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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域生态:天域生态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2023-04-29  

                          证券代码:603717          证券简称:天域生态         公告编号:2023-060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域生态”)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部分激

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115.00 万份股票期权。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 年 4 月 6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

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

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 年 4 月 7 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2 年 4 月 7 日至 2022 年 4 月 16 日。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没有收到任何组织

或个人提出异议。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

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并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披露了《天域生态环境股份

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

公示情况说明》。

    3、2022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

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 年 05 月 11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

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5、2022 年 6 月 10 日,公司披露了《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于 2022 年 6 月 9 日完成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的登记手续。

    6、2023 年 4 月 4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

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

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7、2023 年 4 月 18 日,公司披露了《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结果公告》,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完成了预留授予股票期

权的登记手续。

    8、2023 年 4 月 28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

案》,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

     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第十三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

的相关规定:若激励对象担任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或其他不能持有公司股票的人

员,则已行权的股票不作处理,已获准行权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终止行权,未获

准行权的股票期权作废,由公司注销;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

象已获准行权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终止行权,其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作废,由

公司注销。

    鉴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汪陈林先生、黄飞先生

成为公司监事不符合激励条件,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12人因离职不符合激励条

件,公司将取消其激励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共计115.00

万份。

    综上所述,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激励计划已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107人调整为93人,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200.00万份调整为

1,085.00万份。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

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汪陈林先生、黄

飞先生成为公司监事、12人因离职均不符合激励条件,拟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全

部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注销的原因、数量合法、

有效;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

行权的股票期权。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汪

陈林先生、黄飞先生成为公司监事、12人因离职均不符合激励条件,不再具备激励

对象资格,公司拟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注销的原因、

数量合法、有效;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认为,公司本次注销事

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尚需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所涉相

关手续。

    特此公告。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0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