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迪集团: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23-02-28
证券代码:603726 证券简称:朗迪集团 编号:2023-005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于2023年2月27日9时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10号楼二楼A211会议室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2月17日以书面、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
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高炎康先生主
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将于近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
规定应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且其中独立董
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同意提名高炎康先生、高文铭先生、李建平先生、陈海波女士、王伟立先生、
刘新怀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提名应可慧女士、赵平先生、孙小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
上述董事会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成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
任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三年。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近期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朗迪集
团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07。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特此公告。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8日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高炎康先生,生于 1954 年 7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经济师职
称。2000 年 7 月至今任朗迪集团董事长;2020 年 8 月至今任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2000 年 7 月至 2017 年 3 月任朗迪集团总经理。高炎康先生多年以来一直致力于企业发
展,对拉动地区的经济发展和就业情况作出了很大的贡献,并乐于承担社会责任,多次荣
获“余姚市优秀党务工作者”、“余姚市优秀共产党员”、“余姚市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事业建设者”、“余姚市优秀企业经营者”、“宁波市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现
任余姚市慈善总会荣誉理事、余姚市企业联合会、余姚市企业家协会常务理事,并连任余
姚市第十五届、第十六届、第十七届、第十八届人大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炎康先生持有公司 9,750.83 万股股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之一,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及
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高文铭先生,生于 1978 年 12 月,中国国籍,拥有澳大利亚长期居留权,中共党员,硕
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职称。2017 年 3 月至今任朗迪集团副董事长、总经理。2008 年 3 月
至今任朗迪集团董事会成员。现兼任武汉朗迪、河南朗迪、石家庄朗迪、安徽朗迪、朗迪
制冷、青岛朗迪、湖南朗迪、朗迪环境、朗迪机电执行董事;宁波朗迪总经理;甬矽电子
(宁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荣获“余姚市优秀科技工作者”、“余姚市优秀中青年人才”
等荣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文铭先生持有公司 196 万股股票,是公司控股股东之子,公司实
际控制人之一,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
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建平先生,生于 1969 年 2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职
称。2014 年 1 月至今任朗迪集团董事。2008 年至今任中山朗迪总经理;历任东莞朗迪技术
部长、总经理助理、执行总经理,中山朗迪执行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建平先生持有公司 39.2 万股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
《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陈海波女士,生于 1978 年 3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
历,中国职业经理人(高级),已取得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2011 年 1 月至今任朗迪
集团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0 年 3 月至今任朗迪集团董事。历任宁波格林特办公室主
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朗迪集团总裁办主任、总裁助理、副总经理。兼任四川朗
迪、绵阳朗迪、四川新材料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海波女士持有公司 39.2 万股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
《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伟立先生,生于 1978 年 11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20 年 3
月至今任朗迪集团副总经理、董事,2023 年 2 月至今任朗迪机电总经理。历任宁波格林特
质量主管、生产部长、技术部长,朗迪集团金属风机事业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朗迪集
团商用风机事业部执行总经理,朗迪集团监事会主席,朗迪机电执行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伟立先生持有公司 9.8 万股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
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新怀先生,生于 1970 年 8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机械工程
师职称。2008 年 1 月至今任朗迪集团技术总监、广东朗迪总经理,2014 年 1 月至今任朗迪
集团董事。历任东莞朗迪技术员、经理、总经理助理,中山朗迪执行总经理。刘新怀先生
在朗迪集团任职期间积极投身科研项目,是“贯流风叶中节定型机”、“一种盘管风
机”、“金属叶片成型机”等多项专利的发明(或设计)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新怀先生持有公司 29.4 万股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
《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应可慧女士(独立董事),生于 1972 年 12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
党员,获上海财经大学管理学硕士学位(会计学专业),拥有高级会计师职称,系中国注册
会计师,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2006 年 1 月至 2010 年 6 月任浙江财经学院财务处
副处长;2010 年 7 月至 2016 年 6 月任浙江财经学院公共事务管理处副处长。2016 年 6 月至
今在浙江财经大学公共事务管理处(与后勤服务中心合并)不再担任处级干部实职,从事管
理六级岗工作;现任朗迪集团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应可慧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
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
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赵平先生(独立董事),生于 1971 年 9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
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专业,同时具有美国芝加哥肯特法学院国际
比较法硕士学位和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工商管理学硕士学位。现任北京金诚同达(上海)
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兼任金枫酒业、翔港科技、精工钢构、南华生物独立董事。历任河
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上海市国耀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市世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副主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
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及
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孙小华先生(独立董事),生于 1962 年 7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毕业于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现任宁波阳明
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历任余姚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局长;余姚市国家税务局
泗门分局分局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小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
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
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