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迈科:关于预计2019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项目履约担保额度的公告2019-04-27
证券代码:603727 证券简称:博迈科 公告编号:临 2019-031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19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项目履约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满足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天津博
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博迈科”)业务发展要求,在充分评估
其 2019 年度业务量的基础上,公司申请 2019 年度为子公司天津博迈科提供 60
亿元的项目履约担保额度(其中外币按折算为人民币的额度计算)。
被担保人名称:天津博迈科
本次预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2019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19 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项目履约担保
额度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预计 2019 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项目履约担保额度情况概述
(一)基于公司子公司天津博迈科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为子公司项目合同
履行提供担保、并由公司与业主方签署担保协议作为合同履行的必备条件的情况
已成为常态,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要求,在充分评估 2019 年度公司业
务量的基础上,现申请公司为子公司天津博迈科提供 60 亿元的项目履约担保额
度(其中外币按折算为人民币的额度计算)。此担保额度仅为公司可提供的担保
额度,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具体担保金额以担保协议为准,项目执行过程中,如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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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变更、修改或到项目完工因最终决算导致合同金额发生变化,担保协议中的金
额自动匹配调整后的合同金额。担保具体额度使用将视公司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
定,期限为自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
开之日止,该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协议和
文件。
(二)上市公司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预计 2019 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项目履约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预计 2019 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项目履约担保额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尚需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天津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渤海二十七路 53 号
法定代表人:彭文成
注册资本:捌亿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二零零九年七月十六日
营业期限:2009 年 07 月 16 日至 2029 年 07 月 15 日
经营范围:钢结构的制造、维修;船舶维修及相关的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
石油开发及矿业设备、设施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机电设备的安装、维修;
场地租赁;货物仓储(不含危险品、污染品、煤炭);机电设备、仪器仪表的展
销;金属材料销售;普通货运;对外贸易经营。(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
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限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股 100%
天津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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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2,603,225,664.47 2,601,798,512.13
负债总额 460,379,152.11 460,319,855.45
流动负债总额 360,811,811.78 362,600,119.12
所有者权益 2,142,846,512.36 2,141,478,656.68
项目 2018 年度 2019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322,392,598.56 127,508,154.09
净利润 25,600,228.79 -1,668,916.68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额度为预计 2019 年度公司为子公司天津博迈科因履行项目合同提
供担保的最高限额,尚未签署担保协议,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以实际业务中签署
协议约定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天津博迈科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有绝对的控制权,
本次预计 2019 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项目履约担保额度主要为满足子公司天津
博迈科业务发展需求,并在充分评估 2019 年度子公司天津博迈科业务量的基础
上开展的,本次项目履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有利于子公司经营业务开展,不会损
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博迈科海洋工程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关于预计 2019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项目合同履行所需的履约担保额度,
是公司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
天津博迈科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状况正常,公司对其有绝对的控制权,
可随时掌握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博迈
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
及子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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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此项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35,000 万元人民币
(不含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占公司 2018 年底经审计净资产的 14.57%,均为
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无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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