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韵股份: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续聘2020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函2020-12-15
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续聘 2020 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函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上海龙
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公司
于 2020 年 12 月 14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相
关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上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在开展审计业务期间勤勉尽责,
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度
审计服务,具备丰富的审计经验以及充分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
护能力。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以及内部控制的审计
工作,其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和内部控制状况。
公司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已得到我们事先认可,该事项的审议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同
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续聘 2020
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函》之签章页)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