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韵股份: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函2020-12-11
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函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
规定,作为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相关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一、拟签署<联合投资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
1、《公司拟签署<联合投资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在提交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前已经得到我们事先认可。
2、《公司拟签署<联合投资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段佩璋先生、余亦坤先
生回避表决。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和方式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董事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3、公司同新疆愚恒影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愚恒影业集
团”)拟签署联合投资协议的事项有助于上市公司加强与愚恒影业集
团及其子公司的业务协同,能为公司取得较好的投资回报,提高上市
公司的竞争力和盈利水平,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需要。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同愚恒影业集团拟签署联合投资协
议的事项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上述关联交
易。
二、拟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
公司拟与上海酿苑揽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酿苑揽胜”)共同出资人民币 500 万元设立上海龙象万韵酒业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象酒业”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为准)。
其中,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 255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1%,
酿苑揽胜出资 245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49%交易各方均以货币
方式出资。
1、方晓忠先生为酿苑揽胜执行事务合伙人,史忠芹女士为酿苑
揽胜有限合伙人。由于方晓忠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方小琴女士
的哥哥、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史忠芹女士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配偶,且都为本次交易方的合伙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公司本次合资设立控股子公司龙象酒业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
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充分发挥营销优势,提升公司的综合竞
争力,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
性。
董事会在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综上
所述,我们对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容表示认可,公司本次对外投资
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事项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一致同意上述关联交易。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函》之签章页)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