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浙江余姚 二○二一年五月十八日 1 / 25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 录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3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5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7 议案一《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二《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12 议案三《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16 议案四《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 议案五 《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21 议案六 《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2 议案七 《关于董事、监事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23 议案八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 2021-2022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24 议案九《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25 2 / 25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18日13: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 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 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签到时间:2021年5月18日13:00-13:30 现场会议地点: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楼一楼B109会议室(浙江省余姚市 朗霞街道朗马路188号) 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高炎康先生 一、签到、宣布会议开始 1.与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及股东代表同时递交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 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并领取《表决票》; 2.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以及宣布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 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总数,并同时宣布参加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 3.推选现场会议的计票人、监票人; 4.董事会秘书宣读大会会议须知。 二、宣读议案 议案一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二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三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四 《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议案五 《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议案六 《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七 《关于董事、监事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议案八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 2021-2022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3 / 25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九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提供担保的议 案》 三、独立董事进行 2020 年度述职 四、审议、表决 1.对议案进行审议,对股东及股东代表提问进行回答; 2.股东及股东代表对上述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3.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 五、宣布现场会议结果 1.会议主持人宣读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六、等待网络投票结果 1.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休会; 2.根据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数据,会议主持人宣布股东大会表决结果。 七、宣布决议和法律意见 1.会议主持人宣读会议决议; 2.律师对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3.签署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4.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8 日 4 / 25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 顺利进行,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特制定本 须知,望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大会设会务组,由公司证券部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相关事宜的处理。 二、大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 效率,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三、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必请出席 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以及相关人员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股东参会登记没 有通过电话、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的,不在签到表上登记签到的,或会议正式开始后没 有统计在会议公布股权数之内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不参加表决和发言。特殊情况下, 应经大会会务组同意并向见证律师申报同意后方可计入表决权数。 四、大会召开期间,股东及股东代表如有问题质询,不应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 应当先向大会会务组登记并提交问题,由公司统一安排答复。所有问题应围绕本次大会 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 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公司有权拒绝回答。 五、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 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 投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 中的一种,若同一表决权出现在现场和网络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现场 股东大会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时不进行发言。股东以其所持有的股份数额行使 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 “同意”、“反对” 、“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关联股东回避 表决的在“回避”栏打“√”表示,多选或不选均视为无效票,作弃权处理。本次股东 大会共九个议案,议案九为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四、六、七、八、九均为对中小投资者 单独计票的议案。 六、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表决结果,在公司未发布公告之前,出席会议的全体人员均 负保密义务。 5 / 25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七、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的合法权 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 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八、为保证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谢绝个人录音、 拍照及录像。场内请勿大声喧哗。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 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公司相关部门。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8 日 6 / 25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一: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0 年度董 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审议。 附件:《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8 日 7 / 25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附件: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公司董事会按照有关法规和章程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不断完善公司规范 化建设,推动公司健康、稳定的发展。 一、2020 年董事会主要重点工作 本年度公司董事会按照全年工作计划,勤勉尽责,努力工作,公司在管理制度等方 面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并取得了一定的经营业绩,管理水平得到了有效提升。面对国 内外复杂多变的市场形势,董事会积极应对,密切关注、认真调研和把握政策方向,不 断提高市场应变能力,公司本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40,119.76 万元,同比下降 12.04%; 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149.23 万元,同比增长 5.6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0,583.46 万元,同比增长 6.52%,基本每股收益 0.60 元。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 177,321.49 万元,较期初增长 8.48%,净资 产 101,412.26 万元,较期初增长 9.58%。 二、2020 年董事会主要工作回顾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均能忠实、诚信、 勤勉地履行职责,不存在连续两次不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公司于 2020 年 3 月完成了董 事会换届工作,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会的人数、 构成及选聘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董事会 下设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四个专门委员会均严格按照其议事规则在重大事项 方面提出科学合理的建议。 1.董事会相关会议情况 序号 届次 开会时间 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 1 2020-2-28 十次会议 提请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 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并任命 2 2020-3-16 次会议 召集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等议案。 8 / 25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019 年度 董事会工作报告》、《2019 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19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19 年度财务 决算报告》、《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 司 2019 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 3 2020-4-29 次会议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银 行申请 2020-2021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 司及全资子公司为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提供担保 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等议 案。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 4 2020-8-26 次会议 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 5 2020-9-28 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参股公司增资优先认购权的议案》。 次会议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 6 2020-10-28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次会议 2.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序号 届次 开会时间 议案 2020 年董事会审计 审议通过了《2019 年内审部四季度工作汇报》、《2019 1 2020-1-20 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年内审工作总结》、《2020 年内审工作计划》等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朗迪集团第五届董事会成员 2019 年度 2020 年董事会提名 2 2020-2-26 履职情况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等议案。 2020 年董事会审计 3 2020-3-16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2019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 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度 2020 年董事会审计 4 2020-4-27 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 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银行综合授 信额度内的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 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朗迪集团内审部一季度工作汇 报》等议案。 2020 年董事会战略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 2020-2021 年度综合授 5 2020-4-27 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信额度的议案》。 9 / 25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0 年董事会薪酬 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 6 和考核委员会第一 2020-4-27 薪酬方案的议案》。 次会议 2020 年董事会审计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 7 2020-8-25 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议案》、《朗迪集团内审部二季度工作汇报》等议案。 2020 年董事会审计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8 2020-10-27 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朗迪集团内审部三季度工作汇报》等议案。 3.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序号 届次 开会时间 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关 2020 年第一次临时 1 2020-3-16 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 股东大会 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等议案。 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19 年度 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 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2019 年年度股东大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 2020 2 2020-5-21 会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董事、监事 2020 年度薪 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 2020-2021 年度 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银行 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等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规要求,董事会认真贯彻和执行了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的各项决议。 4.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公司聘请的三位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独立董 事的职责,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审慎审议各项议案,深入了解公司发展及经 营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财务报告、风险防控、公司治理等事项作出了客观、公正 的判断,发表独立董事意见,为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利益,突显了独立董事制度对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的优势和作用。 三、董事会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空调风叶行业为充分竞争行业,经过长时间的行业发展,已经形成了“两极”分化 的竞争局面,家用空调行业所使用的塑料风叶呈现强者恒强的局面。机械风机市场分散, 目前尚未形成完全稳定的竞争格局,随着应用领域的不断扩展,以及在国家万亿规模“新 10 / 25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基建”项目启动下,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2020 年中国是全球唯一经济正增长的主要经济体,有利证明了中国经济的内在动 力,在这样一个大国经济的护航下,中国的空调行业也同样具有可预见的发展动力和成 长空间。根据产业在线预测,2021 年空调内销市场在深度回调后必将迎来恢复性反弹, 经济恢复、地产竣工交付,装修后置等叠加都是正向拉动市场增长的有力因素。 公司经过 20 多年的发展和积累,已成为风机风叶行业龙头企业之一。公司将坚持 集团管控模式,强化法人治理结构,以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为中心,带动经济效益的不 断提升,加大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团队凝聚力和向心力。公司将坚持聚焦风叶风机的发 展,平稳实施产品升级和转型,在空净、通风、装备等行业实施产业链延伸;在推进风 机模块化进程实现产品升级;在生产车间逐步实现自动化、数字化的同时实现管理升级。 同时积极运用资本运作及兼并收购等发展手段,不断提高运营绩效,促进企业持续、稳 定、健康发展。 未来公司将在聚焦主业的基础上以“内生一个朗迪,外延一个朗迪”为发展目标, 不断提升各业务板块经营质量,进一步深化高质量发展,提升企业价值。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8 日 11 / 25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二: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编制了《2020 年度监 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 议。 附件:《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5 月 18 日 12 / 25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附件: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监事会在全体监事的共同努力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 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 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 合法权益。公司于 2020 年 3 月完成了监事会换届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第 六届监事会经选举产生。现将监事会 2020 年度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列席了全部董事会会 议,出席了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从切实维护公司和所 有股东的利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责,对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财务情况、购买 资产、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守法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监督检查。 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6 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以及会议 的提案、议案等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规范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届次 会议时间 议案 监事出席情况 第五届监事会 2020-2-28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3 名监事全部出席 第二十次会议 第六届监事会 2020-3-16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3 名监事全部出席 第一次会议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第六届监事会 2020-4-29 《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3 名监事全部出席 第二次会议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 2020-2021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 议案》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贷款 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3 / 25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第六届监事会 2020/8/26 《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3 名监事全部出席 第三次会议 第六届监事会 2020/9/28 《关于放弃参股公司增资优先认购权的议案》 3 名监事全部出席 第四次会议 第六届监事会 2020/10/28 《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3 名监事全部出席 第五次会议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认真履行职责,通过列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以及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情况等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严格依法 规范运作,董事会运作规范、经营决策科学合理、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实 履行诚信义务;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职责,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2020 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审核了董事会提交的 定期报告及其他文件,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 2020 年一季度报告、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 2020 年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 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上述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 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公司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上述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 行为。 (三)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公司已经根据基本规范、 评价指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设计 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非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 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的实际情况。 14 / 25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关联交易。 (五)对外担保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担 保均为对全资子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不存在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任何法人单位、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六)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的监督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报送指 引>的通知》上证发[2020]10 号)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将参与定期报告编制、知悉定期报告财务数据、分红送转方案等相关人员均纳入内幕信 息知情人管理,确保公司在相关事项披露前,相关内幕信息不以任何形式向外界透露。 监事会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影响公司股价的重大敏感信息披露前利用内幕信息买 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三、监事会 2021 年工作展望 2021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 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责,积极适应公司的发展要求,拓展工作思路, 谨遵诚信原则,加强监督力度,以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受侵害为己任,忠实、 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提升内部管理控水平,降低公司经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 地发展。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5 月 18 日 15 / 25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三: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 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现就公司财务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40,119.76 万元,同比下降 12.04%;实现归属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149.23 万元,同比增长 5.6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0,583.46 万元,同比增长 6.52%,基本每股收益 0.60 元。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 177,321.49 万元,较期初增长 8.48%,净资产 101,412.26 万元,较期初增长 9.58%。 一、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比上年 主要会计数据 2020年 2019年 同期增减 2018年 (%) 营业收入 1,401,197,550.73 1,593,047,741.75 -12.04 1,569,801,349.7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11,492,312.43 105,526,617.86 5.65 111,495,862.20 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105,834,558.02 99,356,545.73 6.52 101,790,402.03 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104,295,972.39 96,670,038.05 7.89 14,186,828.48 量净额 本期末比上 2020年末 2019年末 年同期末增 2018年末 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014,122,584.71 925,427,644.55 9.58 881,676,765.67 净资产 总资产 1,773,214,929.00 1,634,592,670.21 8.48 1,409,934,154.70 (二)主要财务指标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主要财务指标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60 0.57 5.26 0.6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60 0.57 5.26 0.60 16 / 25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0.57 0.54 5.56 0.55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73 11.91 减少0.18个百分点 13.2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 11.14 11.22 减少0.08个百分点 12.09 产收益率(%) 二、主要经营情况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1,401,197,550.73 1,593,047,741.75 -12.04 营业成本 1,068,018,767.95 1,200,991,997.39 -11.07 销售费用 38,148,253.51 94,622,355.86 -59.68 管理费用 67,918,987.18 73,901,929.38 -8.10 研发费用 71,465,004.19 80,145,970.22 -10.83 财务费用 11,526,184.41 9,841,206.95 17.1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4,295,972.39 96,670,038.05 7.8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8,229,032.37 -143,103,132.86 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239,090.74 15,943,944.44 -245.75 销售费用变动,主要系根据新收入准则规定将运输装卸费列报营业成本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主要系上期支付了收购甬矽电子股权转让价款。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主要系本期取得的借款与偿还债务支付的 现金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17 / 25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三、公司资产及负债主要变动情况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及负债项目年度差异较大的项目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期末 上期期末 本期期末金 数占总资 数占总资 额较上期期 项目名称 本期期末数 上期期末数 情况说明 产的比例 产的比例 末变动比例 (%) (%) (%) 预付款项 4,062,590.43 0.23 6,063,148.16 0.37 -33.00 主要系本期末减少了租金及电费的预付款所致。 其他应收款 8,368,753.44 0.47 14,539,758.68 0.89 -42.44 主要系上期期末含应收 602 万的保险公司赔偿款所致。 主要系权益法核算下被投资单位-甬矽电子其他权益变动引起 长期股权投资 168,970,868.34 9.53 125,952,961.28 7.71 34.15 的增加所致。 主要系本期增加了对子公司朗迪环境和安徽朗迪的厂房工程 在建工程 44,321,145.23 2.50 17,791,483.56 1.09 149.11 投入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 6,094,199.47 0.34 2,935,203.73 0.18 107.62 主要系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增加所致。 预收款项 0.00 0.00 1,710,745.48 0.10 -100.00 主要系 2020 年执行新收入准则,将预收款项列报至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 2,116,527.35 0.12 0.00 0.00 不适用 主要系 2020 年执行新收入准则,将预收款项列报至合同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及相应计提的借款利息列报至 40,046,444.44 2.26 0.00 0.00 不适用 动负债 该科目所致。 其他流动负债 142,178.97 0.01 2,889,908.26 0.18 -95.08 主要系本期已完成厂房的修缮工程所致。 主要系公司之联营企业甬矽电子本期资本公积增加,公司按权 资本公积 173,742,788.41 9.80 131,562,240.68 8.05 32.06 益法核算增加其他资本公积所致。 主要系母公司本期收取子公司的利润分配额增加,故按母公司 盈余公积 52,183,002.21 2.94 39,039,357.06 2.39 33.67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也增加所致。 18 / 25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8 日 19 / 25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四: 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鼓励上市公司进行现金分红,给予投资 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鉴于公司 2020 年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在充分考虑 公司目前生产运营、未来业务发展,以及新业务拓展需要等因素后,为与全体 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回馈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支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 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依《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 司未来三年(2018-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提出 2020 年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人民币111,492,312.43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 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母公司法定盈余公积13,143,645.15元后,2020年度实现 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98,348,667.28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累计可供 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602,545,594.09元。 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 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 公司总股本185,651,2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4,260,480.00元(含 税),占2020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率为66.61%。不以 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如在本次议案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 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朗迪集团关 于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8 日 20 / 25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五: 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 年修订)》、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关于做 好主板上市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 司财务部、证券部等编制了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年度财务报 告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8 日 21 / 25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六: 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 2020 年的审计工作中,能 遵守职业道德,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工作态度积极、认真负责, 圆满地完成公司 2020 年度审计工作,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审计内容包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财务 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聘期自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与会计师事务所协 商确定。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朗迪集 团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8 日 22 / 25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七: 关于董事、监事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现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讨论,拟定 公司董事、监事 2021 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基本年薪(津贴) 考核年薪 职务 姓名 (含税万元) (含税万元) 董事长 高炎康 25 0 副董事长、总经理 高文铭 50 按集团整体业绩联动考核奖励 董事、副总经理兼 陈海波 35 按集团整体业绩联动考核奖励 董事会秘书 按家用空调风叶板块及中山朗 董事 李建平 35 迪业绩联动考核奖励 按机械风机板块及商用事业部 董事、副总经理 王伟立 35 业绩联动考核奖励 按机械风机板块及广东朗迪业 董事、技术总监 刘新怀 35 绩联动考核奖励 独立董事 李丁 6 0 独立董事 陈小林 6 0 独立董事 应可慧 6 0 监事会主席 焦德峰 按所在岗位职务计发薪酬 职工监事 徐斌 按所在岗位职务计发薪酬 职工监事 徐超儿 按所在岗位职务计发薪酬 备注: 1.董事兼任高管职务的人员,其职务薪酬已合并计算。 2.董事、高管兼任子公司总经理职务的,其考核年薪与所在板块及子公司 业绩联动。 3.考核年薪最高不超过基本年薪。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 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8 日 23 / 25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八: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 2021-2022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更好地管理公司资金运作,保证公司健康平稳运营,公司拟向银行申 请 2021-2022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为 10 亿元,授信有效期为公司 2020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后止,在上述额度范围内, 无需另行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 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在授信额度内以各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上述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 兑汇票、项目贷款等,融资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及质押等,融资期限 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可就上述融资方式以公司资产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额度的抵押、质押等担保。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股东大会 审议批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 申请银行综合授信事项需提交至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 会提请授权总经理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 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上述公司范围包括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有下属子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朗迪集团 关于向银行申请 2021-2022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8 日 24 / 25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九: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内的 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业务拓展需求,公司及广东朗迪格林特电器 有限公司、中山市朗迪电器有限公司、四川朗迪塑胶电器有限公司、河南朗迪 叶轮机械有限公司、安徽朗迪叶轮机械有限公司、宁波朗迪制冷部件有限公司、 宁波朗迪叶轮机械有限公司、宁波朗迪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等 8 家全资子公司拟 为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提供不超过 7 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包括新增担 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授 权总经理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权额度内的一切担保事项有关的合同、协议、 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授权有效期为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后止,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股东大会 审议批准。上述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担保金额,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 经营情况在总额度范围内包括母公司为子公司担保,子公司为母公司担保及子 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的金额进行调剂,相关担保事项以实际签署的担 保协议为准。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朗 迪集团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11。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8 日 25 /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