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龙韵: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函2022-01-29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函
我们作为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要求,本着对
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和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公司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材料进行了仔细研究,现对上述事项发表事
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预计的 2022 年度的关联交易系出于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相关
交易的预计额度是公司结合市场价格及交易情况进行的合理预测,定价公
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
产状况产生不利影响,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审议。公司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应回避表决。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函》之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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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爵浩 施海娜
2022 年 01 月 27 日