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迪集团: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3-17
证券代码:603726 证券简称:朗迪集团 公告编号:2020-009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 年 3 月 1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楼一楼 B109 会议
室(浙江省余姚市朗霞街道朗马路 188 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15,758,54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62.3527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
高炎康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除采用
非累积投票方式审议《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外,本次会议采用累
积投票方式选举了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非独立董事,本次会议的表决方式符
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陈海波女士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管全部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115,758,540 100 0 0 0 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2.01 高炎康 115,758,540 100 是
2.02 高文铭 115,758,540 100 是
2.03 李建平 115,758,540 100 是
2.04 陈海波 115,758,540 100 是
2.05 王伟立 115,758,540 100 是
2.06 刘新怀 115,758,540 100 是
2、 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3.01 李丁 115,758,540 100 是
3.02 陈小林 115,758,540 100 是
3.03 应可慧 115,758,540 100 是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 比例
(%) (%) 数 (%)
1 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
2,906,040 100 0 0 0 0
监事的议案
2 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高炎康 2,906,040 100 0 0 0 0
2.02 高文铭 2,906,040 100 0 0 0 0
2.03 李建平 2,906,040 100 0 0 0 0
2.04 陈海波 2,906,040 100 0 0 0 0
2.05 王伟立 2,906,040 100 0 0 0 0
2.06 刘新怀 2,906,040 100 0 0 0 0
3 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的议案
3.01 李丁 2,906,040 100 0 0 0 0
3.02 陈小林 2,906,040 100 0 0 0 0
3.03 应可慧 2,906,040 100 0 0 0 0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并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云、陈玮婧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
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
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3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