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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迈科: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4-22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及《博迈科

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博迈

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

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

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

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执业资格,

诚信状况良好,在担任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高质量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能够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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