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迪集团:关于全资子公司广东朗迪厂房租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1-04-27
证券代码:603726 证券简称:朗迪集团 编号:2021-012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广东朗迪厂房租赁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迪集团”或“公司”)
全资子公司广东朗迪格林特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朗迪”)拟向李逢泉
租入位于东莞市长安镇横岗工业区的厂房,租赁面积为 5,507 平方米,租金为每年
50 万元,租赁期限为 3 年。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过去 12 个月与李逢泉及其他关联人发生的租赁类关
联交易为一次,共 24 万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因生产经营需要,广东朗迪拟向李逢泉租入位于东莞市长安镇横岗工业区的
厂房,租赁面积为 5,507 平方米,租赁租金为每年 50 万元,租赁期限为 3 年。
李逢泉系公司 5%以上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李逢泉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李逢泉及其他关联人发生的租
赁类关联交易未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未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
对值 5%以上。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李逢泉:男,中国国籍,2002 年 10 月至今任广东朗迪格林特电器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2003 年 7 月至今任中山市朗迪电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的名称和类别
广东朗迪拟向李逢泉租入厂房。
(二)权属状况
根据关联方提供的结论,本次广东朗迪拟向李逢泉租赁的厂房产权清晰、不
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
结等司法措施。
(三)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原则
本次租金价格参考当地市场行情,且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不会损害公司及
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协议主体:
出租方(甲方):李逢泉
承租方(乙方):广东朗迪格林特电器有限公司
(一) 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甲方将位于东莞市长安镇横岗工业区的粤房字第 0384670 号、粤房字第
0384671 号、粤房地证字第 1692055 号,粤房地证字第 1692056 号四处厂房或仓
库(以下简称租赁物)全部租赁给乙方使用。租赁总面积:5,507 平方米。
(二)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 3 年,起止时间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三) 租赁物的交付
本合同签署之日,甲乙双方确认,甲方己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
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租金为每年人民币伍拾万元,每半年支付一次。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广东朗迪本次租入的厂房作为其日常生产经营办公场所,本次关联交易符合
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规划,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上述关联交易本
着市场公平的原则执行,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输送利益或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
形,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六、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2021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
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广东朗迪厂房租赁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
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广东朗迪厂房租赁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全体监事对该议案发表了赞同意见。
七、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