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迈科: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19-01-10
证券代码:603727 证券简称:博迈科 公告编号:临2019-003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9 日召开
的第三届第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议案》,对《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序
原章程 修订后
号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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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工程师以及董事会秘书。 裁、副总裁、财务总监、总工程师以及董事会秘书。
第二十五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 第二十五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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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
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公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
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前款规定收 公司债券;
购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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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
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公司依照前款第(三) 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前款第
项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的,不得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
额的百分之五;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 公司股份的,可以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
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 议决议。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公司股份的活动。 公司依照本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
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
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
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
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公司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六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 第二十六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
之一进行: 之一进行: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二)要约方式; (二)要约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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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因本章程第
二十五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
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
进行。
第六十九条 股东大会召开时,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 第六十九条 股东大会召开时,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
4 会秘书应当出席会议,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 会秘书应当出席会议,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列
列席会议。 席会议。
第一百二十六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二十六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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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 (十)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根据总裁的
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 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总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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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师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 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项; ……
…… (十五) 听取公司总裁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裁的工作;
(十五) 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 ……
工作;
……
第一百三十四条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 第一百三十四条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
分之一以上董事、经理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 分之一以上董事、总裁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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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 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
主持董事会会议。 主持董事会会议。
第一百三十七条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 第一百三十七条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
可举行。每一董事享有一票表决权。 可举行。每一董事享有一票表决权。
下列事项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过: 下列事项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过:
…… ……
(七) 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七) 听取公司总裁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裁的工作;
…… ……
下列事项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且经出席董事会会 下列事项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且经出席董事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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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 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
…… ……
(七)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 (七)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根据总裁的
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 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总工程师
工程师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 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项; ……
……
第一百四十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长提名, 第一百四十四条 公司设总裁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
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设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总监一名、 事会聘任或解聘。设副总裁若干名、财务总监一名、总
8 总工程师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工程师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工程师、董 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总工程师、董事会
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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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七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总经理连聘可 第一百四十七条 总裁每届任期三年,总裁连聘可以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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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连任。 任。
第一百四十八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四十八条 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及研发管理工作,并向董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及研发管理工作,并向董
10 事会报告工作; 事会报告工作;
…… ……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总裁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一百四十九条 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以外的其他 第一百四十九条 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以外的其他
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 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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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事项,由总经理作出。 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事项,由总裁作出。
…… ……
第一百五十条 总经理应制订工作细则,报董事会批准 第一百五十条 总裁应制订工作细则,报董事会批准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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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实施。 实施。
第一百五十一条 总经理工作细则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百五十一条 总裁工作细则包括下列内容:
(一) 总经理会议召开的条件、程序和参加的人员; (一) 总裁会议召开的条件、程序和参加的人员;
(二)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各自具体的职责及其 (二)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各自具体的职责及其分
13 分工; 工;
(三) 公司资金、资产运用,签订重大合同的权限,以及 (三) 公司资金、资产运用,签订重大合同的权限,以及
向董事会、监事会的报告制度; 向董事会、监事会的报告制度;
(四) 董事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 (四) 董事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
第一百五十二条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 第一百五十二条 总裁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
14 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 有关总裁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裁与公司之间的
之间的劳务合同规定。 劳务合同规定。
第一百五十三条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的工作并对总经 第一百五十三条 副总裁协助总裁的工作并对总裁负
理负责,受总经理委托负责分管有关工作,在职责范围 责,受总裁委托负责分管有关工作,在职责范围内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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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签发有关的业务文件。总经理不能履行职权时,副总 有关的业务文件。总裁不能履行职权时,副总裁可受总
经理可受总经理委托代行总经理职权。 裁委托代行总裁职权。
在修订《公司章程》中,如因增加、删除、排列某些条款导致章节、条款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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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发生变化,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章节、条款序号依次顺延或递减;《公司章
程》中条款相互引用的,条款序号相应变化。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原文披露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上述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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