款金额单项或者一年内累计新增借 (一)公司单项融资金额或者一年内累计 款余额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新增融资金额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50%以上的,经总经理审查同意、董事会审 资产的 70%以上的,经总经理审查同意、董 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二)公司借款金额单项或者一年内累计新 (二)公司单项融资金额或者一年内累计新 增借款余额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增融资金额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 30%以上而未达到 50%的,经总经理审 产的 50%以上而未达到 70%的,经总经理审 查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决; 查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决; (三)低于前述第(二)款中规定的董事会决 (三)低于前述第二款中规定的董事会决策 策标准的借款事项,提交总经理审查决定。 标准的融资事项,提交总经理审查决定。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融资管理制度》的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修订相关治理制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法规规定,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 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 股东代表审议。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27 日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十一: 关于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 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2022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为进一步 完善和健全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稳定、 持续的利润分配机制,对股利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 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2023 年-2025 年)》(以下简称“本规划”),主要内容如下: 一、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 的规定,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同时充分考虑 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监事的意愿和意见,坚持现金分红 为主这一基本原则。公司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公司具备现金分红能力。 二、制定本规划考虑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分析企业经营发展情况、发展目标,充 分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经营计划资金 安排等因素,建立对投资者科学、稳定、持续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 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本规划制定周期和决策机制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根据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股利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 必要的修改,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计划,但公司保证调整后的股东回报计划不 违反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原则。公司董事会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盈利 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者)、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制定年度或中期分红方案,并经公司股东大会表 决通过后实施。 四、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应保持 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 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不得超过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 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 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二)利润分配的方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优先采用现 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在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公司可 以在实施现金分红的同时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三)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在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 体利益时,可以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采 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 理因素。 (四)公司现金分红的条件: 在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可以进行现金分红: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 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足,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不存在导致无法进行现金分红的特殊情况(如确定的重大资金支出安排 等)。 (五)现金分红的具体安排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 配利润的 30%。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 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 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 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六)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 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后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 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七)决策程序和机制 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 供给和需求情况提出、拟定,经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并经董 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 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通过多种 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 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 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如公司当年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但董事会未按照既定利润分配政策向 股东大会提交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说明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 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并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八)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公司应当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 的意见制定或调整分红回报规划及计划。 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 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在股东大会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调 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 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须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独立董 事应当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应当采用网络投票等方式 为公众股东提供参会表决条件。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1、因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 不利影响而导致公司经营亏损; 2、因出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 影响而导致公司经营亏损; 3、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公司连续三个会计年 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之比均低于 20%; 4、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事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27 日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十二: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进行审计工作的过程 中,专业务实、勤勉尽责,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第四届第二 十六次董事会、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继续聘中审众 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