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27 证券简称:博迈科 公告编号:临 2019-024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修订)》和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博迈科”)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446 号文核准,本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87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20.81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2,154.70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 7,979.04 万元(含增值税进项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14,175.66 万元(如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7,979.04 万 元 中 可 抵 扣 增 值 税 进 项 税 额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114,627.32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16 年 11 月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6]5007 号《验资报告》验证。 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 2016 年 11 月 30 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 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 71,294.40 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 臵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71,294.40 万元。 (2)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19,733.99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5,003.86 万元(包含利息收入和理财产品收益 735.25 万元),购买理财产品 9,300.00 万元。 1 (3)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 51.24 万元,累计理财收益 1,342.31 万元。 (4)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15,332.25 万元(包 含购买理财产品 9,300.00 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 236.96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 2018 年 12 月 31 日余额合计为 236.96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修订)》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6 年 11 月 16 日,本公司与天津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 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浦惠支行、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 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天津浦惠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77050154740025341),四方监管 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 不存在问题。2016 年 11 月 16 日,本公司与天津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中 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杭州道支行、华林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 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杭州道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账号:75610188000058293),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 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2016 年 11 月 16 日, 本公司与天津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滨海分行、 华林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 津滨海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76582638742),四方监管协议与上 海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 题。2016 年 11 月 16 日,本公司与天津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天津华塘支行、华林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 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华塘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8111401011700192435),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 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临港海洋重工建造基地一二期改扩建工程项目、 临港海洋重工建造基地三期工程项目(一阶段)已实施完毕,公司将上述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结余募集资金 15,003.86 万元(包含利息收入与理财收益 735.25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办理完成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浦惠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账号:7705015474002534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滨海分行开设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账号:276582638742)、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杭州道支 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75610188000058293)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 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天津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华林证券及上海浦东发 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浦惠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滨海分行、中国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杭州道支行分别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 协议》相应终止。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余额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华塘支行 8111401011700192435 236.96 合计 - 236.96 三、2018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18 年度,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 74.00 万元,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 15,003.86 万元(包含利息收入和理财产品收益 735.25 万元),具体使 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见附 3 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 论性意见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博迈科管理层编制的《关于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修订)》和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在 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博迈科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 结论性意见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博迈科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相关制度,有效执行 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等情形。公司 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 已披露情况基本一致。保荐机构对博迈科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 异议。 特此公告。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7 日 4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14,175.66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4,342.6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8,952.66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5,297.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7.84% 截至期末累 项目达 项目可 是否已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计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投 到预定 本年度 是否达 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变更项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 承诺投资 承诺投入 累计投入 与承诺投入 入进度(%) 可使用 实现的 到预计 否发生 募资金投向 目(含部 资总额 入金额 总额 金额(1) 金额(2) 金额的差额 (4)=(2)/(1) 状态日 效益 效益 重大变 分变更) (3)=(2)-(1) 期 化 承诺投资项目 临港海洋重工建造 分期结 基地一二期改扩建 否 26,590.00 21,302.09 21,302.09 21,302.09 -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转 工程项目 临港海洋重工建造 分期结 基地三期工程项目 否 43,633.00 34,652.30 34,652.30 34,652.30 -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转 (一阶段) 临港海洋重工建造 是 8,952.66 - - - — — 不适用 是 基地研发中心项目 偿还银行借款 否 20,000.00 20,000.00 20,000.00 20,000.00 - 100.00 — — 不适用 否 补充营运资金 否 15,000.00 15,000.00 15,000.00 15,000.00 - 100.00 — — 不适用 否 天津港大沽口港区 临港博迈科 2#码头 否 8,952.66 8,952.66 74.00 74.00 -8,878.66 0.83 — — 不适用 否 工程 5 超募资金投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4,268.61 14,268.61 14,268.61 14,268.61 100.00 合计 — 114,175.66 114,175.66 114,175.66 14,342.61 105,297.00 -8,878.66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公司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临港海洋重工建造基地研发中心项目立项较早,该项目符合上市进程中 的市场情况。截止本公告日,临港海洋重工建造基地研发中心项目立项时间已达 5 年,根据目前 的公司发展战略、市场发展趋势和行业格局的变化,若公司按计划投入募集资金建设研发中心, 项目完成后的投资回报将因为市场环境的变化而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鉴于上市后公司的整体发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展战略考虑,公司现有的办公楼基本上可满足公司目前对于研发项目投入的相关需求,相较之下, 现阶段公司 1#码头岸线长度 400m,若在码头进行 FPSO 总装工作,势必影响到码头其他项目模 块的正常出运,影响公司未来经营市场的进一步开拓。因此为适应公司业务的发展需要,临港海 洋重工建造基地三期(以下简称“三期基地”)配套的 2#码头工程的建设已迫在眉睫。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用自筹资金支付临港海洋重工建造基地一二期改扩建工程项目 20,939.98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臵换情况 万元,用自筹资金支付临港海洋重工建造基地三期工程项目(一阶段)33,854.42 万元,用自筹 资金偿还银行贷款 16,500.00 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其臵换。 用闲臵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1、临港海洋重工建造基地一二期改扩建工程项目:计划投资总额 26,590.00 万元,累计使用 21,302.09 万元,该项目已完工验收并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不需进一步投入,结余 5,287.91 万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元(不含专户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2、临港海洋重工建造基地三期工程项目(一阶段):计 划投资总额 43,633.00 万元,累计使用 34,652.30 万元,该项目已完工验收并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 不需进一步投入,结余 8,980.70 万元(不含专户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 6 本次已结束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金额 15,003.86 万元(包括利息与理财收益 735.25 万 元)。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次会议和第二 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临港海洋重工建造基地一二 期改扩建工程项目”、“临港海洋重工建造基地三期工程项目(一阶段)”结项。同时,结合公司 自身实际经营情况,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 募投项目结束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投资项目结项后的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 2018 年 6 月办理完成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浦惠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账号:7705015474002534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滨海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账号:276582638742)、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杭州道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 号:75610188000058293)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天津博迈科海洋工程 有限公司、华林证券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浦惠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 津滨海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杭州道支行分别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 管协议》相应终止。 本公司①于 2016 年 12 月 22 日召开公司第二届第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臵 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提高暂时闲臵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同意本公司子公司天津博迈科海洋工 程有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2 亿元的闲臵募集资金适时投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 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包括一年)进行滚动使用;②于 2017 年 11 月 24 日召开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臵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提高暂时闲臵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 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为更好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同意本公司子公司天津博迈科海洋工程 有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2 亿元的闲臵募集资金适时投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 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自 2017 年 12 月 26 日至 2018 年 12 月 25 日)进行滚动使用。③于 2018 年 8 月 24 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臵募集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提高暂时闲臵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 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为更好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同意本 7 公司子公司天津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闲臵募集资金适时投 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自 2018 年 9 月 12 日至 2019 年 9 月 11 日)进行滚动使用。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子公司天津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累计用闲臵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0.93 亿元。 8 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变更后项目 截至期末计 本年度实 实际累计 投资 项目达到预 变更后的项目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预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项目 拟投入募集 划累计投资 际投入金 投入金额 进度(%) 定可使用状 可行性是否发 现的效益 计效益 资金总额 金额(1) 额 (2) (3)=(2)/(1) 态日期 生重大变化 天津港大沽口港区 临港海洋重工建造 临港博迈科 2#码头 8,952.66 8,952.66 74.00 74.00 0.83 分期结转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基地研发中心项目 工程 合计 — — — — — 公司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临港海洋重工建造基地研发中心项目立项较早,该项目符合上市进程 中的市场情况。截止本公告日,临港海洋重工建造基地研发中心项目立项时间已达 5 年,根据 目前的公司发展战略、市场发展趋势和行业格局的变化,若公司按计划投入募集资金建设研发 中心,项目完成后的投资回报将因为市场环境的变化而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鉴于上市后公司 的整体发展战略考虑,公司现有的办公楼基本上可满足公司目前对于研发项目投入的相关需 求,相较之下,现阶段公司 1#码头岸线长度 400m,若在码头进行 FPSO 总装工作,势必影响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 到码头其他项目模块的正常出运,影响公司未来经营市场的进一步开拓。因此为适应公司业务 目) 的发展需要,临港海洋重工建造基地三期(以下简称“三期基地”)配套的 2#码头工程的建设已 迫在眉睫。为进一步增强公司的项目执行能力与效率,增强企业在国内外市场上的竞争力,向 海洋装备、矿业装备和相关产品延伸,公司经过审慎研究论证,决定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临 港海洋重工建造基地研发中心变更为天津港大沽口港区临港博迈科 2#码头工程。 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