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韵股份: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4-30
证券代码:603729 证券简称:龙韵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34
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
实施新租赁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对公司财务报告不会产生重大影
响。
一、概述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
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准则第 21 号<租赁>》(财会〔2018〕35 号)(以
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统一承租人会计处理方式,对于符合租赁定义的租赁合同,按照
新租赁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除符合要求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资产外,
初始确认时,根据租赁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租赁负债,同时
按照租赁负债及相关初始成本确认使用权资产。后续计量时,对使用权资产计提
折旧费用,并进行减值测试,按实际利率法确认租赁负债的利息支出。此外,新
租赁准则对财务报告披露要求作出调整,其他租赁模式下的会计处理无重大变化。
财政部规定在境内上市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根据
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可以选择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
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
间信息。因此,公司将于 2021 年 1 月 1 日变更会计政策,自 2021 年第一季度报
告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表披露,不重述 2020 年末可比数据。上述新
租赁准则实施预计对公司财务报告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
具体准则第 21 号<租赁>》(财会〔2018〕35 号)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
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
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
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准则
第 21 号<租赁>》(财会〔2018〕35 号)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
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
同意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