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天择:中广天择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专项授信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08-04
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专项授信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
订)》、《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向银行申
请专项授信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为了打造超高清视频生产基地,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2.2 亿的专
项授信额度,经长沙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请示,长沙市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批复,由长沙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 2.2 亿元专项授信额度提
供信用担保,担保期为公司总部办公大楼及演播厅的不动产权证书取得之前。不
动产权证书取得之后,公司自行抵押相关不动产,并撤销长沙广播电视集团有限
公司的担保。
我们认为:该事项基于公司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议
此议案时,关联董事应依法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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