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韵股份:龙韵股份第四届监事会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10-29
证券代码:603728 证券简称:龙韵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9-084
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
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10 月 23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
会议于 2019 年 10 月 28 日 15 时在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新
区民生路 118 号滨江万科中心 15 层)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建华先
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的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进行了认真审核,
认为:
1、公司《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
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 2019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编制和审
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没有监事对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
证或存在异议。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
资产交换》(2019 修订)(财会[2019]8 号)、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2019 修订)(财会[2019]9 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
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合理变更和调
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
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