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韵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8-27
证券代码:603729 证券简称:龙韵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9-057
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6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19 年 4 月 30 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
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二)基于上述规则修订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调整的情况如下:
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示,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
调整,调整内容主要包括:
(1)原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
收账款”,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2)原资产负债表中“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
付账款”,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执行《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
会〔2019〕6 号),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本公司执行上述政策对 2019 年半年度报告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审批程序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1)资产负债表中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为“应收票据”和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 “应收账款”,“应收票据”本期金额
款”拆分为“应收票 经董事会批准 13,911,695.00 元,年初金额 10,618,490.75 元;
据”和“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本期金额 260,399,796.96 元,年初
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金额 371,661,160.35 元
(2)“应付票据及应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为“应付票据”和
付账款”拆分为“应 “应付账款”,“应付票据”本期金额 0.00 元,
付票据”和“应付账 经董事会批准 年初金额 20,281,963.08 元;“应付账款”本期
款”,比较数据相应 金额 42,035,179.52 元,年初金额 32,028,777.96
调整 元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
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
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
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
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