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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朗迪集团: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21-04-27  

                          证券代码:603726        证券简称:朗迪集团          编号:2021-007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于2021年4月25日11时以现场方式在公司10号楼二楼A211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
的通知于2020年4月14日以书面、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监
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焦德峰先生主持。本次会
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制订的《 公司未来三年
(2018-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董事会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发展阶段、盈利水
平等因素,体现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朗迪集团关于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
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
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
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朗迪集团2020年年
度报告》、《朗迪集团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已经根据基本规范、评价指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至
2020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公司不存在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朗迪集团关于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2021-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朗迪集团关于向银
行申请2020-2021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提供
担保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提供担保
是在公司生产经营及投资资金需求的基础上,经合理预测而确定的,符合公司经
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该议案涉及的担保均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投
资者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朗迪集团关于公司
及全资子公司为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11。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广东朗迪厂房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李逢泉为公司 5%以上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本
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
次租赁的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方权利,不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
仲裁事项,也不存在被查封或者被冻结等司法措施。本次租金价格参考当地市场
行情,且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具体内容详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朗迪集团关于全资子公司广东朗迪厂
房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告编号:2021-01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