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韵股份: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公告2021-04-30
证券代码:603729 证券简称:龙韵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32
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 年 4 月 29 日,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五届第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
议案》,现公告如下:
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
定》(2021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1 年修订)等有关法
律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需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
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上海龙韵广告传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上海龙韵传媒集
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
信息管理,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 信息管理,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
避免内幕交易,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 避免内幕交易,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
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关于上市 股票上市规则(2021 年修订)》、《关于上市
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 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
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龙韵广告 规定》、《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报送指
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信息披露管 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龙韵传媒集
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信息披露管理
制度》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六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的范围包括 第六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的范围包括
但不限于: 但不限于: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
化; 变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公司在一年
产的决定; 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
(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 百分之三十,或者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
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
(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 产的百分之三十;
大债务的违约情况,或者发生大额赔偿责 (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提供重大担保
任; 或者从事关联交易,可能对公司的资产、
(五)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六)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 (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
变化; 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七)公司的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或者 (五)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总经理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无法 (六)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
履行职责; 大变化;
(八)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 (七)公司的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或
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 者经理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经理无法履
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行职责;
(九)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 (八)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
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 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
令关闭; 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公司的实际控制
(十)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股东大会、董 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与公司相同或
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 者相似业务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十一)公司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 (九)公司分配股利、增资的计划,公司
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 股权结构的重要变化,公司减资、合并、
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公司董事、 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被有权 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机关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 (十)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股东大
(十二)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资的计划; 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
(十三)公司股权结构的重大变化; (十一)公司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
(十四)公司债务担保的重大变更; 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
(十五)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出售 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公司董事、
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被有权
(十六)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机关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
的行为可能依法承担重大损害赔偿责任; (十二)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资的计划;
(十七)公司收购的有关方案; (十三)公司股权结构的重大变化;
(十八)董事会就发行新股或者其他再融资 (十四)公司债务担保的重大变更; 十五)
方案、股权激励方案形成相关决议;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出售或者报
(十九)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 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被抵押、质押; (十六)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十)对外提供重大担保; 的行为可能依法承担重大损害赔偿责任;
(二十一)获得大额政府补贴等可能对公司 (十七)公司收购的有关方案;
资产、负债、权益或者经营成果产生重大 (十八)董事会就发行新股或者其他再融
影响的额外收益; 资方案、股权激励方案形成相关决议;
(二十二)公司定期报告、业绩快报; (十九)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
(二十三)公司尚未公开的并购、重组、定 被抵押、质押;
向增发、重大合同签署等可能对公 (二十)对外提供重大担保;
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 (二十一)获得大额政府补贴等可能对公
的其他事项; 司资产、负债、权益或者经营成果产生重
(二十四)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 大影响的额外收益;
对证券交易价格有显著影响的其他重要信 (二十二)公司定期报告、业绩快报;
息。 (二十三)公司回购股份;
(二十四)公司高比例送转股份;
(二十五)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
的对证券交易价格有显著影响的其他重要
信息。
第七条 本制度所指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是 第七条 本制度所指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是
指公司内幕信息公开前能直接或间接获取 指公司内幕信息公开前能直接或间接获取
内幕信息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 内幕信息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 (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
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实际 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实际
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控股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 (三)公司控股或者实际控制的公司及其董
级管理人员;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可以获取公司有关 (四)由于所任公司职务或者因与公司业务
内幕信息的人员; 往来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人员;
(五)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以及由于 包括但不限于参与本次重大事项商议筹
法定职责对证券的发行、交易进行管理的 划、论证咨询、合同订立等阶段及报告、
其他人员; 传递、编制、决议、披露等环节的相关人
(六)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证券交易 员;
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的 (五)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以及由于
有关人员; 法定职责对证券的发行、交易进行管理的
(七)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 其他人员;
人; (六)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证券交易
(八)相关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知情人员。 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的
有关人员;
(七) 因职责、工作可以获取内幕信息的证
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
(八)前述规定的自然人的配偶、子女和父
母;
(九)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
人;
(十)相关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知情人员。
第十一条 公司进行收购、重大资产重组、 第十一条 涉及公司进行收购、重大资产重
发行证券、合并、分立、回购股份等重大事 组、发行证券、合并、分立、分拆上市、回
项,除按照本制度第八条填写公司内幕信 购股份、股权激励等重大事件的内幕信息,
息知情人档案外,还要制作重大事项进程 应在内幕信息首次依法公开披露后 5 个
备忘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筹划过程中各 交易日内,将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备案材
个关键点的时间、参与筹划决策人员名单、 料(包括内幕信息知情人备案表及重大事
筹划决策方式等,相关涉及人员需在备忘 项进程备忘录)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录上签字确认。公司进行前款所列重大事 公司在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备案材料时应
项的,应当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后及 当出具书面承诺,保证所填报内幕信息知
时将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 情人信息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并
备忘录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内幕信 向全部内幕信息知情人通报了有关法律法
息尚未公布前,内幕人员不得将有关内幕 规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相关规定。董事长
信息内容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 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在书面承诺上签署确认
意见。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的内容包括但
不限于筹划决策过程中各个关键时点的时
间、参与筹划决策人员名单、筹划决策方
式等,具体应记载重大事项的每一具体环
节和进展情况,包括方案论证、接洽谈判、
形成相关意向、作出相关决议、签署相关
协议、履行报批手续等事项的时间、地点、
参与机构和人员。本公司应当督促备忘录
涉及的相关人员在备忘录上签名确认。相
关主体应参照本条规定向公司董秘办提交
备忘录。在首次报送后,内幕信息知情人
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及时补充报送。
新增第三章
无
第十五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应当积极配合
本公司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报送工作,真
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信息,并及时
向本公司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备案表。保
荐人、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等证券服务
机构应当明确告知内幕信息知情人相关报
送规定及相应法律责任,督促、协助本公
司核实内幕信息知情人备案表、重大事项
进程备忘录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及时
完成报送。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涉
及条款序号变动的,将相应调整。
特此公告。
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