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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朗迪集团:2022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04-28  

                        公司代码:603726                                                 公司简称:朗迪集团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
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宁波朗迪叶轮机械有限公司、广东
     朗迪格林特电器有限公司(原名东莞市朗迪格林特电器有限公司)、中山市朗迪电器有限公司、四
     川朗迪塑胶电器有限公司、武汉朗迪叶轮机械有限公司、河南朗迪叶轮机械有限公司、石家庄朗迪
     叶轮机械有限公司、绵阳朗迪新材料有限公司、安徽朗迪叶轮机械有限公司、宁波朗迪制冷部件有
     限公司、青岛朗迪叶轮机械有限公司、湖南朗迪叶轮机械有限公司、宁波朗迪智能机电有限公司、
     宁波朗迪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四川朗迪新材料有限公司、广东朗迪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100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人力资源、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生产管理、筹资管理、投资管理、研究业
务、工程项目、担保业务、财务报告、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关联交易、印鉴管理、内
部监督等方面。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战略风险、资金活动风险、资产管理风险、采购风险、合同协议风险、市场销售风险、内部信息传
递风险等。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其他内控,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
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错报金额大于等于利润     错报金额大于等于利润总额   错报金额小于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
                   总额的 5%                的 3%小于利润总额的 5%     的 3%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1)控制环境无效;
                   (2)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行为;
     重大缺陷      (3)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公司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
                   报;
                   (4)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
     重要缺陷
                   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
                   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      不属于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其他控制缺陷。
说明:
无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损失金额大于等于利润   损失金额大于等于利润总额   损失金额小于利润总额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总额的 5%              的 3%小于利润总额的 5%     的 3%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1)公司缺乏民主决策程序;
                   (2)公司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
                   (3)公司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严厉处罚;
                   (4)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损失严重;
                   (5)媒体频现负面新闻,涉及面广且负面影响一直未能消除;
                  (6)公司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体系失效;
                  (7)公司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重要缺陷     (1)公司民主决策程序存在但不够完善;
                  (2)公司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失误;
                  (3)公司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形成损失;
                  (4)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5)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波及局部地区;
                  (6)公司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7)公司内部控制重要或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一般缺陷     (1)公司决策程序效率不高;
                  (2)公司违反内部规章,但未形成损失;
                  (3)公司一般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4)媒体出现负面新闻,但影响不大;
                  (5)公司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6)公司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7)公司存在其他缺陷。
说明:
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报告期内未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报告期内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2022 年度,公司对纳入内控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依照内部控制制度,加强流程、制度、规范等
内控建设,积极改善实施过程中的不足,有效促进公司内控体系的持续改进和不断优化。2023 年度,
公司将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建立长效机制,促
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高炎康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