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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韵股份:独立董事关于拟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未行权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2020-07-31  

						          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拟注销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未行权股票期权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的规定,我们作为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
事,基于认真负责的态度和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关于拟注销 2019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部分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召开、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就本议案表决时予以回避,
召开、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和《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中 11 人因离职原因,不再具备股票
期权激励对象资格,拟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21 万
份。本次注销符合有关规定,本次部分股票期权注销不影响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拟注销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未行权股票期
权的议案》的相关事项。
   (以下无正文)
(以下无正文,为《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拟注销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未行权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签署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