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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韵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1-26  

						证券代码:603729           证券简称:龙韵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9-007

                   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1 月 25 日以通讯方
式发出,会议于 2019 年 1 月 25 日 14:00 在公司(上海浦东区民生路 118 号滨江
万科中心 15 层)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 5 人,实到董事 5 人,公司部分监事、
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会议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做出如下决议: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签署<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新疆愚恒影业集团有限
公司增资并签署增资协议的议案》,同意向关联方新疆愚恒影业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愚恒影业集团”或“标的公司”)增资,增资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有
愚恒影业集团约 10%的股权。公司与本次交易关联方于 2019 年 1 月 18 日签订了
《增资协议》。
    为了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经各方协商,公司拟与本次交易的关
联方愚恒影业集团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新疆智恒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段泽坤、
段佩璋签署《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就业绩承诺和补偿做出了说明:
标的公司 2019 至 2021 年的每年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金额为准)将
不低于 8,000 万元,且三年累积净利润不低于 36,000 万元。承诺期内,若标的
公司截至 2019 或 2020 年期末累积实现的净利润低于截至当期期末的累积承诺净
利润,或者截至 2021 年期末累积实现的净利润低于 36,000 万元,承诺人将对公
司以现金方式进行相应补偿。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签署
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事前认可意见函》、《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关于签署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独立意见函》。
    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的《上海龙韵广告
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临 2019-009)。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董事段佩璋、余亦坤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