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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朗迪集团: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3-03-08  

                                                 朗迪集团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浙江余姚
       二○二三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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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7

议案二 《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10

议案三 《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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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3月15日13: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
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签到时间:2023年3月15日13:00-13:30
    现场会议地点: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余姚市朗霞街道朗马
路188号)
    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高炎康先生


    一、签到、宣布会议开始
    1.与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及股东代表同时递交身份证明材料(授权
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并领取《表决票》;
    2.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以及宣布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总数,并同时宣布参加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
    3.推选现场会议的计票人、监票人;
    4.董事会秘书宣读大会会议须知。


    二、宣读议案
   议案一 《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二 《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三 《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三、审议、表决
    1.对议案进行审议,对股东及股东代表提问进行回答;
    2.股东及股东代表对上述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3.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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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宣布现场会议结果
1.会议主持人宣读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五、等待网络投票结果
1.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休会;
2.根据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数据,会议主持人宣布股东大会表决结果。


六、宣布决议和法律意见
1.会议主持人宣读会议决议;
2.律师对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3.签署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4.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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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
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特制
定本须知,望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大会设会务组,由公司证券部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相关事宜的处理。
    二、大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
事效率,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三、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必请出
席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以及相关人员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股东参会登
记没有通过电话、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的,不在签到表上登记签到的,或会议正式开
始后没有统计在会议公布股权数之内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不参加表决和发言。特殊
情况下,应经大会会务组同意并向见证律师申报同意后方可计入表决权数。
    四、大会召开期间,股东及股东代表如有问题质询,不应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
应当先向大会会务组登记并提交问题,由公司统一安排答复。所有问题应围绕本次大
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
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公司有权拒绝回答。
    五、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
网络投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
决方式中的一种,若同一表决权出现在现场和网络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
准。现场股东大会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时不进行发言。股东以其所持有的股
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
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 、“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在“回避”栏打“√”表示,多选或不选均视为无效票,作弃权
处理。本次股东大会共三个议案,议案一、二、三均为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议案一、二、三均为累积投票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表决结果,在公司未发布公
告之前,出席会议的全体人员均负保密义务。 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
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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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七、为保证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谢绝个人录音、拍
照及录像。场内请勿大声喧哗。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
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公司相关部门。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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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3 年 3 月 15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
规定应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对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规定,经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拟选举高炎康先生、高文铭先生、李建平先生、陈海波
女士、王伟立先生、刘新怀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成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为本次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
议。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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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高炎康先生,生于 1954 年 7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经济师职
称。2000 年 7 月至今任朗迪集团董事长;2020 年 8 月至今任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2000 年 7 月至 2017 年 3 月任朗迪集团总经理。高炎康先生多年以来一直致力于企业发
展,对拉动地区的经济发展和就业情况作出了很大的贡献,并乐于承担社会责任,多次荣
获“余姚市优秀党务工作者”、“余姚市优秀共产党员”、“余姚市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事业建设者”、“余姚市优秀企业经营者”、“宁波市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现
任余姚市慈善总会荣誉理事、余姚市企业联合会理事等,并连任余姚市第十五届、第十六
届、第十七届、第十八届人大代表。
    高炎康先生持有公司 9,750.83 万股股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未曾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等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高文铭先生,生于 1978 年 12 月,中国国籍,拥有澳大利亚长期居留权,中共党员,
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职称。2017 年 3 月至今任朗迪集团副董事长、总经理。2008 年 3
月至今任朗迪集团董事会成员。现兼任武汉朗迪、河南朗迪、石家庄朗迪、安徽朗迪、朗
迪制冷、青岛朗迪、湖南朗迪、朗迪环境、朗迪机电执行董事;宁波朗迪总经理;甬矽电
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荣获“余姚市优秀科技工作者”、“余姚市优秀中青年人
才”等荣誉。
    高文铭先生持有公司 196 万股股票,是公司控股股东之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未
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
法规等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建平先生,生于 1969 年 2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职
称。2014 年 1 月至今任朗迪集团董事。2008 年至今任中山朗迪总经理;历任东莞朗迪技术
部长、总经理助理、执行总经理,中山朗迪执行总经理。
    李建平先生持有公司 39.2 万股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
律、法规等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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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海波女士,生于 1978 年 3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
中国职业经理人(高级),已取得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2011 年 1 月至今任朗迪集团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0 年 3 月至今任朗迪集团董事。历任宁波格林特办公室主任、
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朗迪集团总裁办主任、总裁助理、副总经理。兼任四川朗迪、绵
阳朗迪、四川新材料执行董事。
    陈海波女士持有公司 39.2 万股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
律、法规等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伟立先生,生于 1978 年 11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20 年
3 月至今任朗迪集团副总经理、董事,2023 年 2 月至今任朗迪机电总经理。历任宁波格林
特质量主管、生产部长、技术部长,朗迪集团金属风机事业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朗
迪集团商用风机事业部执行总经理,朗迪集团监事会主席,朗迪机电执行总经理。
    王伟立先生持有公司 9.8 万股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
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
法规等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新怀先生,生于 1970 年 8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机械工程
师职称。2008 年 1 月至今任朗迪集团技术总监、广东朗迪总经理,2014 年 1 月至今任朗迪
集团董事。历任东莞朗迪技术员、经理、总经理助理,中山朗迪执行总经理。刘新怀先生
在朗迪集团任职期间积极投身科研项目,是“贯流风叶中节定型机”、“一种盘管风机”、
“金属叶片成型机”等多项专利的发明(或设计)人。
    刘新怀先生持有公司 29.4 万股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
律、法规等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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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3 年 3 月 15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
规定应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对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规定,经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拟选举应可慧女士、赵平先生、孙小华先生为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
审核无异议。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成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为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
表审议。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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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应可慧女士(独立董事),生于 1972 年 12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
党员,获上海财经大学管理学硕士学位(会计学专业),拥有高级会计师职称,系中国注
册会计师,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2006 年 1 月至 2010 年 6 月任浙江财经学院财务
处副处长;2010 年 7 月至 2016 年 6 月任浙江财经学院公共事务管理处副处长。2016 年 6
月至今在浙江财经大学公共事务管理处(与后勤服务中心合并)不再担任处级干部实职,
从事管理六级岗工作;现任朗迪集团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应可慧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
规等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赵平先生(独立董事),生于 1971 年 9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
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专业,同时具有美国芝加哥肯特法学院国际
比较法硕士学位和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工商管理学硕士学位。现任北京金诚同达(上海)
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兼任金枫酒业、翔港科技、精工钢构、南华生物独立董事。历任
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上海市国耀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市世代律师事务所合
伙人/副主任。
    赵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等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孙小华先生(独立董事),生于 1962 年 7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毕业于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现任宁波阳
明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历任余姚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局长;余姚市国家税
务局泗门分局分局长。
    孙小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
规等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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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将于 2023 年 3 月 15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
规定应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对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规定,经公司第六届
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拟选举焦德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该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任期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
表审议。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3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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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监事候选人简历
    焦德峰先生,生于 1969 年 1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任朗迪
集团工程技术中心副主任,朗迪集团监事。历任宁波朗迪模具有限公司总经理、宁波伊克
赛尔电镀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技术销售副总经理。
    焦德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
规等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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