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以及《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 立场,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参与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参与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事项经公司董 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及表决的程序合法合规。本事项为公司发展 的客观需要,有利于公司产业链的进一步拓宽和布局,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 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 同意此议案。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