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韵股份: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书面审核意见2020-12-15
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拟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意见如下:
经核查,我们认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
审亚太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其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提
供年度审计服务,具备丰富的审计经验以及充分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
者保护能力。
综上,我们已对中审亚太事务所进行了事前审查,对中审亚太事务所的执业
质量进行了充分了解。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中审亚太
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的书面审核意见》签字页)
张 霞
程爵浩
施海娜
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