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之核查意见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博迈科 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迈科”、“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持续 督导职责,对博迈科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 表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446 号”文《关于核准博迈科 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870.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 20.8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21,547,000.00 元, 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79,790,40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141,756,600.00 元。 该募集资金已于 2016 年 11 月全部到账,并由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验并出具会验字[2016]5007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2018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2018 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 2016 年 11 月 30 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 71,294.40 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 筹资金 71,294.40 万元(2)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19,733.99 万元,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不含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14,268.61 万元。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 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05,297.00 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 余额为 8,878.66 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 51.24 万元,累计理财收 益 1,342.31 万元,购买理财产品 9,300.00 万元,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 735.25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 2018 年 12 月 31 日余额合计为 236.96 万元。 2018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费用类别 金额(含税)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 122,154.70 减:支付相关中介机构费用 7,979.04 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净额 114,175.66 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 71,294.40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5,003.86 减:直接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19,733.99 减:购买理财产品 9,300.00 加:财务费用-存款利息收入 1,393.55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236.96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的规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16 日与天津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以及保荐机构华 林证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严格按照《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 地监督和管理,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以确保募集资金用于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建设。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不存在违规行为。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开户和储存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余额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华塘支行 8111401011700192435 236.96 三、2018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核查意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年度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6 年 12 月 2 日出具的“会 审字[2016]5058 号”《关于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截至 2016 年 11 月 30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71,294.4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承诺募集资金投 自筹资金预先投 项目名称 号 资金额 入金额 l 临港海洋重工建造基地一二期改扩建工程项目 26,590.00 20,939.98 2 临港海洋重工建造基地三期工程项目(一阶段) 43,633.00 33,854.42 3 临港海洋重工建造基地研发中心项目 8,952.66 — 4 偿还银行借款 20,000.00 16,500.00 5 补充营运资金 15,000.00 — 合计 114,175.66 71,294.40 2016 年 12 月 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 集 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71,294.40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监事会、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博迈科使用募集资金 71,294.40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同意意见,预先投入资金事项经华普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符合相关法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约定。华林证券同意博迈科本次以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临港海洋重工建造基地一二期改扩建工程项目、临港 海洋重工建造基地三期工程项目(一阶段)结项后剩余的募集资金 15,003.86 万 元。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临 港海洋重工建造基地一二期改扩建工程项目”、“临港海洋重工建造基地三期工 程项目(一阶段)”结项。同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经营情况,为更合理地使用 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结 余募集资金及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的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25 日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子公司天津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 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 (自 2018 年 9 月 12 日至 2019 年 9 月 11 日)进行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对此事项 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也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华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博迈科 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公 司于 2018 年 9 月 11 日召开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236.96 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另有 9,300.00 万元用于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具体如下: 公司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临港海洋重工建造基地研发中心项目立项较早,该 项目符合上市进程中的市场情况。截止 2018 年 8 月 5 日,临港海洋重工建造基 地研发中心项目立项时间已达 5 年,根据目前的公司发展战略、市场发展趋势和 行业格局的变化,若公司按计划投入募集资金建设研发中心,项目完成后的投资 回报将因为市场环境的变化而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鉴于上市后公司的整体发展 战略考虑,公司现有的办公楼基本上可满足公司目前对于研发项目投入的相关需 求,相较之下,现阶段公司 1#码头岸线长度 400m,若在码头进行 FPSO 总装工 作,势必影响到码头其他项目模块的正常出运,影响公司未来经营市场的进一步 开拓。因此为适应公司业务的发展需要,临港海洋重工建造基地三期(以下简称 “三期基地”)配套的 2#码头工程的建设已迫在眉睫。为进一步增强公司的项 目执行能力与效率,增强企业在国内外市场上的竞争力,向海洋装备、矿业装备 和相关产品延伸,公司经过审慎研究论证,决定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临港海洋 重工建造基地研发中心变更为天津港大沽口港区临港博迈科 2#码头工程。 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时公司独立 董事就变更募投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11 日召开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 露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博迈科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会专字【2019】3746 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 证报告》。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年 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 2018 年度 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博迈科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相关制度,有效执行募集 资金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等情形。公司对募 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 露情况基本一致。保荐机构对博迈科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14,175.66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4,342.6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8,952.66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5,297.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7.84% 截至期末 是否已 累计投入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 项目可行 变更项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金额与承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 投入进度 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 目(含 承诺投资 承诺投入 累计投入 诺投入金 资总额 入金额 (%)(4)= 用状态日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生重大变 部分变 总额 金额(1) 金额(2) 额的差额 (2)/(1) 期 化 更) (3)= (2)-(1) 临港海洋重工建造基地 否 26,590.00 21,302.09 21,302.09 21,302.09 - 100 分期结转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一二期改扩建工程项目 临港海洋重工建造基地 否 43,633.00 34,652.30 34,652.30 34,652.30 - 100 分期结转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三期工程项目(一阶段) 临港海洋重工建造基地 是 8,952.66 - - — — 不适用 是 研发中心项目 偿还银行借款 否 20,000.00 20,000.00 20,000.00 - 20,000.00 - 100.00 — — 不适用 否 补充营运资金 否 15,000.00 15,000.00 15,000.00 - 15,000.00 - 100.00 — — 不适用 否 天津港大沽口港区临港 否 8,952.66 8,952.66 74.00 74.00 -8,878.66 0.83 — — 不适用 否 博迈科 2#码头工程 超募资金投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4,268.61 14,268.61 14,268.61 14,268.61 合计 — 114,175.66 114,175.66 114,175.66 14,342.61 105,297.00 -8,878.66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公司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临港海洋重工建造基地研发中心项目立项较早,该项目符合上市进程中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的市场情况。截止本公告日,临港海洋重工建造基地研发中心项目立项时间已达 5 年,根据目前 的公司发展战略、市场发展趋势和行业格局的变化,若公司按计划投入募集资金建设研发中心, 项目完成后的投资回报将因为市场环境的变化而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鉴于上市后公司的整体发 展战略考虑,公司现有的办公楼基本上可满足公司目前对于研发项目投入的相关需求,相较之下, 现阶段公司 1#码头岸线长度 400m,若在码头进行 FPSO 总装工作,势必影响到码头其他项目模块 的正常出运,影响公司未来经营市场的进一步开拓。因此为适应公司业务的发展需要,临港海洋 重工建造基地三期(以下简称“三期基地”)配套的 2#码头工程的建设已迫在眉睫。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1、临港海洋重工建造基地一二期改扩建工程项目:计划投资总额 26,590.00 万元,累计使用 21,302.09 万元,该项目已完工验收并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不需进一步投入,结余 5,287.91 万元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含专户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2、临港海洋重工建造基地三期工程项目(一阶段):计划 投资总额 43,633.00 万元,累计使用 34,652.30 万元,该项目已完工验收并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 不需进一步投入,结余 8,980.70 万元(不含专户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 本次已结束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金额 15,003.86 万元(包括利息与理财收益 735.25 万 元)。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次会议和第二 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临港海洋重工建造基地一二 期改扩建工程项目”、“临港海洋重工建造基地三期工程项目(一阶段)”结项。同时,结合公 司自身实际经营情况,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25 日召开 2017 年年度 募投项目结束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 公司于 2018 年 6 月办理完成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浦惠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账号:7705015474002534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滨海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账号:276582638742)、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杭州道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 号:75610188000058293)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天津博迈科海洋工程 有限公司、华林证券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浦惠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 津滨海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杭州道支行分别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 管协议》相应终止。 本公司①于 2016 年 12 月 22 日召开公司第二届第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同意本公司子公司天津博迈科海洋工 程有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 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包括一年)进行滚动使用;②于 2017 年 11 月 24 日召开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 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 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为更好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同意本公司子公司天津博迈科海洋工程 有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自 2017 年 12 月 26 日至 2018 年 12 月 25 日)进行滚动使用。公司 于 2017 年 12 月 12 日召开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的议案》;③于 2018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为更好实现公司资金 的保值增值,同意本公司子公司天津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闲 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自 2018 年 9 月 12 日至 2019 年 9 月 11 日)进行滚动使用。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子公司天津博迈科 海洋工程有限公司累计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0.93 亿元。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11 日召 开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