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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韵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函2020-03-12  

						             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函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上海龙韵传
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相关议
案发表如下意见:


       一、新增预计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1、《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预计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的议案》在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前已经得到我们事先认
可。
    2、《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预计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的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段佩璋先生、
余亦坤先生回避表决。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和方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本次董事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3、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新增预计 2020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情况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定价客观公正,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新增预计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上述关联交易,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股东应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因现受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公司拟变更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其具有从事证
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具备丰富的审
计经验以及充分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
    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聘请中审
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
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函》之签章页)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