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迈科: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天津博迈科FPSOMV30项目提供担保的公告2018-09-26
证券代码:603727 证券简称:博迈科 公告编号:临 2018-071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天津博迈科 FPSO MV30 项目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天津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博迈科”)
本次担保金额:本次拟担保金额为全资子公司天津博迈科 FPSO Carioca
MV30 Asia Modules Fabrication Services 项目(即标题中“FPSO MV30 项目”,下
文同)合同金额,约为 7,119 万美元(按照 2018 年 8 月 23 日汇率 1 美元兑换 6.8367
人民币计算,折合约为 4.87 亿元人民币),项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变更、修改
或到项目完工双方最终决算等情况导致合同金额发生变化,此担保协议中的金额
自动匹配调整后的合同金额。担保协议尚未签署。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2018 年 8 月 24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博迈科与日本三井(新加坡)
海洋开发公司(MODEC Offshore Production Systems (Singapore) Pte. Ltd.)签署了
FPSO 上部模块的建造合同,合同金额 7,119 万美元(按照 2018 年 8 月 23 日汇
率 1 美元兑换 6.8367 人民币计算折合约为 4.87 亿元人民币,合同金额由固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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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部分加当前预估的可变工作量核算金额部分组成。最终的合同金额以合同结束
时双方确认的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核算后得出的金额为准),具体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博迈科海
洋 工 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 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065)。
根据合同约定,公司子公司天津博迈科作为合同的分包商,需向日本三井(新
加坡)海洋开发公司(MODEC Offshore Production Systems (Singapore) Pte. Ltd. )
提供母公司担保。
被担保人:天津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债权人: 日本三井(新加坡)海洋开发公司(MODEC Offshore Production
Systems (Singapore) Pte. Ltd. )
担保金额: FPSO Carioca MV30 Asia Modules Fabrication Services 项目合同金
额,约为 7,119 万美元(按照 2018 年 8 月 23 日汇率 1 美元兑换 6.8367 人民币计
算,折合约为 4.87 亿元人民币),项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变更、修改或到项目
完工双方最终决算等情况导致合同金额发生变化,此担保协议中的金额自动匹配
调整后的合同金额。
(二)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本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天津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FPSO Carioca
MV30 Asia Modules Fabrication Services 项目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尚需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天津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临港工业区 1 号
法定代表人:彭文成
经营范围:钢结构的制造、维修;船舶维修及相关的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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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开发及矿业设备、设施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机电设备的安装、维修;
场地租赁;货物仓储(不含危险品、污染品、煤炭);机电设备、仪器仪表的展
销;金属材料销售;普通货运;对外贸易经营。(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
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最新信用等级状况:无不良信用记录
天津博迈科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6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2,607,101,504.08 2,376,305,947.40
负债总额 389,869,738.86 269,816,847.65
银行贷款总额 - -
流动负债总额 284,831,982.53 166,794,299.32
资产净额 2,217,231,765.22 2,106,489,099.75
营业收入 416,760,708.61 39,622,143.71
净利润 157,621,300.97 -10,742,665.47
(二)与本公司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 100%。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方式:公司作为担保人不可撤销地为全资子公司天津博迈科就
FPSO Carioca MV30 Asia Modules Fabrication Services 项目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
责任提供担保。
(二)担保类型:为全资子公司履行合同提供担保。
(三)担保期限:自本担保事项经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后、担保协议实际签署完成之日起生效签署生效,有效期至合同质保期结束
(2021 年 8 月 30 日)。
(四)担保金额:FPSO Carioca MV30 Asia Modules Fabrication Services 项目
合同金额,约为 7,119 万美元(按照 2018 年 8 月 23 日汇率 1 美元兑换 6.8367 人
民币计算,折合约为 4.87 亿元人民币),项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变更、修改或
到项目完工双方最终决算等情况导致合同金额发生变化,此担保协议中的金额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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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匹配调整后的合同金额。
(五)主要内容:
公司不可撤销地向日本三井(新加坡)海洋开发公司(MODEC Offshore
Production Systems (Singapore) Pte. Ltd. )保证(以下简称“担保”):公司子公司天
津博迈科在合同项下所产生的所有协议、义务、责任、陈述和保证,包括合同中
提及的所有附录、证据和文件,以及今后对合同进行的所有修改、变更单和其他
修改,均应及时履行和遵守。
如天津博迈科未能及时履行、遵守和遵守在合同项下产生的任何协议、义务、
责任、陈述和/或保证,公司应向日本三井(新加坡)海洋开发公司(MODEC
Offshore Production Systems (Singapore) Pte. Ltd. )赔偿其所遭受的任何损失、损害
或债务,但不得超过合同中天津博迈科的责任范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此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天津博迈科项目合同履行提供担
保,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天津博迈科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状况正
常,公司对其有绝对的控制权,可随时掌握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
制度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
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74,932.00 万
元人民币(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 2017 年底经审计净资产的 30.86%,均为公
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向银行和中信保申请授信额度而提供的担保。公司无违规担
保和逾期担保的情况。
公司无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的情况。
六、上网公告附件
1. 天津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半年度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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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09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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