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迈科: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3-25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依法认真履行相应的职责,现将监事会
2021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主席由王永伟先生担任。报告期内,监
事会召开会议情况如下:
1、2021 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容诚审字[2021]
251Z0063 号审计报告》《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报
告》《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博迈科海洋工程
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和中信保申
请 2021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关于预计 2021 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项目履
约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三届监事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博迈科
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
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注销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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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
2、2021 年 5 月 17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3、2021 年 6 月 1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
案》;
4、2021 年 7 月 29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博迈科海洋工程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拟投
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向
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
产品的议案》《关于注销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5、2021 年 10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
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议案》;
6、2021 年 12 月 6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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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7、2021 年 12 月 14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
8、2021 年 12 月 23 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二、监事会 2021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的规定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列席董
事会会议,监督公司重大决策程序和执行情况、公司治理及管理层履职情况。认
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决议能够得到有效的执
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能够勤勉尽职、遵纪守法,不存在违
反法律法规或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年度审计报告及各期财务状况进行了核查和审议,
认为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各期财务报告均能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经营成
果及业绩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财务会计制度健
全,运作规范。
(三)公司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监事会审议
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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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有效,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及运行情况,内部控制体系符
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
(四)审查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2,510,184
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约人民币 7.50 亿元,监事会针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等议案进行了审议,基
于公司实际业务发展情况对募集资金使用进行相关核查和审议,有效的提高了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并使其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
(五)审议公司股权激励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届满,
同时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监事会对第二个行权期届满尚未行权的部分股
票期权注销、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等事项进行了核查及审议,保障了公司
及激励对象的合法权益。上述事项相关审议及决策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届满,为保证监事会规范运作与持续
健康发展,更好地履行相关职责,监事会完成了新一届的换届选举工作,第四届
监事会成员于 2021 年 12 月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和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选举产生。公司监事会设监事 3 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名,监事会的人数及人
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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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公司关联交易核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对于尚存在的少量小额关联交易事项
均是在正常的经营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公司按照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遵循公开、
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交易原则进行,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亦不存在损害公司
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八)公司对外担保核查情况
基于公司经营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为全
资子公司提供项目履约担保以满足其正常的项目执行,同时为公司与子公司之间
向银行和中信保申请授信额度而提供相应的担保。除上述情况再未发生其他对外
担保事项。上述担保事项均有助于公司及子公司筹措资金和良性发展,公司严格
遵循有关要求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 2022 年度重点工作
2022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
督职责,恪尽职守。接下来主要工作计划如下:
(一)继续加强在公司治理方面的监督检查工作,加强与董事会和管理层的
沟通协调,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进一步促进公
司的规范运作。
(二)持续关注公司风险管理和内控体系建设,确保体系各个环节均符合公
司实际发展需要,防范经营风险,更好的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三)进一步加强对公司财务情况的监督检查,保障公司资金流动及运作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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